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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第一次上巡回(上訴)法庭,就見到了一個杯具

(2017-01-26 12:45:01) 下一個

Missed my court date for a traffic ticket and I had to file appeal to the circuit court. 

一個黑人小男孩開始帶著手銬坐在法庭前方,背後站著法警。半小時後,輪到他的case。

這個黑人小男孩,去年剛滿十八歲,在讀高中,去年七月在藍球場上偷了別人的45塊錢,從那時到今天一直被關在監獄裏,已經半年了。今天宣判,小男孩沒有一個家人或朋友在場,法官問他如果獲得自由,會到哪去,他說到cousin 家去,估計小男孩也沒有家庭。

一個白富帥的白人是他的律師,一看就是個court appointed free attorney, 小男孩已經簽了認罪協定,法官在宣判前讀了十分鍾的各種disclaimment, 小男孩都說“也是“。

然後就是宣判了,這個宣判是終審(因為有plea agreement).  FIVE year in prison + 2 year active probabion.

五年有期徒刑加二年緩刑。 

FOR JUST 45 DOLLARS.

美國的赤貧階層真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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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yArk 回複 悄悄話 讓我想起雨果的悲慘世界。冉阿讓偷了一塊麵包,19年監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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