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習慣把發生的一些事看做“命中注定”“上帝的意指”,所以我很快從不快樂中找回原來的自己。
一天前,我剪了一條裙子,一條很昂貴的裙子,起因是別人覺得我的年齡不適合穿。當時覺得很丟臉,很沒麵子,曾有那麽一瞬間:我一定要找到那個穿新裝的皇帝,把他的新裝讓給我吧。
這條裙子是大約12年前,哥哥的好友也是他的公司裏的人L買給我的,當時我打電話給哥哥說了此事,哥哥無聲了很久才說:“L要結婚了”
我的前半生,作為爸爸的父親給我做了一次媒,那年我上大二,那是一個門當戶對的婚姻,怎料姐姐強烈反對,和父親都吵起來了,我是無所謂的,因為我嫁給誰都是“帶著”林嫁過去的。隻是姐姐這樣無理取鬧有些太過份,我便找她說道說道,原來讓我吃驚的是:姐姐也想給我做媒,生氣為什麽被爸爸領了先,當我知道姐姐想讓我嫁的人是安時,我張著的嘴不知啥時合攏的。
10年後的1994年,我又回到學校讀研,這個時候的我已經經曆了一場短暫的婚姻和有一個要上學的兒子。
我不知道是哪一年,反正是最早從這個時間開始,最晚到1999年秋,哥哥的好朋友L愛上了“我”,實際上是對我的照片一見鍾情。
後來L告訴我:“有一天,大哥我們出差路過,大哥帶著我回你家了”
L說:“進屋沒有多久,大哥便帶我‘到處走走’,很快落腳在一個房間”
“這是我妹妹的房間”大哥說
“我先是看到了一張很大很大像電影海報一樣的照片,照片中的人和造型讓我一下子想到了黛玉葬花”
“這難道就是大哥的妹妹嗎,大哥40多歲了,大哥的妹妹不可能20多歲吧,這是妹妹的房間,難道妹妹沒有結婚?或離婚了?不管哪種情況,反正這就是妹妹的房間,無論妹妹現在哪裏”L把當時的想法對我說。
此時我的哥哥不知道L已經愛上了我。
L和我同年,是那種放蕩不羈,超級聰明但一路下來又無怨無悔消費著自己的青春年華直到30多歲仍然“不務正業,孑然一身”1999年,當我被赴美簽證折磨之時,哥哥打電話給姐姐,讓我們到他的創業基地去玩。
我沒心思去玩,經過姐姐幾番勸說,甚至怕我改了主意當晚被留她家裏過了夜。
這時我們都不知道,有個叫L的就要見到在他心中埋藏了好幾年的畫中人。
L開始追求我。
漸漸地,哥哥發現有L的現場,我被L的搞笑笑的不成樣子。
哥對L說:“我妹很少有笑容,你能讓她笑,不簡單”
哥哥默許了他認為能照顧我下半生的L追求我。
一天,L和我在一家小館吃飯,一個牆角上的電視正新聞直播,我能看到,但L是背對著電視。我們都沒有特意去聽直播節目。新聞中說的是一個綁架案,綁匪要200萬否則撕票。
“啊,這麽貴啊,200萬,我要是被綁了不知能值多少錢?”我說。其實也是說說而已,沒想有答案,誰會願意被綁啊。
“10萬”L不假思索且邊吞咽食物邊說。
“啊,我,我咋這麽便宜啊”其實我也隻是一個調侃而已。
沒想到L停了吃飯,深深的看著我說:“因為我現在能立刻拿出來的現金隻有10萬,但綁匪若給我一點時間,我會把我的股票和房產兌現,那樣你就會貴很多了。”
熱戀沒有多久,都想到了結婚。L肯定是經過哥哥的肯定,因為是工作時間還向哥哥請了假。
當他拿著個鑽戒向我求婚,我同意了,但我討厭戒指,就是不要。他說你喜歡什麽,我答時裝啦,他說求婚都得是戒指啊,衣服回頭我給你買,我說,我就要你拿著衣服向我求婚。 他說:“那我買一件和這個戒指等值的裙子向你求婚。”我知道L時尚的很,哥哥就被他捯飭的不得了。
那一天我好開心。
然而,姐姐聞訊,立刻行動,找哥哥吵鬧,據說吵鬧了2天。哥哥再也不給L自由的時間,也沒多久我來美國了。
幾年後,在美國我收到了那條裙子,L知道時裝是我唯一的愛好,不是包包和化妝品。我也同時從哥哥那裏知道,L要結婚了。
也許上帝知道我的內心仍有那麽一寸方是屬於那條裙子的,剪了它的,不是我,那是上帝的手。
此文根據本人真實經曆而寫,版權恩朵所有
我不在意你的文筆,也不介意你是什麽流派,你的文字真實的讓我感動,也給我足夠的遐想空間,你的故事讓我在裏麵看見了自己的影子。
我理解的最好的文字就是讀者和作者能夠產生共鳴,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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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嗎?當我把另外的花樣故事寫出來的話,遭到因大家實在看不下去而罵我的時候,
你會怎樣?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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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嗎?當我把另外的花樣故事寫出來的話,遭到因大家實在看不下去而罵我的時候,
你會怎樣?
嘻嘻
而我,從沒有奢想有一天能在文學城寫東西,盡管我潛在此城17多年了,從最初的開博是為我的已經去了蹦星球的寶貝兔兔Jeremy,到寫自己像萬花筒般的情,愛,病,療,大家所以喜歡(這裏專指喜歡的)我寫的,是因為我的太不一般的人生經曆,而忽略了什麽文學性,可能大家愛到深處,會給我定義成什麽寫作手法,甚至什麽流派,然後在看到下一篇文章出來了,又果斷否定對我的讚美。
我想在把我的那些未寫完的情,愛,病,療寫完之後,再來給自己補習文學寫作課程,因為這樣,我的內容才能繼續原汁原味,他天南的發生,我天南的寫,他海北的發生,我海北的寫。
和寫三毛的放在一起了沒有和三毛比較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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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這正是我的痛處,我不會文學寫作,隻是說說當時怎麽發生的,發生的內容不一樣,發生的人也不一樣,這就造成了我花樣繁多,天南海北樣的文字,有的故事感動大家,我就得到了被稱讚的福利。
樓下的一叔雖然歲數不大,話說得跟個過來人似的,蠻老成的嘛。
如果你想放開這個心結,解決很簡單,約一次會,幾十年過去了人早已經不是你記憶和懷念的那個人,當年的翩翩少年變成了禿頂大腹便便,見了也許你就徹底忘了,如果還有情,多同居幾天,吃喝拉撒一熟悉,美好都化成煙了,心結也就沒了。如果還沒化成煙,就重組,提醒你的是單戀無解。
第二個根本不行
你可惜沒有讀文科,不然是當作家的料。寫的不錯嗎?
你爸、哥、姐的手都伸得太長了,嚴重過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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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那麽一天,我玩命打電話,他不接,在我和大哥之間,他選擇了大哥。因為哥哥跟姐姐的爭鬥,哥哥輸了,所以哥哥對L的態度就不用深想了。我也始終沒問哥哥和他都聊了什麽。
多年後,在他要結婚之時,他卻寄給我一條裙子。因為當時他向我求婚時我不要鑽戒,他便承諾用和鑽戒等值的裙子向我求婚。
有些東西過去了就是過去了,我們已經做出了自己的選擇,那就無需後悔。沒人有改變過去的本領,也不必太過牽掛。放鬆心情,活好當下。
再有一樣多好啊:曉青的文筆,可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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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都掉眼淚了,在我的家裏,他們都打著愛的旗號,當然是真的愛我,但我的命運決定於他們誰贏了
本牛是有瘋牛病的,不能吃!
哇,本瘋牛終於碰到一個瘋人了,失敬失敬。
你需要科普一下精神病的知識嗎,至少先告訴你的是,精神病有好多種
我覺得那兩個人跟你結婚多半都是為了來美國, 否則正常情況下誰會要這種有名無實的婚姻。
但拋開三個結過婚的人。情到深處時:
彤,選擇閃婚,我同意了。
泰德,首選結婚,不成同居,我劈了扒拉挖苦了他一番,好像我有欺負泰德快樂症,
安,是我沒有想到的出軌行為
L,當他拿著個鑽戒向我求婚,我同意了,但我討厭戒指,就是不要。他說你喜歡什麽,我答時裝啦,他說求婚都得是戒指啊,衣服回頭我給你買,我說,我就要你拿著衣服向我求婚。
我和L有過。。。
裙子剪了就剪吧,不必悲傷,它命中注定不屬於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