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紅在路上

嶽紅:女,江蘇籍作家、詩人,畢業於南京大學中文係。出版過《零落一地的風》等個人文學著作八本。現居北京,致力於佛教文化傳播。
正文

不 能 說 出 來(長篇連載 43)

(2017-04-01 22:19:03)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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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放下電話,我和樂樂在深圳相依為命的生活開始了。因為樂樂沒有戶口,隻好臨時到一個私立寄宿學校,學費當然非常昂貴,一學期要九千。樂樂不願意住校,但我告訴他我得工作掙錢養活我和他,他也就不再堅持。但我知道那不是長久之計,於是打電話到法院民庭想變更兒子的撫養權,民庭找上門跟李東平的父親協商,李家說必須先把孩子交出來,否則免談。所以,法院的人都勸我放棄變更監護權的想法,因為傻子都能看出來孩子如果交出來是什麽後果。那個漂亮的女庭長說要麽把孩子帶回來,要麽就這樣悄悄地把孩子培養長大。她說按照程序李家叫我交出孩子也是合法的,但關鍵是一旦孩子到了李家就不可能再讓孩子出來了,而且對我提出的任何要求都不會再配合。我隻得作罷,我寧願就這樣不明不白地生活著,也不能再讓樂樂回去像孤兒一樣地生活。

 

雜誌社的工作辛苦而忙碌,因工作出色,我被聘為常務副總編。雜誌發行到全國各地。有一天突然有一個電話來再三詢問我的情況。我馬上緊張起來,擔心是不是被李東平家知道了我的情況。果不其然,後來聽小紅打聽說是李東平的老婆陶紅買了雜誌回家看,被李東平看到了上麵副總編的名字,於是打電話來詢問我的情況。我向總編提出辭職,總編堅決不答應,在他的再三逼問下,我隻好說出自己非法帶出孩子的事情,結果聽完我的話,總編還是不答應,他認為對方是不對的,他說他支持我的做法,但同時又認為打電話來的不一定就是李東平,並出主意說以後就不用真名,並且答應讓我那段時間就在家辦公。我無話可說,隻好勉強接受。

但李東平還是像獵犬一樣聞到了訊息,來到深圳找到雜誌社,並在雜誌社附近踩點跟蹤了好幾天,而當時的我一點都不知道。

那件事發生了很久之後我才能平靜地坐下來並能夠完整地敘述。那一刻我已經在寒冷的東北經曆過冰雪的洗禮,又到雪域高原接受了考驗。樂樂走後的第二天中午我就去了秦皇島,說是去散心,其實心已經碎成了粉末.去過西藏也對生命有了新的詮釋.而樂樂的背影卻始終伴隨著我的旅程。

那個周末,我照例把樂樂從學校接回家過雙休,樂樂想學繪畫,周日早上,我和樂樂手牽手準備到小區外的一個文化用品商店去買國畫用品,走到小區大門的時候,李東平突然從牆拐角後像一條狼狗一樣猛地竄到了我和樂樂的身邊。一把抓住樂樂的胳膊就要帶他走,樂樂用力地甩掉他的手,鑽到我的懷裏,這引起了保安的注意,保安忙過來問是怎麽回事,李東平就如此這般地講了一通,說完又來拉樂樂的胳膊,讓樂樂跟他回去,樂樂說我不跟你回去!李東平問為什麽?樂樂說因為我不是你生的孩子!

保安見事情比較複雜就打電話給附近的派出所,很快派出所就來人了,同時也來了車把我們帶回派出所處理。值班民警問完情況才發現不是他們管的範圍,於是轉交到法院,因為是雙休日,法院沒有人上班,隻有兩個值班的法官也下班了,那個時候已經折騰到中午。

派出所叫我們自行解決,我和樂樂一個弱一個幼,哪是李東平的對手?派出所當然不管這些。於是我們僵持在法院的門前,李東平兩次強行抱起樂樂就跑,結果因為法院大門正前方正在修路,道路的坎坷讓李東平摔了兩跤,把樂樂嚇得停止了哭聲,我追上去拉過樂樂,從此就緊緊地抱住他,心中發誓就算死,我也不讓樂樂再受到侵犯。很快,我們的衝突又引起了巡邏經過的民警的注意,於是我們再一次被帶到另一個派出所。在這個派出所裏,我和樂樂度過了今生都難以忘懷的一天一夜。

樂樂是不願意跟李東平回去的,我也不能讓樂樂回去,讓小小的他過著無父無母的生活,樂樂回去也就意味著他又將成為李東平全家報複我的最得力工具。派出所值班民警找我們談話筆錄之後與之前的派出所民警發現了同樣的問題,隻好與宿河市法院聯係,宿河市法院告知派法警即刻出發來深圳處理此事。然而時間卻很快到了晚上,法院的人最快也要等第二天下午才能到達。派出所的警察已紛紛下班,又過一段時間,晚上值班的人也都來了。這個時候,李東平突然毫無征兆地狂躁起來,他衝到我和樂樂所在的房間,奮力搶奪樂樂,樂樂雙手緊緊地抓住我的衣服,雙腳在不停地踢他,嘴裏不停地說,我不是你生的,你不要來找我,我不跟你回去!

有幾次,我和樂樂被拉扯著摔倒再地上,樂樂跌在我的身上,手依舊緊緊地抓住我的衣服。樂樂的哭叫聲絲毫沒有警醒李東平,或許李東平的耳朵向來對樂樂的哭聲是頻閉的。見拉不開我和樂樂,李東平開始搶我的手機,樂樂就用手護著我的手機,李東平接著又搶我的包,樂樂就用身體緊緊地護著我的包。那一刻我們母子倆像一對弱小的受傷的小兔子麵對著一隻凶殘的饑餓的大灰狼,知道也許沒有活命,但我們互相照顧著,互相保護著,我原以為我們的衝突會引起警察的關注而得到解救,然而,在樂樂發出了無數聲慘烈的“來人啊,救命啊”的呼救聲後,始終也沒有人來,隻聽到派出所的警察在吆喝向我們的房門圍觀的人說,看什麽看?有什麽好看的,快走。這個時候,我所在雜誌社兩個聞訊趕來的一位同事過來阻止李東平,李東平說這是他的家庭私事,警告我的同事滾到一邊去。我的同事請站在門外微笑觀看的警察幹涉一下,警察說隻有我和李東平打起來他們才好管,最好是打到受傷掛彩。義憤填膺的同事決定先帶走樂樂,但是李東平哪肯罷休?他死死地抵著門,不讓我同事離開,我這位湖南籍同事雖然一腔豪情,怎奈身材矮小而瘦弱,根本不是李東平的對手,很快就被李東平推出門來,並再也不開門。我同事就站在門外誓言要陪我到底,但是警察也許覺得我同事的體力根本改變不了這件事的性質,就算他站上一夜,派出所依然無法插手處理此事,於是,他們連推帶勸把我同事趕出了派出所。

最後,樂樂也絕望了,他認真地跟我說:“媽媽,沒有人來救我們了!”我附在樂樂的耳朵上說,沒事,樂樂,媽媽不會讓別人奪走你的,媽媽絕不會離開你,我永遠愛你!樂樂似乎鎮定了一些。然而,休息了一會似乎恢複了元氣的李東平新一輪的撕奪又開始了,我和樂樂共同的慘叫終於引來了一個女民警,她走進我們的房間,把李東平狠狠地罵了一通,但是很無奈的是她也無法解決我們的問題,但她決定帶走樂樂,她覺得孩子心靈受到的傷害太大了,我心中充滿感激,其實這也是我最擔心和最心痛的。樂樂牽著民警阿姨的手望向我征求我的意見,我說你去阿姨那兒吧,她那兒是安全的,你要聽話!樂樂聽懂了我的話,他跟著那個女警察走了。我的心也暫時地安定了下來。

樂樂就在那個派出所的值班室裏睡了一夜,我也在派出所停滿警車的院子裏徘徊了一夜,有幾次想看看睡夢中的樂樂,但是我卻不知道他睡在哪一間屋子,又不敢逐個房間尋找而驚醒別人。所以,我在那個初春的夜裏就一直走來走去,直到天亮,我的腿腫得很粗。早上八點多鍾,沒費太多周折我就找到了樂樂的房間,我把樂樂帶回了身邊,樂樂經過一夜的睡眠似乎忘記了昨晚的驚險,他催促我回家,他說他早就醒了,他醒了就一直想媽媽,然後就想叫媽媽趕快帶他回家。我跟樂樂說暫時還不能回去,我們要等到法院的人來了再說,因為我們現在不安全。樂樂似乎聽懂了,他不再催促我回家,我帶著他在院子裏折飛機玩,過了一會兒,我編輯部的一個同事買了一些玩具送來了,於是樂樂開始玩那些他非常喜愛的小汽車,又吃了送來的麥當勞快餐,樂樂很久沒有提回家的事。一直到下午,樂樂又玩累了,他可能又開始考慮回家的事了,他問我,媽媽,是不是法院的人來了,我們就可以回家了?我無言以對。那麽複雜的情況我無法預知後果,我隻能告訴他等法院的人來了再說吧。於是樂樂耐著性子跟我一起等。

在法院的人還沒有到來之前我已經接到韓冬的電話知道了結果,我必須先讓孩子回去,然後通過法院辦理法律手續再帶回來。我跟韓冬說,樂樂的身世特殊,你是知道的,這次如果回去他會承受怎樣的折磨你是知道的。韓冬說,我們當然知道李東平一家都是在報複,但法律程序我們隻能這樣做。我狠狠地打了一下自己的頭,這是我當時唯一能做的事。接下來我開始“開導”樂樂,讓他先跟著李東平回去,過幾天我就回去接他。然而任我怎麽說樂樂都不答應,做什麽都可以就是不跟李東平回去。樂樂反複地說,那不是我的家,他也不是我的爸爸!我要跟你在一起!我緊緊地摟著樂樂說,好吧,好吧,樂樂是我的好兒子,我永遠愛你……

直到宿河市法院執行庭的人到來,這是我對樂樂說的唯一的話,也是滔滔不絕的話。執行庭的法警找我談話的時候,樂樂似乎明白了一切,他居然同意跟李東平回去了。他輕聲地問我,媽媽我去他們家之後怎麽稱呼那些人呢?我要有禮貌的!我說樂樂從來都是個有禮貌的好孩子,他們家叫你稱呼什麽你就稱呼什麽,我相信你的智慧!等我接你回來後一切就都過去了。

執行庭的法警為了給我情緒上的撫慰,找李東平談話,讓他保證讓我隨時可以打電話聯係樂樂,假期我可以去探視也可以帶出來同住,樂樂在這裏學習的繪畫、豎琴等回到李東平家後可以得到持續。李東平幾乎聲淚俱下地一一承諾並寫下了保證書,當時的情景讓執行庭的法警感動得幾乎相信了,甚至,連我都產生了錯覺。

被法警牽著手準備離開的時候樂樂又問我,媽媽,法院的手續要多久才能辦完,怎麽辦的呢?是要用電腦打印出來嗎?還要蓋上章,是不是?我說是的是的,我會盡快辦好!樂樂一定記住,媽媽非常愛你,你是媽媽最愛的人,我肯定會盡快辦好手續的!

樂樂最終走的時候,天已經黑了,我擦幹眼淚跑出來站在路邊目送樂樂,樂樂走了一段路後又突然跑回我麵前,我蹲下身,樂樂摟著我的脖子問,媽媽,我走了你怎麽辦?我拚命控製自己的眼淚,但終於沒有控製住,眼淚像瀑布使我看不清樂樂,我摸著樂樂的臉說,媽媽沒事,隻要樂樂好好的,媽媽就會好好的!樂樂高興了媽媽就會高興,我肯定沒事的,過幾天我就會去帶你!樂樂像成熟的男人一樣吻了我的額頭轉身走了。路燈的光線很暗,我依稀看著樂樂那一動一動的背影,我知道那是不忍離去的背影,也是從此懂得什麽是殘酷的背影。

殘酷的現實並沒有讓我按時兌現我對樂樂許下的諾言。而隻要那個諾言沒有實現,樂樂就不會回到我的身邊,那個背影也一直把我的心緊緊地揪起,那種痛,別人無法知道,也無法體會。

樂樂走後,我立刻著手變更樂樂監護權的事。法製報的總編給我推薦了他的朋友,也是廣東省最優秀的律師接受我的谘詢。我認真整理思緒,花三個小時的時間完整敘述了我的婚姻經曆和樂樂的身世,律師則更多地詢問了李東平家及他全家的情況,最後他嚴肅認真地給我一個結論說:以你這樣的狀況,你是無法變更監護權的,因為對方不是考慮孩子的成長問題,而是要用這個孩子報複你的問題!神經質的人做事是不會考慮原因和過程,而是一直向著他想象的目標前進,不管中途有什麽變化,他的目標不變,直到達到目標,他也不管自己是否能達到目標,所以,他不會放棄孩子。也就是說你不可能得到孩子。我說那我如果非要得到孩子呢?律師說,那你就如法炮製一次,找機會去偷,但不要跟別人說這是我的建議,如果你說了我是不會承認的!

再去偷偷地帶回樂樂,那是需要時機的,我不知道這個時機什麽時候會來。但我一直想著如何向樂樂解釋我辦理法院的手續的“很快”是什麽時候!

在憧憬無數次場景,做了無數次掙紮之後,在一個星期日,我決定打電話給樂樂。電話是李東平接的,他覺得我居然相信他在深圳的承諾覺得我非常幼稚而可笑,他甚至笑出了很大的聲音。他說你怎麽會認為我會讓樂樂接你的電話?從深圳離開你那天,樂樂跟算跟你永別了!還想學繪畫?豎琴?你以為樂樂是誰啊?我有什麽義務培養他?我有自己的孩子,我的精力要用到我親生孩子的身上!我能讓樂樂不餓死就是對他最大的仁慈!從此以後你就在煎熬中度過吧!我會讓你後半生都生不如死!

說完,把電話聽筒放下,大聲喊樂樂:來,給我跪下!也許樂樂沒有立刻跪下,因為聽筒裏出來了摔打的聲音,然後傳來了樂樂撕心裂肺的嚎叫聲,然後是李東平的高聲吆喝,以後我叫你跪下你就馬上給我跪下,否則我弄死你!還有,挨打也不許哭,如果哭了三天不許吃飯……

應該說李東平是一個很好的導演,非常清楚怎麽引起觀眾的關注,在我最想知道結局在電話裏不停喊叫的時候,他毫不猶豫地掛斷了電話。掛斷後又拿下了聽筒,這樣我就再也打不進去了,因為電話一直處於忙音狀態。我發瘋一樣地不停撥著李東平家的號碼,仿佛對電話裏的電子忙音提示百聽不厭。直到我撥號碼撥累了,攤倒在地板上,我腦海中不斷閃現這樂樂被打跪在地上的情景,李東平得意的笑容在我的眼前飄蕩。

正如李東平所預言:我生不如死的日子開始了。每個夜晚我完全無法入眠,總是在與天花板的對視中迎來新一天的陽光。我原本白皙的皮膚完全失去了血色,像僵屍一樣白得發綠。體重降到了三十八公斤。有一天,我按照電話約定準備去南山區采訪,那是約了多次終於成功的封麵人物專訪。來到樓下,準備上車時,我一腳踏空摔倒在地,那一瞬間我還在自責,然後就失去了知覺,醒來後我已經趟在平樂骨科醫院的病床上。我的左臂骨折,已經被醫生劃開皮膚接上骨頭,並且用鋼筋和鋼針固定住了,外麵是潔白的石膏固定著,同事看我醒來,很高興地告訴我手術很成功,三個月之後再來拆鋼針就好了!另外幾個同事也相繼樂觀地安慰我好好養身體,我動了動胳膊,發現毫無知覺。但是我還是非常感激我的同事們,隻是對他們一個共同的疑問我自己卻解答不了,他們問我為何輕輕摔一下就會骨折?

在醫院躺了三天後我就出院了,我不想連累同事們輪流來照顧我。去編輯部向同事致謝的時候,我向社長提交了辭職報告。社長一臉惋惜,一再強調我休養三個月完全沒有問題,但是我還是堅持告辭。

獨臂雖然不便,但生活尚能自理,除了洗澡洗不徹底總是讓我耿耿於懷。為了洗頭方便,我出院當天就去理發店把蓄留三年的及腰長發剪成了超短發,加上穿著寬鬆的襯衫,從後麵看誰也不會看出我是個女人。

又經過一次劃開皮膚拆鋼針、二次傷口愈合,幾乎半年後我的生活起居才恢複正常。這期間我沒有回去林家,我不想讓林媽媽擔心,盡管她始終牽掛著我,但至少她知道我在正常地工作和生活。每次電話中,她總是安慰我暫時不要想樂樂監護權的事,來日方長。我很欣慰林媽媽再也不像幾年前那樣動不動因為林可而犯病,或許經曆糟心的事多了。

不知不覺間,我感覺混混沌沌的日子竟然拖延了一年半時間,我感覺已經過了十年。我覺得我的心已經非常老了,我每天都苦思冥想帶走樂樂的途徑和方式。壓根沒想到,最終我還是把上次的方法如法炮製了一回而順利帶出樂樂。雖然這如法炮製對於毛峰來說是獨出心裁,且是他人生第一次,作為一位知名畫家,他說救出樂樂這件事比他以前所有的創作都更精彩更有意義。自從在一個共同朋友的家庭聚會中認識了毛峰,朋友又對毛峰說了我的經曆時,毛峰坐不住了,他說他無法容忍這樣的事情存在,他說他必須要管這件事。其實,隨著時間一天一天的流逝,那些日子就像我流淌的信心,與日俱減,感覺自己越來越無力完成這件事。是毛峰的激情四射鼓舞了我。也許,毛峰就是我生命中的貴人,這個貴人不僅用精神幫助了我,甚至把自己最珍惜也一直不肯出手的鋼筆畫一次性統統賣給了一位法國收藏家,他為我帶出樂樂全程埋單,因為那個時候我已經好久沒有上班,經濟上捉襟見肘,我非常慚愧,毛峰說他是為自己的良心埋單,因為如果對樂樂不能回到母親身邊這件事冷眼旁觀將是他一生的恥辱。那一刻,我終於理解了毛峰常說的“人格的高貴”。

 

    還是第一次帶樂樂時的巷口,樂樂依然是一個人低著頭往學校走去。這些都是小紅提前到學校偵察很久才告訴我的。身材高大的毛峰為了引起衝突時自己的體力能派上用場,他決定自己不開車,而是特地請了非常要好的朋友長途驅車帶著我在深夜抵達宿河市。小紅提前在賓館開好房間等我們,她看到我的瘦弱時驚訝得張大了嘴巴。捏著我細如非洲難民的胳膊立刻哭了起來,我笑著拿紙巾擦她的淚,叫她不要哭我,而是要幫我。於是次日淩晨的小紅就招來了她的男朋友從李東平父母家的門前開始跟蹤樂樂。小紅說這件事是對她男朋友的考驗,完成不好她就不給他機會了。

跟著樂樂轉到通往學校的那個巷子裏時,小紅男朋友主動跟樂樂說話,問樂樂想不想媽媽?樂樂說,我媽媽不要我了!小紅男朋友說,不會的,你媽媽要來見你呢!樂樂又說一句,我媽媽不要我了!低著頭繼續走路,不再搭理。接近巷子盡頭時,小紅男朋友打電話給小紅,叫我們的車開到巷口,可以直接把樂樂帶上車,巷子裏沒有別人。

我們的車堵到巷口時,樂樂也隻有一步之遙了,我快速打開門走上前拉樂樂上車,樂樂一下子怔住了,稍作遲疑後立刻往旁邊走想逃脫我的擁抱。毛峰這時也下車過來把我和樂樂一起往車上推,樂樂顯然被嚇壞了,他一邊拳打腳踢一邊大叫:綁架啊!樂樂喊第二聲綁架的時候,跟我一起已經被毛峰連推帶擁弄進了後排的座位上,毛峰關上車門並叮囑司機鎖住門窗後立刻箭一樣射向公路。

汽車一路疾馳三百多公裏走出省城的繞城公路後才停下休息。剛上路時,小紅打來電話說我們的車開動後,因為有人聽到樂樂喊綁架,於是拿起電話報警,被她男朋友攔下了。小紅的男朋友說人家是母親帶兒子怎麽能叫綁架?然後叫那個人不要多管閑事。小紅不放心叫我等派出所上班後打個電話過去聲明一下自己帶走了樂樂。果不其然,在我還沒有打電話之前,林毅的電話已經打過來了,問我是不是帶走了兒子?說李東平全家已經到公安局報案,說孩子被綁架,公安局的朋友打電話找林毅核實,因為他們估計沒有人敢公然在學校門前人群密集的地方綁架孩子。林毅在給我電話之前就回複朋友說是我帶走的,他說他聽到這件事的第一瞬間明白了,因為他昨夜一夜沒睡,總覺得有事情發生,而且老是想起我和樂樂。

    上車後的樂樂一直生氣地看著窗外,故意背對著我。因為我一再在他耳邊說我是他媽媽,我說過要等到法院辦好手續就來帶他,但手續一直辦不好,蓋不到印章,所以就很久沒有來帶他,但是絕對不是媽媽不要樂樂,現在就是回來帶樂樂,而且以後再也不讓樂樂離開媽媽了。對我滔滔不絕的訴說,樂樂似乎理解了,不再喊綁架,但卻從此徹底沉默了,對我的人視而不見,對我的話也充耳不聞。期間毛峰不斷地講笑話想逗樂樂笑,樂樂始終不屑一顧。

停車吃飯的時候,毛峰過來跟樂樂套近乎,也許車上搜腸刮肚地講笑話奏了效,樂樂對毛峰還算友好,甚至開始跟他講話了。毛峰就問他剛才為什麽說媽媽是綁架,樂樂說我不認識她。毛峰說你怎麽會不認識自己的媽媽呢?樂樂說我媽媽是長發,戴的是金色眼鏡。然後指著站在一邊的我說,而她是短發而且又戴著黑框眼鏡。毛峰立刻糾正說,她就是你的媽媽,她頭發剪短了,眼鏡的顏色變了,但是她還是你的媽媽,她說過要去接你,所以今天就接你了!樂樂立刻反駁說,爺爺奶奶說我媽媽不要我了,她已經去做妓女了。毛峰問,樂樂知道什麽是妓女嗎?樂樂說不知道。然後又補充一句說,他們說我媽媽是破鞋。毛峰蹲在樂樂身邊,指著坐在角落的我,望著樂樂嚴肅地跟樂樂說,樂樂,記住,那個人就是你的媽媽,她每天都在想你,她瘦成那樣就是因為想你,你一定要記住,沒有不要兒子的媽媽!

盡管如此,樂樂還是在八天之後才開口叫我“媽媽”,而且是在毛峰等人故意製造情境讓他不得不求助我才喊出來。這是後話,因為我們回到深圳以後,之前被李東平折騰的情景讓我一想起便毛骨悚然,我沒有絲毫的安全感,所以我決定離開。但我一時還不知道往哪裏去。 

正在約房東談退房的時候,我接到了張穎的電話,因為在第一次帶出樂樂沒有看護好而被帶走的事我始終沒有勇氣跟張穎講。此刻樂樂的手再一次真切地攥在我手裏了,我就把情況跟張穎描述了一番,張穎還是忍不住責罵了我,並且命令我這次一定要像看護自己的生命一樣守住樂樂。沒有容我表態,她又匆忙地催我去廣州,說她中學時一個同班同學孫宇輝就在廣州,而且孫所在的報社正在招聘編輯,本來她打我的電話就是看我工作怎麽樣,要不要換個環境?我的眼前突然浮現了一道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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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zhenmom 回複 悄悄話 一直追讀 ,看得揪心。謝謝您的辛苦筆耕,滿了才華和細膩。可以早一個小時貼嗎?或者提前貼blog裏?在東部,每天晚上都想看。謝謝您才女!
Ally 回複 悄悄話 忘了林可吧。帶著兒子重新生活就像開始一樣消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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