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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右派分子吳弘達(2/6)

(2018-11-03 09:22:08) 下一個

(140)
張又普:右派分子吳弘達(2/6)

第二章:勞改工廠

吳弘達是一位很有爭議的人物,本文試圖以中國法律條文為判斷是非的標準,客觀公正地講述他幹的兩件事情。若有不符合事實或不符合國家法律的地方,歡迎看官們批評指正。

從1991年開始,吳弘達多次訪問武漢,采訪了許多他當年工作過的勞改工廠,收集了許多資料。不久,美國CBS電視台對他進行了60分鍾采訪,在這次采訪中,吳弘達出示了他收集到的證據:中國把勞改工廠生產的產品賣到了美國。

武漢市的一家勞改工廠專門生產電冰箱的零件,每個零件上都打有唯一確定的產品號碼,然後吳弘達追蹤這個零件是通過怎樣的流程被一步一步地賣給下家,再組裝成電冰箱,最終被賣到了美國。吳弘達對上述過程的每一個步驟都拍有錄像,清楚地顯示出那個唯一確定的產品號碼,然後再專門到那家美國商店去,購買了那台一直被他持續追蹤的冰箱,當著CBS電視台的麵將冰箱拆開,隻見那個零件上的產品號碼與勞改工廠生產的產品號碼一樣。CBS電視台播出後引起了美國政治經濟界的關注,美國國會專門召見吳弘達,讓他在美國國會進行了一場聽證會。由此引發了中美之間的一場巨大的政治經濟風波。

勞改工廠從事商業生產,是中國的普遍現象,不是什麽國家機密。1977年時我在陝西省汽車一大隊修理汽車,那時我曾經與供銷科的人一起去過西安東郊的一家勞改工廠,購買過汽車零件。中國人認為,勞改犯應該自食其力,通過勞動來改造自己和養活自己,不能讓社會來撫養他們。

但是,這種事在美國卻是違法的事情。美國曆史上曾經有過一段極不光彩的蓄奴製度,並為是否應該保留這個製度而打過一場內戰。因此,今日的美國對奴隸主義非常敏感,從法律上嚴格禁止任何種類的奴隸主義。讓勞改犯從事商業生產,被認為屬於奴隸主義,而且由於生產成本很低,會破壞正常的商業經濟秩序。美國的勞改犯也要勞動,但其產品不準做商業銷售。

中美兩國相關的法律不同,各有各的的道理。中美兩國國情不同,曆史文化不同,法律也不完全一樣,雙方應該互相尊重對方的法律。不過,從事中美兩國國際貿易的人則應該遵守兩國所有的法律,不準違反任何國家的任何法律。中國把勞改犯生產的產品賣到美國,符合中國法律,卻違反了美國法律。應該說中國政府在這件事情上並沒有錯誤,這是貿易商人們犯下的業務過失。商人們如果承認錯誤,賠禮道歉,今後不再重犯,事情即可大事化小。

那時,中美兩國的貿易極不均衡,早都引起美國朝野不滿,認為這種不均衡的貿易傷害了美國的就業率,單方麵有利於中國。吳弘達事件正好成了美國打擊中國貿易的有力理由,由此在中美貿易之間引起了一場巨大的風波。那時中國正處於經濟騰飛狀態,中美貿易對中國的經濟影響極大,為了國家的經濟發展,中國政府沒有回擊美國,卻對吳弘達痛下重手。吳弘達由此被中國政府列入一級黑名單中,意即一旦發現,立即逮捕。同時,中國政府雖然沒有公開承認錯誤,但卻悄悄地頒布了一條新規定:勞改犯生產的產品隻準在國內銷售,不準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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