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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來無事,我們一邊吃飯,一邊閑聊。先生指著他左手食指上的一條半寸長的斜疤痕,說那是小時切菜劃傷的。接著,他指向右手食指上的另一圈疤痕。回憶說,當時也就七八歲,一刀砍下切掉了一塊肉。如今還微微凸起。想想我都有點心悸。
先生說他小時皮的很。小學一二年級時和同學打架,拳頭被對方咬得血肉模糊。我好奇地問他為什麽打架,他說不記得了,也不記得對方怎樣,但記得當時怕父母責罵,於是帶手套遮住手上的傷口。連吃飯也不摘手套,父母覺得奇怪才發現。
他坐火車上大學時,在站台下來,不想火車停留非常短暫。著急摔倒,磕掉一顆門牙。因此有了搭橋補牙等後續幾十年的牙齒護理。
先生在Emory讀博做實驗,拉細的玻璃管破裂,紮進手掌,流血不少,如今還有一個小坑。
先生如數家珍地講這些傷疤的來源。我聽著感覺他有點自得似的。不但“好了傷疤忘了疼”,好像人生還因此豐富起來。難怪有“傷痕文學”。也許沒有傷疤的人生不算人生?
同意,沒有傷疤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又想,看得見的傷疤好治,心裏的傷痕才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