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都無罪
(2005-11-09 19: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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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憂鬱和迷茫, 還有更多的無可奈何, 我陪著孩子來到了新加坡---一個多次空遇,而沒有落腳;一個記憶中有“花園城市”之稱的國度。 盡管她很小, 確曾和韓國、香港,日本共擁“亞洲四小龍”之稱。 這些應該足以說明一個國度的對外開放和文明程度。 然而, 等我身臨其境的時候, 才始覺對外開放、經濟發展、國度昌榮根本掩飾不住小市民陳舊的世俗觀念和偏見。
剛到新加坡,為了來往通行的方便, 我向新移民局遞交了長期居住的申請,很快我拿到了當地的" social visit pass"。 這一切進行的都很順利而且平靜, 然而, 自我申請“social visit pass”的那一刻起,意味著我要以一個陪讀媽媽的身份在這裏居住, 意味著在新人的眼裏, 我要被“另類”出來, 會給與特別的關照和禮遇。
在接下來租房子的日子裏,新人特別的關照和禮遇我一一經曆。 聽到agent講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屋主一聽說是陪讀媽媽,就說房子不要租給他們”. 還有我不要租給中國人之類的話。 走遍了世界的東西南北,聽到,經曆到太多太多的有關中國人在外受到的禮遇問題。 而新加坡似乎表現的更強烈。
曾有一段時間,我也羞於給人提起我“social visit pass”的身份。後來平靜之餘, 我頓悟, 其實陪讀媽媽無罪, 有罪而且有病的是新人的頭腦和思維。 我不否認,他們掛在嘴邊的有關陪讀媽媽不軌的事實。 不過我想試問“都是你自己的手指頭和腳趾頭, 他們伸出來還有長又短, 你為何要以一概全呢?”最嚴重的有一次, 我打電話給一個agent,詢問他是否有房子出租,當他聽說我要租整間屋子之後,竟然問“ 為什麽要租整間的, 是不是過夜生活的?” 我忍無可忍, 對著話筒罵道“什麽東西, 你老婆女兒才去過夜生活”? 聽我一罵,agent 就想辦法去解釋他的本意。 “士可忍孰不可忍”我警告他說話, 要注意為自己積德, 不要拿小家子氣的去對人。你自己沒有本事兒、沒有能力去承擔昂貴的房租, 就要去曲解他人嗎? 真是豈有此理!
我呼籲:陪讀媽媽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