上上個周末從忙碌的複習備考之中抽出空來燒的菜。做法是中午吃飯的時候聽同事說的。三杯就是一杯油,一杯糖,一杯酒。熱油,加糖,小火耐心調糖色直至變成棕黃,火候很重要,一不小心就會焦。一般看到顏色差不多了就關火,餘熱足夠把顏色調得很好看。加雞塊,(我今天用的是雞腿)薑快,料酒,加水,小火煮,中間調味。最後火開大一點收幹。味道相當不錯,連一向不愛吃雞肉的bf一頓也吃了兩個。喜滋滋的把照片email回去給爸爸媽媽看。不過數碼相機還是三年前來美國時帶來的那個,很喜歡,一直用到現在舍不得扔,不過照片就不那麽清楚了。下次用bf的相機來試試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