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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孟晚舟會被戲劇性釋放嗎 ?

(2018-12-09 12:37:54)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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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多維網的不具名文章。文章批評到目前中國外交部對孟女士被拘留事件采取的強硬立場,提出中國政府要和華為切割的看法。這是否提前釋放了中國高層領導對孟事件的最新態度?多維的服務器和編輯人員都在北京,沒有權威的背後支持,多維編輯部敢於發表批中國外交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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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世廳:孟晚舟會被戲劇性釋放嗎 微信 + A - 孟晚舟被捕事件華為中美貿易戰 2018-12-09 10:03:24 華為是中國知名科技企業(圖源:VCG)到當地時間12月8日晚些時候,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對中國公民,中國華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首席財務官(CFO),該公司創始人任正非之女孟晚舟的保釋申請未作出裁決,聽證將在當地時間10日下午1時繼續進行。孟晚舟仍處於被扣留狀態。對此,北京方麵已緊急召見加拿大駐華大使,直指加方扣人“於法不顧,於理不合,於情不容”。 此前,中國外交部和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已多次發聲,要求美、加立即糾正錯誤做法,恢複孟晚舟的人身自由。中國外交部已在12月6日再次強調,稱中方要求美方與加方立即對拘押理由做出澄清,立即釋放被拘押人員,並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正當權益。 華為總部所在地,中國深圳市政府相關負責人也在6日發表聲明,強烈要求加拿大方麵立即澄清事實,解除無理拘押,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正當權益,立即釋放被拘押人員。 中國官方行動的同時,中國民間輿論一邊倒地認為這是美國打壓中國的小動作。要求放人,甚至要求中國對等扣留美國企業家的聲音不絕於耳。且不說中國會不會對等報複,就孟晚舟而言,她會如中方所求被釋放嗎? 情形並不樂觀 加拿大在這一問題上不具備發言權和關鍵影響力。美國和加拿大之間有引渡條款,加拿大是替美國采取措施第三方。加拿大總理特魯多(Justin Trudeau)說,”我們是一個司法獨立的國家,本案中有關當局在沒有任何政治參與或幹涉的情況下作出了決定。”“我們隻提前了幾天收到此事在運作的通知。” 按照司法程序來說加拿大是執行兩國的協議。加拿大的司法製度決定了特魯多當局沒有更多的回旋空間。一切按照法律流程辦事是唯一的選擇。 而美國作為向加拿大提出扣留請求的一方會放孟晚舟一馬嗎? 美國調查華為已經很長時間,如果沒有實際的成果不會要求加拿大方麵協助逮捕孟晚舟。 美國對中興的處罰是罰款,而對於華為則采取了逮捕相關責任人的措施。這並不是一般性的措施。美國除了同加拿大簽訂有引渡條約,還和大部分西方國家簽訂有引渡條約。一旦認定孟晚舟有相關嫌疑,美國以後在其他國家亦可以提起相關逮捕和引渡訴求。 美國逮捕孟晚舟的司法程序啟動,這是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亦無法公開幹預的事。深陷“通俄門”調查的特朗普對司法的影響力並不如中國人想象得那樣強大。 孟晚舟(中)既是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也是華為董事長任正非的長女(圖源:VCG)中國行動是否過於草率 由於孟晚舟提請信息保護禁令,因此目前各方能夠知道的信息十分有限。 孟晚舟以及華為是否是清白的,是否真的沒有任何法律方麵的問題,這個需要時間去論證。 中國駐加拿大使館在聲明中稱加拿大方麵對孟晚舟進行“逮捕”,而華為方麵的聲明顯示孟晚舟被暫時扣留,這種措辭是迥然不同的。加拿大司法部的口徑也是扣留並非逮捕。由此可見中國使館方麵的用詞不夠嚴謹,處理事件相對粗糙。 與中國官方要求美、加放人不同,華為方麵的表態是“公司並不知曉孟女士有任何不當行為”。這樣的處理非常巧妙:一旦孟晚舟真的有不當行為是和華為公司沒有關係的,因為公司不知曉。連華為自己都沒有一口認定孟晚舟是無辜的,中國官方卻當即要求放人,是否過於草率? 也有聲音認為,北京要求釋放孟晚舟表麵是力挺華為,本質是對美加司法處理程序的不認同。 美國加拿大依據引渡條約可以對任何第三方國家的公民進行逮捕,這種操作符合西方的法律,而中國並不認同這種司法上的長臂管轄。中國從司法理念和司法精神上不認同美加的處理。中國認為根據國際法,一國公民隻要沒有違反當事國家法律就不能被逮捕或者扣留,美加沒有理由依據兩國的條約對第三方公民采取行動。 北京立即放人的背後不隻是為了力挺華為。現在中國的輿論普遍將華為放在中美貿易戰受害者的位置去審視,這是一種對北京要求放人表態的誤讀。 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John Bolton)稱他事先知道孟晚舟被捕(圖源:VCG)中國不應被華為綁架 華為首席財務官被扣留令人想到了前不久剛剛經曆重創的中國企業中興。中興違反美國的法律是顯而易見的。這無可厚非。中興一方麵是中美貿易戰的犧牲品,同時也確實違反了美國相關法律。中興卷入中美貿易戰本身是在過度消耗中國方麵的國家資源。中興自我綁架貿易戰,中國政府方麵在處理中興事件時也被貿易戰裹挾,不可避免地蒙上偏袒中興的色彩。 相關閱讀 習特會當天孟晚舟被扣留 中國隱忍克製特朗普顧此失彼 孟晚舟被捕 中國為何諱莫如深 孟晚舟被扣揭開中美90日談判的脆弱一麵 華為雖然是中國知名的高科技企業,它的興衰存亡甚至關乎中國在高科技領域的位置,但華為本質上是一家企業,它不是中國的民族資產,不值得中國官方如此大力度去力挺。大而不倒、大而無罪是不應該的。 人們希望華為不成為第二個中興,既是說華為不要成為第二個被美國重點懲罰的企業,也是說中國不應該在處理華為事件時重蹈中興事件的覆轍。 企業是企業,政府是政府,國家是國家,不能做出有效的區分混為一談是不科學的。 中美貿易戰以及中美關係的大局不應該被中興事件帶偏,同樣也不應該被華為事件帶偏。恰逢中國改革開放四十周年,中國政府前不久公布的“改革開放傑出貢獻人物”100名候選人名單中並沒有華為董事長任正非,這足以說明華為並非是不可取代的神話般的企業。 在5G(第五代移動通信係統)行業,中美日韓等國家的競爭非常激烈,中國需要占得先機,但不會將所有的希望放在華為身上。 中國對待華為的姿態應該是正常的對待企業的態度。中國人要超脫出本國經驗對美國法律有一定的認識,同樣對華為也應該有理性的認識。 ...轉自多維新聞網http://www.dwnews.com...1544386813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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