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到消息:中國著名維權律師李柏光傳出“被肝病”死亡。
北大法學博士李柏光。這位出生於我們湖南鄉村貧困農家﹑自幼喪父的孩子﹐由於自己從小就經曆赤貧的生活﹐因此立下誓願﹕要以自己的學識幫助最困難的農民。
找出這篇舊文,致以悼念!
李柏光穿越中國版圖的意義
茉莉
此刻是歲末﹐我坐在電腦前沉思。2004年--一個發生了許多難忘事件的年份﹐就如掛在北歐森林上的那輪淡黃無力的太陽一樣﹐正要走完它最後一天的曆程。一種傷痛感湧上心頭。印度洋海嘯的悲慘天災﹐中國政府鎮壓異己的瘋狂人禍﹐這一切都令我們無法快樂地告別舊年。
一個遙遠的人影﹐逐漸清晰地在我眼前閃現﹐那是穿越中國版圖﹐為大江南北的農民普法維權的北大法學博士李柏光。這位出生於我們湖南鄉村貧困農家﹑自幼喪父的孩子﹐由於自己從小就經曆赤貧的生活﹐因此立下誓願﹕要以自己的學識幫助最困難的農民。
用什麽方式去幫助處在社會最底層﹑無權無勢的農民﹖這位獲得哲學﹑政治學和憲法學等多科學曆的農家子弟的回答是﹕“送法下鄉”。這是一條在現存的法律框架內為農民爭取權益的途徑。作為一介書生﹐李柏光不能給農民以金子﹐卻能給他們以“點金之術”--告訴他們怎樣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
就像一個虔誠的傳教士﹐李柏光走遍大江南北﹐在福州﹑福安﹑唐山﹑秦皇島﹑沈陽﹑撫順和貴州省等地方﹐向那些權利遭受權益的漢族﹑苗族﹑侗族和水族農民﹐進行《憲法》﹑《選舉法》﹑《代表法》的普法教育。他把他的公民教育平台搭建在田野上。
這個激進的法治理想主義者﹐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這些送法下鄉的舉動﹐會觸怒口口聲聲“加強法製教育”的當局﹐甚至導致自己喪失自由。在他看來﹐法治的精髓在於權利的保護﹔而在專製當局看來﹐法律從來就是統治階級強製的工具﹐是用來管老百姓的。
矛盾就出在這裏﹐一旦這位並不政治的法學博士想要用法律維護老百姓的權利﹐就無可避免地﹐會和享受特權的官僚發生衝突﹐導致他們的痛恨。福安市公安局早就揚言﹕“如果李柏光膽敢再來福安﹐我們就把他也抓起來﹗”“等他們(指李柏光和趙岩)的死期一到﹐我們把他們抓起來﹐放進豬籠子裏﹐扔到我們福建的大海裏喂鯊魚﹗”
為什麽地方官僚會如此恐懼﹑痛恨李柏光們﹖這是因為﹐李柏光的普法教育正在動搖他們為非作歹的權力基礎。在維權行動中﹐李柏光運用了中國現行《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使幾個地方的農民發出了罷免當地黨政一把手的呼籲。
在此之前﹐李柏光代理農村土地被征用的案子﹐試圖通過訴訟途徑來解決農民權利受損問題﹐常常感到無路可走。上訪無效﹐行政訴訟也往往會遭遇拒絕立案的結局﹐行政複議如石沉大海沒有回複。
走頭無路的李柏光﹐從《憲法》第102條中找到的權利救濟的“最後一根稻草”﹐即公民有權利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提出罷免當地黨政一把手的行政職務或他們的人大代表資格的動議﹐以此來激活因某些黨政官員的行政不作為而導致正當司法程序的癱瘓﹐促使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司法程序的進展。
當各地農民發出罷免當地黨政一把手的呼聲﹐視權如命的中共官僚們對李柏光的深仇大恨也就產生了。2004年3月﹐福安農民提出罷免寧德市委書記陳少勇﹑福安市委書記林緒榮﹑寧德市副市長藍如春﹐官官相護的福安市公安局在威脅無效之後﹐以莫須有的“詐騙”罪名﹐逮捕了為福建六萬鬧事農民提供法律援助的基督徒李柏光﹐
作為湖南人﹐我在悲哀之時﹐禁不住要為這位勇敢﹑正義而智慧的老鄉喝彩。今天﹐中國知識分子中的許多人成了既得利益者﹐他們對工農的困境漠不關心﹐在這樣一個時代裏﹐出現李柏光這樣一個身體力行的理想主義者﹐他穿越中國版圖的維權行為﹐可以說是灰暗時代的一線光明﹐具有裏程碑式的精神意義。
但李柏光被捕的悲劇﹐引起我們更深刻的思索﹕李柏光認為自己所做的隻是純粹的法律行為﹐不是政治行為﹐但擁有生殺大權的當權者可不這麽看。他們用國家機器阻止李柏光向農民提供法律服務﹐是因為他們害怕農民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身的權益﹐從而衝擊他們的腐敗政治。
法律與政治從來就是一母同胞﹐在專製社會﹐形式上的法律是實質上的專製獨裁﹐法律是專製的手段。隻有民主政治才是法治的前提條件﹐因此﹐人們在用法律維權的同時﹐不能忘記爭取民主。在政治民主暫時無法實現的時候﹐知識分子走上用法律維權的道路﹐是非常可貴的﹐值得大力提倡的﹐但也是風險重重的。
與印度洋的海嘯相似﹐中國社會的底層火山也正在發出呼嘯之聲。2004年﹐成千上萬的農民抗爭活動日益升級﹐官逼民反﹐暴民四起。李柏光的被捕意味著﹐溫和的民間有誌之士試圖用法律手段解決社會矛盾的路被堵死﹐那麽﹐等待中國的會是什麽呢﹖
2005-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