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信的一生真是坎坷。她那窮佃農阿爹,在她7歲就送出去給人帶小孩還情有可原的話,那麽後來要把女兒送到妓院去,是很過分的了。再後來,阿信在東京做工還寄錢回家。他爸用她寄的錢給兒子造房子。阿信要結婚了,她爸到東京鬧不準她結婚,因為結了婚就不能給娘家寄錢了。
就這兩件事,是赤裸裸地犧牲女兒的利益為家裏謀求福利。我要說:憑啥呀?女人就不是人了?
當她爸病危的時候,阿信還是回家看望他。生命垂危之際,她爸對女兒說了:對不起。阿信說她能理解,她愛爸爸和媽媽。
我要是阿信,恐怕從家裏逃出來就不會回家的了,做不到。一再對自己有傷害的地方,自然會躲避。
阿信會這樣做,可能有這些原因:
我對大度的人很佩服,因為自問我做不到。就像張幼儀離婚後還能善待徐誌摩,我是絕對做不到的。知道自己心眼不大,所以學習學習心大的榜樣,希望長進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