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惡俗不堪的名字》 文:張愛玲 誦:靜播 我自己有一個惡俗不堪的名字,明知其俗而不打算換一個,可是我對於人名實在是非常感到興趣的。 為人取名字是一種輕便的,小規模的創造。舊時代的祖父,冬天兩腳擱在腳爐上,吸著水煙,為新添的孫兒取名字,叫他什麽他就是什麽。叫他光楣,他就得努力光大門楣;叫他祖蔭,叫他承祖,他就得常常記起祖父;叫他荷生,他的命裏就多了一點六月的池塘的顏色。除了小說裏的人,很少有人是名副其實的。(往往適得其反,名字代表一種需要,一種缺乏。窮人十有九個叫金貴,阿富,大有。)但是無論如何,名字是與一個人的外貌品性打成一片,造成整個的印象的。因此取名是一種創造。 我喜歡替人取名字,雖然我還沒有機會實行過。似乎隻有做父母的和鄉下的塾師有這權利。除了他們,就數買丫頭的老爺太太與舞女大班了。可惜這些人每每敷衍塞責;因為有例可援,小孩該叫毛頭,二毛頭,三毛頭,丫頭該叫如意,舞女該叫曼娜。 天主教的神父與耶穌教的牧師也給受洗禮的嬰兒取名字(想必這是他們的職司中最有興趣的一部分),但是他們永遠跳不出喬治、瑪麗、伊麗莎白的圈子。我曾經收集過二三百個英國女子通用的芳名,恐怕全在這裏了,縱有遺漏也不多。習俗相沿,不得不從那有限的民間傳說與宗教史中選擇名字,以至於到處碰見同名的人,那是多麽厭煩的事!有個老笑話:一個人翻遍了《聖經》,想找一個別致些的名字。他得意揚揚告訴牧師,決定用一個從來沒人用過的名字——撒旦(魔鬼)。 回想到我們中國人,有整個的王雲五大字典供我們搜尋兩個適當的字來代表我們自己,有這麽豐富的選擇範圍,而仍舊有人心甘情願地叫秀珍,叫子靜,似乎是不可原恕的了。 適當的名字並不一定是新奇、淵雅、大方,好處全在造成一種恰配身份的明晰的意境。我看報喜歡看分類廣告與球賽,貸學金、小本貸金的名單,常常在那裏找到許多現成的好名字。譬如說“柴風英”、“茅以儉”,是否此中有人,呼之欲出?茅以儉的酸寒,自不必說,柴鳳英不但是一個標準的小家碧玉,仿佛還有一個通俗的故事在她的名字裏蠢動著。在不久的將來我希望我能夠寫篇小說,用柴鳳英作主角。 有人說,名字不過符號而已,沒有多大意義。在紙麵上擁護這一說者頗多,可是他們自己也還是使用著精心結構的筆名。當然這不過是人情之常。誰不願意出眾一點?即使在理想化的未來世界裏,公民全都像囚犯一般編上號碼,除了號碼之外沒有其他的名字,每一個數目字還是脫不了它獨特的韻昧。三和七是俊俏的,二就顯得老實。張恨水的《秦淮世家》裏,調皮的姑娘叫小春,二春是她的樸訥的姊姊。《夜深沉》裏又有忠厚的丁二和,謹願的田二姑娘。 符號運動雖不能徹底推行,不失為一種合理化的反響,因為中國人的名字實在是過於複雜。一下地就有乳名。從前人的乳名頗為考究,並不像現在一般用“囡囡”、“寶寶”來搪塞。乳名是大多數女人唯一的名字,因為既不上學,就用不著堂皇的“學名”,而出嫁之後根本就失去了自我的存在,成為“張門李氏”了。關於女人的一切,都帶點秘密性質,因此女人的乳名也不肯輕易告訴人。在香奩詩詞裏我們可以看到,新婚的夫婿當著人喚出妻的小名,是被認為很唐突的,必定要引起她的嬌嗔。 男孩的學名,恭楷寫在開蒙的書卷上,以後做了官,就叫“官印”,隻有君親師可以呼喚。他另有一個較灑脫的“字”,供朋友們與平輩的親族使用。他另有一個備而不用的別名。至於別號,那更是漫無限製的了。買到一件得意的古董,就換一個別號,把那古董的名目嵌進去。搬個家,又換個別號。捧一個女戲子,又換一個別號。本來,如果名字是代表一種心境,名字為什麽不能隨時隨地跟著變幻的心情而轉移? 《兒女英雄傳》裏的安公子有一位“東屋大奶奶”,一位“西屋大奶奶”。他替東屋題了個匾叫“瓣香室”,西屋是“伴香室”。他自己署名“伴瓣主人”。安老爺看見了,大為不悅,認為有風花雪月玩物喪誌的嫌疑。讀到這一段,我們大都忿忿不平,覺得舊家庭的專製,真是無孔不入,兒子取個無傷大雅的別號,父親也要幹涉,何況這別號的命意充其量不過是欣賞自己的老婆,更何況這兩個老婆都是父親給他娶的!然而從另一觀點看來,我還是和安老爺表同情的。多取別號畢竟是近於無聊。 我們若從事於基本分析,為什麽一個人要有幾個名字呢?因為一個人是多方麵的。同是一個人,父母心目中的他與辦公室西崽所見的他,就截然不同——地位不同,距離不同。有人喜歡在四壁與天花板上鑲滿了鏡子,時時刻刻從不同的角度端詳他自己,百看不厭。多取名字,也是同樣的自我的膨脹。 像這一類的自我的膨脹,既於他人無礙,何妨用以自娛?雖然是一種精神上的浪費,我們中國人素來是傾向於美的糜費的。 可是如果我們希望外界對於我們的名字發生興趣的話,那又是一回事了。也許我們以為一個讀者看到我們最新的化名的時候,會說:“哦,公羊浣,他發表他的處女作的時候用的是臧孫蝃蝀的名字,在××雜誌投稿的時候他叫冥蒂,又叫白泊,又叫目蓮,櫻淵也是他,有人說斷黛也是他。在××報上他叫東方髦隻,編婦女刊物的時候他暫時女性化起來,改名藺煙嬋,又名女姽。”任何大人物,要人家牢記這一切,尚且是希望過奢,何況是個文人? 一個人,做他自己份內的事,得到他份內的一點注意。不上十年八年,他做完他所要做的事了,或者做不動了,也就被忘懷了。社會的記憶力不很強,那也是理所當然,誰也沒有權利可抱怨。……大家該記得而不記得的事正多著呢! 我在學校讀書的時候,與我同名的人有兩個之多,也並沒有人覺得我們的名字滑稽或是具有低級趣味。中國先生點名點到我,從來沒有讀過白字;外國先生讀到“伍婉雲”之類的名字每覺異常吃力,舌頭仿佛卷起來打了個蝴蝶結,念起我的名字卻是朗朗上口。這是很慈悲的事。 現在我開始感到我應當對我的名字發生不滿了。為什麽不另挑兩個美麗而深沉的字眼,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點美與深沉,至少投起稿來不至於給讀者一個惡劣的最初印象?仿佛有誰說過:文壇登龍術的第一步是取一個煒麗觸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而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麽? 中國是文字國。皇帝遇著不順心的事便改元,希望明年的國運漸趨好轉。本來是元武十二年的,改叫大慶元年,以往的不幸的日子就此告一結束。對於字眼兒的過分的信任,是我們的特征。 中國的一切都是太好聽,太順口了。固然,不中聽,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願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為一種警告,設法除去一般知書識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積習,從柴米油鹽、肥皂、水與太陽之中去找尋實際的人生。 話又說回來了。要做俗人,先從一個俗氣的名字著手,依舊還是“字眼兒崇拜”。也許我這些全是借口而已。我之所以戀戀於我的名字,還是為了取名字的時候那一點回憶。十歲的時候,為了我母親主張送我進學校,我父親一再地大鬧著不依,到底我母親像拐賣人口一般,硬把我送去了。在填寫入學證的時候,她一時躊躇著不知道填什麽名字好。我的小名叫瑛,張瑛兩個字嗡嗡地不甚響亮。她支著頭想了一會,說:“暫且把英文名字胡亂譯兩個字罷。”她一直打算替我改而沒有改,到現在,我卻不願意改了。 |
老師在課堂上叫學生回答問題,張強!一下站起來兩個。校長在司令台上,昨天收到派出所的表揚信,張強同學請上台來。呼啦啦上去十個。哪個是那個張強呢,並不重要,有人應答就成。
孟非從不點女佳賓的名字,13號,說說你的看法。錄像的和看電視的都知道往哪兒看,若是問,李芳,說說你的看法,觀眾都會蒙了,誰是李芳?可見號碼比名字簡單易辨。
進了號子,人人都剃光頭,穿黑衣,哪能分辨得出誰是鬥毆的張三,誰又是詐騙的李四?黑衣上有大的數碼字,近視眼也看得見。135號,出來!同號的人和隔壁號子的人都知道135號是叫的誰。進了這裏,就沒了名字,隻有號了。
去醫院看病,掛個號,等在診室外邊,護士出來了,36號!那是叫的你,跟著護士進去,給大夫遞上病曆。什麽病啊?感冒了。要什麽藥啊?病毒寧。刷刷,在處方箋上鬼畫胡塗幾個字,去拿藥吧。在電腦屏幕上36號的後麵打個勾,看診結束。至於來瞧病的是趙四還是劉能,在大夫眼裏並無分別。
這麽說來,費了好大勁取個名字,並沒什麽用?也不盡然。犯了事,被抓進公安局,兩手被扣在椅子上,開審。警察問的第一句必定是,姓名?其實在抓你時身份證已被搜去了,你的名字警察早就知道,不過是程序上照例有此一問。你第一次進局子,還有點傲氣,學著陳佩斯的,身份證都在你手裏,還不知道我的名字?兩個壯漢過來,胖揍一頓,你被揍乖了。再問,你的名字?二毛子。操,問你的大名!報告政府,我長時間沒用過那個大名,都忘了。警察怒了,看來你是吃打不長記性的家夥,來呀!又是一頓海揍。你哭啼啼的,報告政府,我是真不記得那個名字啊,每天的手機上,微信都是叫的我的名,二毛子,今晚七點半,橋西頭集合。天天如此,我記得的就是二毛子的名啊。警察也無奈,拿出身份證,念了一下上麵的名字,這個是你嗎?嗯,大概…是我吧… 給我記住了,下次問你。就老老實實的回答這個名,這不可以少挨一頓打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