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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中美撞機(1/3)

(2018-08-25 10:23:06) 下一個

(120)
張又普:中美撞機(1/3)

2001年4月1日,美軍EP-3E偵察機在距離中國海南島外海100公裏遠的地方對中國進行電子偵察,引起中方憤慨,遂派出兩架殲八戰鬥機前往攔截。由於美機沒有進入中國領空,不能擊落,殲八就想在美機前方極近的地方掠過,以示警告。然而技術上掌握得不太好,與美機在空中相撞,殲八迅速墜落,飛行員王偉跳傘逃生,墮入海中。美機受重傷,在沒有得到中方許可的情況下,強行迫降於中國海南島陵水軍用機場上,自投羅網,連飛機帶人一同成為中國的俘虜。機組全體人員則無一傷亡,這對美軍來說,就視作是謝天謝地的勝利了。

事件發生後,跳傘落水的王偉的生命安全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中國空軍派出大批飛機輪船,在王偉落水的海域裏地毯式地仔細尋找。美國海軍則向中方表示,願意派出最先進的搜尋技術裝備,幫助尋找落水的王偉,然而遭到中方的拒絕。在此後半個多月的時間裏,中國海空軍動用了一切可以動用的力量,做出了最大的努力,仍然沒有找到王偉,結果是飛行員慘死公海,生不見人,死不見屍。此事在中國引起了巨大公憤,舉國上下憤怒聲討美國的罪行,並將王偉定為革命烈士,立碑紀念。

對這個事件的政治意義,本文不做討論,由此暴露出的技術問題,才是本文評論的重點。二戰期間,美軍曾對飛機空中格戰的情況做過統計,平均來說,一架轟炸機每飛行五次左右,就會被敵軍擊落,因此,如果一枚導彈的價格相當於飛機的五分之一,就很合算了。同時,飛機被擊落後,對跳傘逃生的飛行員的救護工作被認為是空軍最重要的技術問題。1940年德軍轟炸英國,麵對強大的德國空軍,英國空軍規定,飛機一旦受傷,必須立刻退出戰場,不準帶傷參戰,要盡力返回英國領空,然後迫降或跳傘。飛行員的生命要比飛機重要,要比戰鬥任務重要。1944年7月開始,美軍以塞班島為前進基地,大規模地轟炸日本本土,這當然要遭到日本的拚死反抗,被日本人擊落的B29遠程轟炸機,難以勝數。美軍派遣了51艘潛水艇和上百艘水麵艦隻,在沿途一千多公裏的海麵上,救援落水的飛行員,並發明出了一係列救援的先進技術。在一年多的時間裏,幾乎所有落水的美國飛行員全都能得到救助。

王偉落水的地方距離中國海岸線不足百公裏,就在自己的家門口,動員所有中國的技術力量,都沒有找見人,救援技術之落後顯而易見。美國報紙評論說,一個沒有能力救援自己落水飛行員的空軍,是一個不能打勝仗的空軍。看來,今日的中國空軍,盡管已經有了長足進步,不過還是有進一步改善和提高的空間。

後記:前中國海軍司令部中校參謀姚誠認為,王偉並沒有死,海軍故意將他隱藏起來,是為了某些外交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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