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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不動產的主權(3/3)

(2018-06-09 09:06:23) 下一個

(098)
標題:不動產的主權(3/3)
作者:張又普

中國有句俗話:清官難斷家務案。歐美國家則有另外一句類似的話:殺人犯也有三分理。這兩句話說明講道理有多麽困難,製定一份人人都能接受的法律有多麽困難。因此,法律不一定是最講理的,而是含有一些不講理的因素,含有一些特定的規則。這些規則就是,保護弱者,保護勞動者,保護窮人,保護現代人的利益,促進經濟發展。

發生交通事故時,雙方都互相指責,有時說不清誰是誰非,這時,判斷是非的標準是雙方汽車發動機的功率,發動機功率較大的一方是強者,判罰敗訴。男女雙方發生衝突時,法律通常保護女性,因為女方弱小。法律約束強者,使得強者不敢隨便欺負人,社會才能和諧。

長期在一塊土地上生活棲息、開發建設的人是這塊土地真正的主人,法律保護他們的利益。不動產是國民經濟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業主購買不動產就是為當地人民造福,促進了當地的經濟發展,政府當然要保護業主的利益。但一次性購買還不夠,應該持續不斷地為地方經濟做貢獻。具體地說就是要持續不斷地支付不動產稅,社區管理費,水費、電費、電話費。業主隻需要按時支付上述費用,不動產永遠歸屬自己,哪怕自己從不露麵。但如果業主長期不支付上述費用,那麽他的物業主權就會發生問題。因為他沒有持續性地為地區經濟發展做貢獻,法律就不再保護他了。誰支付上述費用,誰就為地區經濟做了貢獻,法律就保護誰。這就是保護勞動者原則,促進經濟發展原則,保護現代人的利益原則。

列位看官都購買過不動產,你們會不會忘記自己的房子在哪裏?不會吧?因為對看官們來說它太貴了。但如果你們買了一隻挖耳勺,大概就會常常忘記放到哪了,因為對看官們來說,挖耳勺太便宜了,丟了沒關係。如果一個人把自己的房產都忘了,而且20多年都想不起來,這種人多麽有錢呀!被他忘記的不動產是他多餘的財產,有沒有都無所謂,那麽,把它收歸國有,送給窮人,乃是減小貧富差距的方法之一。

好了,不再羅嗦了。今日全世界各國的法律幾乎全都來自於英國。作為最早、最完備的法治國家,英國充分總結了歐洲各國一千多年的經驗,寫出了上萬頁厚的各種法律,基本上囊括了幾乎所有的社會現象。我們幾乎可以說,英國的法律就是全世界的法律,就是國際公法。我們應當感謝英國對人類所做出的這一傑出的貢獻。

任何一個人走到任何一個地方,都應該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任何一個國家也應該認真學習法律,遵守國際公法,才能得到世界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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