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這第一夜之後,我就真的像是林可一樣在林家生活起來了,我開始看林可的那些曆史書,中外的曆史都是驚人的相似,這讓我有了興趣,甚至常常放下書本想象林可是如何在課堂上對學生講述那些或荒誕或血腥的曆史事件的。
艱難而困惑的第一天之後,日子就像跌落冰麵的香皂,迅速地滑開去,仿佛一下子就不見了蹤影。我每天都在對自己的批判之後又自我原諒的反複中度過,我也曾用死來反駁過自己,從頭想來,如果說剛開始是莫名其妙的強烈求生欲望牽引著我,而後來我即使真心實意地想死也恐怕不能了,因為我已經被新的命運牢牢牽引,我不得不活下去了,不是為我自己,是為了一個母親,一個家庭。
不是我真的把自己當成了林可,而是我始終找不到出逃的機會。我很清楚自己的結果不管是走得掉還是走不掉,但無論如何不是死在這兒,那樣的情形比死亡糟糕一萬倍。
迅速滑過的那些日子,每天二十四小時我幾乎一分鍾都走不脫林媽媽的視線範圍,除了睡夢中的那點時間。早上我一起床走出房門,就能看到小紅和林媽媽坐在沙發上等著我,讓我懷疑她們根本就沒有睡覺,而是在沙發上坐了一整夜。餐桌上已經擺好了早餐,每天都會換著花樣,午飯和晚飯我要去幫忙,林媽媽總是不依,她會麵帶微笑但卻是睥睨著我說,你什麽時候做過飯?別燙傷了手!我隻能望而卻步,整個白天林媽媽時刻不離開我,隻要我一放下書,林媽媽就不斷地跟我說林可從前的事,小紅也不時在旁邊補充著提示著,並常常神出鬼沒地拿出一樣東西告訴我說這是我什麽什麽時候送給她的。除了這些,李東平也三天兩頭地來,每次李東平一來就更是要主宰著我的思維,他每次來都會帶來鮮花或其它的什麽小禮物,目的隻是為了讓我回憶他以前曾經送過這些東西給我,同時也常常講講韓冬追求林可的往事,當然最後總是不忘以獲勝者的姿態居高臨下地對韓冬發表幾句並不客觀的評價。我想,他戰勝韓冬,或者林可最後對他的親睞一直是讓他很得意的事情,但因為現在我對他們倆個人都不做任何評價或表示,這勝利感陡然在他的心中虛飄了起來,他不斷地提起,也許就是想讓林可早點恢複記憶,共同證實和強調一下他的勝利。
而我始終不能輕鬆以對,每次李東平來的時候,林媽媽和小紅都會去忙自己的事,這樣我對林媽媽的那份愧疚會稍稍停歇,但我卻要一直聆聽李東平無休無止滔滔不絕的“追憶”,同時還要附帶著接受他那不斷湧現的口頭禪“說那話”和緊綴其後的輕咳兼倒氣聲,如果說“說那話”是他每一段話的封底,那輕咳兼倒氣聲則要名正言順而不容置疑地成為那封底的四邊。剛開始的時候,林可和他的那些故事還是讓我感到新鮮和感興趣的,但講的次數多了、時間久了之後,我再也無法認真地聽了,就像已經完全理解並且能流利背誦出來課文的學生,再好的自製力也無法專心聽老師的講解了,更何況李東平的講解總是重複又重複,甚至每一次設置懸念和設置懸念時用的形容詞都一成不變,仿佛這是經過專家論證過必須這樣一字不漏地講述似的。我漸漸開始煩躁,而這種煩躁還不能表現出來。於是我盼著李東平少來,有時候我也會問李東平,你的工作不忙嗎?老不上班怎麽行?這個時候李東平往往會感到受寵若驚,也許是感受到了林可的關心,他馬上會激動地解釋很多給我聽,而且因為我的關心讓他看到了希望,接下來他會來得更勤,走得也更晚。所以我幹脆還是每次聽憑他重複著他和林可的故事而不發表任何意見。
每次李東平離開的時刻,我都會感到無比的輕鬆,但仿佛林媽媽跟李東平有什麽約定一樣,隻要他一離開,林媽媽或小紅馬上就來到麵前。除非我獨自呆在林可的房間。有時,林媽媽也會拉著我出去散散步,但我並不願意出去,我真有一種做賊心虛的感覺,我不希望被周圍的人記住,也許那樣有利於我將來出逃的時候順利走脫。
一直找不到機會離開的我終於發現了症結所在,那就是我一直沒有恢複記憶,所以親人都不放心也不放棄對我的拯救計劃。有一天我突然想到了也許我該漸漸表現得恢複記憶才能讓林媽媽放鬆對我的“看管”,至少我應該試一下。於是我開始變得主動,以我這些時間以來對林可的了解和理解,開始以林可的身份去親近林家人,我稱呼林媽媽和林爸爸叫媽媽爸爸,甚至管林毅叫哥哥。果然,大家為我的轉變而激動不已,我第一次叫林媽媽的那聲“媽媽”把林媽媽驚喜得割破了手指,當時林媽媽正在給我削又大又亮的紅富士蘋果,我輕輕地說一聲“媽媽讓我自己來削吧!”林媽媽驚得一下子把刀從蘋果上迅速轉移到自己的手上。看到林媽媽割破了手,我趕快手忙腳亂地四處尋找創可貼,林媽媽卻似乎把這個當成了一件喜事,似乎那個傷口成了幸福的標誌。她隻是不停地說你認識我就好了,你認識我了我哪怕被割掉一根手指都無所謂!簡直讓人會得出必須割破媽媽的手指才能讓失憶的人恢複記憶的醫學創新結論。直到小紅拿來了創可貼,林媽媽還在欣喜地說著,並不看小紅一眼,好像受傷的不是她自己而是別人。
當天晚上,林媽媽像宣布特大喜訊一樣告訴了林毅和林爸爸,還故作神秘地說自己憋了一天沒有給他們打電話隻是想給他們一個驚喜。林爸爸對女兒的恢複記憶非常高興,雖然“林可”沒有講出也不記得自己遭遇了什麽事情,但變得這樣的沉靜和文雅總是一件讓他欣慰的事。他說現在這樣的女兒挺好,把以前都忘掉也不是什麽壞事,一切重新開始,他說他就當擁有了一個更可愛的女兒。
林毅對我的恢複記憶倒不是很激動,雖然他跟我已經又像一對兄妹了,也開始“可樂、可樂”地叫我了。但因為我沒有林可原來的那些受寵女孩特有的刁蠻耍賴撒嬌的脾性了,林毅也就沒有再對我施以適可而止的“報複”,於是在父母的眼裏,這對兄妹終於恢複了平靜,不再是原來的一對鬥雞。而通過觀察和旁敲側擊的試探,我也知道了林毅畢業於鍾山大學中文係,在學校也是一個高才生,且發表過一些文學作品,回到宿河市市政府工作是市政府的領導親自去點將的,回到宿河市也是林家父母求之不得的事。而林毅也是認為承歡父母膝下是作為兒子的責任。我對林毅充滿了敬意,也有一種他鄉遇故知的欣喜。了解了這些情況之後,我再看林毅的眼神就會很複雜,但為了不讓別人發現什麽,我總是有意無意地回避著,不再直視林毅。仿佛我覷視著一樣珠寶隻是很欣賞和喜歡,並沒有要去盜竊或以別的方式占為己有,但心裏還是害怕被珠寶的主人洞察而誤解我心懷叵測。
對我的恢複記憶,李東平的心情就更不必說了,他比任何一個人都開心,因為如果林可始終失憶,他在林家的身份都是一個尷尬的問題,而現在他像重新獲得了愛情一樣每天興高采烈地殷勤嗬護著我,他李東平戰勝韓冬的事情也再一次坐實了,以前與林可結婚的計劃又蠢蠢欲動地要提上議事日程。李東平第一次在我麵前提到結婚的要求時,我嚇了一跳,仿佛他這求婚根本不是求婚,而是要求我跟他一起去跳樓求死。之所以有這樣的反應是因為我當時完全忘了李東平是在向林可求婚。
我總覺得李東平的素質不是很高,至少應該沒有受過高等教育,他說話總是帶著那種自創語言的原始味道,像沒有經受過文明的洗禮,說得好聽點是淳樸,說得不好聽點就是粗野。後來果然在對小紅選擇參加自學考試和成人高考的學曆問題討論中證實了,李東平隻是讀過函授大學,他進工商所工作純粹是因為他那做市廣播電視局局長的父親,在如此學曆懸殊的情況下,能戰勝名牌大學畢業的韓冬而贏得林可的芳心,李東平當然是很自豪的,不過,話又說回來,從他的一言一行,他對林可的感情倒像是非常真摯的,有這一點,也就夠了。尤其這是林可的選擇,別人又有什麽可挑剔的?我隻是敷衍著,我有時就把這個當作是為林可做點事,也算是對林可的一點補償,將來林可回家了自然會跟他結婚的。當然這樣做完全違背了林可的意思,那已經是後話了。
我被認為恢複記憶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眼鏡店配眼鏡,這個林媽媽當然支持,她始終都認為女兒戴著眼鏡更顯得有知性氣質,而且這樣跟哥哥站在一起就更像一對親兄妹了。我配了一副五百度的,這樣才跟我自己的近視度數相符。本來我是想一個人去,一個是看能否找到機會開溜;另外一方麵,即使溜不掉至少不要讓林媽媽發現我的近視度數,因為我跟林可的近視度數相差了足足三百度,失去記憶總不至於連眼睛的近視度數也跟著加深,這從常理上說不過去。但林媽媽根本就不放心我一個人出去,依舊把我當做一個大病初愈的人,總是亦步亦趨地陪著,所幸的是林媽媽並沒有去注意我的度數,而是在那兒一絲不苟地選擇眼鏡架,我自己是選擇配紫色的框,隻是在林媽媽的堅持下換成了金絲邊的,林媽媽說這個戴著看上去顯得富貴,而那板材的戴起來像學生,顯得檔次不夠高,我隻好順從,換了個帶紫色鏡腿的金絲邊秀郎鏡架,我不能讓林媽媽感覺連我的的喜好都隨著那曾經失去的記憶而失去了,再說眼鏡店的人也覺得我戴金絲邊眼鏡很斯文,也顯得氣質高雅,特別是這紫色更有一種說不出的韻味,我站在鏡子麵前照照,看著也覺得不錯,就戴上跟林媽媽一起回家了。從此,我再也不用走到人麵前才看清楚別人的臉,像是對每個一跟我說話的人都要仔細地驗明正身似的。回來的路上跟來的時候比,風景都像剛剛下了一場雨把所有的建築和花草樹木洗了一次,一下子明亮清晰了起來,看著路兩旁那些不知名字的開得疲倦的花和像打著哈欠準備午休似的卷著的綠色樹葉,我才猛然想起,自己的戴罪之身已經逃匿到了1992年的盛夏了。
回到林可的家裏之後,也是感到這個家裏突然間窗明幾淨了。
聽說林可恢複了記憶,宿河市一中的校長和初二年級組的老師又第二次來家裏看望。我隨著對林可情況的深入了解,以及前次來看望的印象,我這次對同事和校長都表現出了應有的熱情,校長說現在是暑假中,初三的補課就不用去了,好好休養,準備下學期的教學任務,為了能讓林可放鬆,多保重身體,曆史組決定讓林可下學期開始上初一的兩班曆史。我微笑著應答林可校長的吩咐和同事的問候,我努力掩飾著自己的不安,我知道我不可能等那麽久的,等這個家不再對我嚴加看管的時候我就得走了,否則我就會身不由己越陷越深,像一個不高明的騙子偷雞不成反蝕把米,到最後把自己給繞進圈套中。
我的表現果然讓林家不再像剛開始那樣監視罪犯一樣“盯”著我了。我開始尋找時機準備離開。一旦想到離開,我卻又有了一種失重的感覺,我已經非常喜歡並留戀這個家了。這接近兩個月的時間我差不多都習慣了這一切,但我不能不走,這一切不是我的!
果然,機會來了。
這一天,林毅早上臨出門的時候就告訴媽媽他今天出差,要到第二天才回來。晚上吃晚飯的時候,林爸爸也打電話來說他今晚要親自到機場為一位外國客商接機,因為航班比較晚,到時就在賓館住了,免得打擾家裏人休息。
這對我來說不啻一個天賜良機。雖然,離開後是前途難卜的逃亡生涯,但那也是我命中的劫數,活到幾時就幾時,走到哪裏算哪裏吧!我不能再自欺欺人地貪戀這溫柔鄉的甜蜜和幸福而欺騙這個善良而美好的家庭。
我剛吃完晚飯就去洗手間沐浴洗漱一番,然後回到房間靜候林媽媽和小紅休息,在等待的時候,我整理著房間裏的一切,這裏沒有我的東西,我要把這些東西歸於最初的情狀。我找了一下林可的所有鞋子,隻有一雙藍白相間的旅遊鞋適合我穿,林可的鞋大多是高跟皮鞋,且都是色彩比較鮮豔的,我不習慣穿高跟鞋,總覺得穿上它像踩高蹺,而我平時看踩高蹺藝人表演都要出一身汗的。更何況我也從來不喜歡穿顏色鮮豔的鞋子。林可的腳比我的大約大一碼,這些我剛來的時候已經發現並試過了,但我必須穿走她一雙鞋,因為我自己的那雙鞋子早就在醫院就被林媽媽捏著鼻子叫小紅拿出去扔掉了,林媽媽嫌那雙鞋太舊太差,那是我穿了三年又遭遇了這次的暴雨和山上跋涉時的泥土侵襲之後的一雙布鞋,就是我自己也覺得無法再穿出去了。
收拾好房間後,我就一直在寫字台前的白色高靠背椅子上呆呆地坐著,我突然感到非常慌亂,心撲騰撲騰地跳個不停,像處於執行一項秘密而危險的特殊任務之前的倒記時中。
時間仿佛過了一個世紀,我的緊張和慌亂都像中秋夜的錢塘潮一樣洶湧地起起落落了無數次了,在間插著忐忑不安和憂愁閑雜的情緒中終於等到了林媽媽和小紅都關燈睡覺了。一切都安靜下來,我看了一下牆上的鍾,還差五分鍾就是午夜十二點,估計林媽媽和小紅都睡熟了,我開始摸著黑拉開房門,猶豫再三還是從上次校長送過來的兩個月工資的信封中抽出了幾張百元幣,塞進褲子的口袋。我特地穿了林可的一條全棉褲子和棉質短袖襯衫,因為我必須穿得簡便才方便自己走路。我雙手抓著唯一的一雙旅遊鞋,脫掉了平時穿的那雙腳麵上趴著白色小熊的室內拖鞋,赤著腳摸索著走過客廳,然後躡手躡腳地走到大門前,開始實踐我在心底已經行動了千萬次的模擬動作,輕輕輕輕地打開已經被反扣上的門鎖,我的心也隨著那門鎖幾乎從我的喉嚨口蹦出來,門被打開時我忘了按住鎖舌讓它順著我的手指慢慢回放,所以它一下子彈了回來,發出了一點聲音,這聲音對當時的我無異於突然出現在眼前的魔鬼的咆哮,把我嚇得不由自主地抱住胸口,否則我那顆狂跳的心大有掉出來摔碎的可能。我屏住呼吸,腦袋仿佛突然間被倒空,裏麵嗡嗡作響,我雙手護胸站在黑暗中,身體瑟瑟發抖,過了一會發現沒有任何動靜,知道小紅和林媽媽都沒有被吵醒,於是,我才有氣無力地開始踱出門去,剛才的驚嚇仿佛把我身上的力氣全部抽空了。來到外麵,穿鞋子都費了好一會時間,回轉身像手裏拿著東西在濃烈的火焰旁燒烤一樣,慢慢慢慢地往前一點一點地順著把門關上,因為這是防盜門,所以不管如何輕巧的動作,鎖芯扣上的那一瞬間還是發出了清脆的響動聲,我一聽,馬上像觸電一樣手彈了回來,緊接著就快速地向電梯間衝去,說是快速,隻是我的希望和感覺而已,那一刻其實我更像是喝醉酒的人在水裏遊泳。好不容易到了電梯門口突然想起不能乘電梯而又改變方向,向一旁的樓梯間踱去。
這樣的情景我之前已設想了無數次,但真正到了這個時候我還是慌亂不堪,樓道間是聲控燈,所以我每過一層,樓梯間的燈就自動亮起來,而每亮一盞燈都嚇我一跳,總感到有人在後麵追或在下一層樓梯口劫我。而越是這樣,我的腿越不聽使喚,仿佛不是我自己的腿,我隻好兩手輪流搬著它們一級一級地下樓梯。
仿佛是經曆了心的地獄和煉獄,我終於像一個饑餓的搬運工一樣竭盡全力把自己的腿搬出了樓梯,搬到了整棟樓的外麵,來到了小區的路上。這時發現天空不知從何時開始下起了雨,雨點落到臉上感到深深的涼意,我猛然想起不知不覺我來林家已經三個多月了,那麽眼前這就是一場初秋的雨了。通往大門的一條筆直而寬闊的路兩旁都載種著南方的桄榔樹,經過雨水的洗刷,樹徑上像剛抹了一層油,在路燈下熠熠生輝。桄榔樹是很美的風景樹,樹幹高且直,到很高的空中才有芭蕉扇一樣的葉子,所以走在樹下就顯得無遮無擋而又可以少淋雨。
如果說我剛才的身體像被擠幹了力氣的海綿,這深夜的雨又像那些力氣被吸回到我的身體裏來了。經過秋雨的速凍、提醒,我慌亂的思緒也開始逐漸恢複,我快速地向大門走去,但還是不敢跑,我怕引起保安的注意,我知道這個小區保安是二十四小時巡邏。
突然,一輛車從小區大門那兒向裏麵快速馳來,我趕快低下頭,往人行道的裏麵又撇了撇,一時隻恨自己不會隱身法術,因為這輛車讓我本能地產生不祥之感,當然對於我此後的生命來說,或許這又是我的福音。車很快就到了我麵前,那強烈的車燈燈光像是惡作劇一樣照著我,刺得我睜不開眼睛。我還是急速地朝人行道裏麵轉過了身體,但車子卻像來追捕我的警察一樣在靠近我的前方減速了,燈光也變得暗了些,好象在判斷我會朝什麽方向跑好從最佳的角度一把把我擒獲。我當然需要知己知彼才能知道怎麽逃,於是我又轉過身來看了看車,那是一輛車頂上鑲著“TAXI”白色燈箱牌的出租車,我鬆了一口氣,覺得“TAXI”這四個字母應該跟我沒什麽關係。於是也沒有多看,繼續快速地往前走去。
這時,出租車在我身旁停了下來,後麵的門開了。一個身影從裏麵伸出後站了起來,我一看,竟然是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