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主持人為何卷入龔式亂拳?
——觀察者手記之二
(瑞典)茉莉
我很少看美國之音中文廣播電視新聞,因為太花時間。為了保住我辛苦學來的瑞典文,我規定自己每天看兩次瑞典電視新聞。在長期的潛移默化之中,我多少學會了一些北歐人看問題的角度與原則,這使我在回到中文世界上來的時候,有時會覺得自己格格不入。
當我試圖搞清楚美國之音斷播門的前因後果時,就發生了困難,我竟然不知道與龔小夏一起違規、發聲明的那幾位是什麽人。在網友們的評論中我才獲知,原來東方和寶申等都是有名的資深主持人,比較受聽眾喜愛。
@ 龔團體的“亂拳”與“獵巫”
5月3日, 在美國之音公關部發表關於人事處理的聲明之後,被下令無期限休假的龔小夏、東方、寶申、李肅當天發表聲明,要求獨立於美國之音的聯邦機構來從事調查。
發表聲明是這四人的權利,但是我認為,這個聲明既違背程序正義也違背實質正義。
(1)從程序正義上看,這是一頓不按常理出牌的“亂拳”。VOA公關部清楚地說明,他們在“進行全麵調查期間”。按照常情,如果龔團隊認為自己沒做錯什麽,可以在這個時間裏積極配合調查,據理力爭,證明自己的無辜。如果上層調查的結論不公正,龔團隊有權上訴。
即使龔團隊對被休假的處分不滿,不等調查結果也可提前上訴。但龔團隊卻將這個中文聲明訴諸於公眾和媒體,既不說明他們向什麽機構投訴了,更不拿出他們認為不公平的依據——事實與材料,而隻有空話連篇。這在程序上看,既對VOA內部展開的調查不利,也是對公眾的不負責任。
(2)從實質正義上看,龔團隊聲明是一個有加害於人之嫌疑的“獵巫行動”。一個正常合理的請求應該是:讓聯邦機構來做全麵徹底的調查。但龔團隊兩點提問的詭異之處,全都涉及中國政府:是否屈服於中國政府的壓力?是否被中國政府滲透?
這就邏輯上,預設了一個錯誤偏頗的前提,讓人默認斷播門與中共有關。其實這個事件的原因有各種可能性,很可能隻是簡單的內部違規問題,但聲明卻事先確定“中共介入”的唯一可能。
在不出示任何證據的前提下,龔團隊火上添油,把公眾輿論往“中共滲透”方麵引,導致不明真相的網民對VOA高層口誅筆伐,陷人入罪。這在實質正義方麵不但不是正當合理的,而且類似中世紀的“獵巫運動”,那時莊稼因病蟲害受災,人們都會說是邪惡女巫幹的,要抓出女巫來燒死她。
@ 追逐成功感與獲普利策獎的遺憾
我的朋友張裕博士將VOA高層的態度與龔小夏對比,說阿曼達台長是典型西式思維,她說了查對所有人都從“無罪推定”開始。而批評VOA高層的人幾乎全是“有罪推定”,要他人自證清白一一典型中式思維。
在此,我看到人心叵測之處。盡管自己也被指為“共特”,但龔小夏在VOA調查時,知道內部證據對自己不利,為了把水攪渾,她毫不猶豫地將之前還合作得好好的同事與上級,拋進一片獵巫的漩渦中。在美國中文媒體工作了二十餘年,龔小夏不乏權力資源建立起來的人脈關係,因此,自覺而不自覺地跟隨她獵巫的人還真不少。
對龔小夏玩這樣的肮髒把戲,我不太感到奇怪。十幾年前我在華盛頓一個會議上見過龔小夏,後來陸續知道她的一些情況。例如,在《華夏文摘》上有一篇文章《從哈佛博士龔小夏的言論談大陸華人精英的素質》,作者伊萍就舉例說明龔小夏如何無原則,“利用自己在美國之音上的話語權公報私仇”。最近萬維博客上高勝寒發文《直播門事件的機遇與境界》,作者引用朋友的信,談到專製國家出來的龔小夏為“追逐成功感”,在美國政壇上如何迅速翻轉。
那麽,為何其他幾位名聲還不錯的主持人會跟著龔小夏瞎鬧呢?這是令我納悶的地方。東方先生前晚發了一則推文:“有觀察家指出,美國之音對郭文貴的采訪,如果不被強行中斷,應該是有機會獲得普利策獎的。BBGWatch 今天刊登的一篇文章稱,‘美國之音台長阿曼達本來可以藉助中國人民給你的這個曆史性機遇,然而她毀掉了一個美國之音獲得普利策獎的機會’。”
我當時就到東方先生那裏跟帖,說:“東方先生好,這位觀察家和BBGWatch的說法都可能有誤,因為普利策新聞獎好像隻給報紙為主的平麵媒體,不給廣播電視吧。郭文貴的爆料與此獎完全不相及。因為此獎對文學性要求高,內容要求真實和準確,文字要簡潔優美,此獎還奉行客觀主義的新聞價值觀,要全麵完整地展示客觀世界才行。”
當然,無論是龔小夏追求成功感,還是東方等人對普利策獎的遺憾,都無可厚非。我們誰沒有過對榮譽的欲望,誰不曾渴望社會對自己的承認呢?隻是要看,我們在追求成功與榮耀時,用的是什麽樣的手段。龔小夏好大喜功,用的是肮髒手段去撈取不該得到的榮譽。例如,她在VOA斷播事件中欺上瞞下,表麵答應高層更改時間,卻不將此更改向公眾宣布,存心造成既定事實。這些手段都為人不齒。
@ 對新聞自由原則的認識出錯
就我的觀察,東方先生與一些跟隨龔小夏的人,在被休假後還憤憤不平,似乎是在對新聞自由原則的認識上出了問題。作為曾短期踏入新聞界的外行,我希望借這個事件,與各位探討一些常識問題。在我看來,東方等人的認識錯誤有如下幾點:
第一,錯把爆料當新聞。
我認為,爆料本身不是新聞,隻是可成為新聞的線索。
維基百科上對爆料的定義是:“爆料是指向公眾揭發他人可疑罪行的行為。這種行為不同於正式的檢舉,並沒有正式地向司法檢調機關提報案情,且不需負責。”並指爆料的特性有:通常沒有具體的證據,可能僅是事實的一部分,可能是不合法取得的證據。
而新聞,簡而言之就是“新近發生的事實”。請注意,新聞必須是完整的事實,這就把新聞和“可能僅是事實的一部分”的爆料區分開來。
第二,錯把報道平台當作核彈發射台
4月14日,龔小夏發出“重大預告:美國之音將專訪郭文貴”,並宣稱:“郭文貴向美國之音承諾:將帶來核爆級別的爆料。”
如果這真是一場核爆,媒體的位置應該在哪裏?他們一定是藏身於某個安全隱蔽的地方,作為旁觀者,用紙筆、相機或電腦紀錄核爆現場發生的一切。
而長期做新聞主管的社會學博士龔小夏,對VOA新聞平台應有的定位居然是驚人的無知。她不甘心做一個旁觀的紀錄者或評論員,而是直接帶著人馬浩浩蕩蕩地開過去,在郭文貴的豪宅裏運籌策劃,把美國人七十年來建構的自詡為“公正平衡”的報道平台,提供給他人做三小時的核彈發射平台。
這種改換平台定位、拱手相讓他人的方式,私人媒體和自媒體都可以做,沒有VOA,郭文貴也隨時可以各種方式爆料。事實上,在VOA斷播門之前或之後,郭文貴都成功爆料過,不是非VOA不可。而作為國家電台的VOA,必須要受他們自己的憲章所製約,不能把自己等同於網絡自媒體。
第三,關於核實事實的專業做法
從東方先生轉推的一些評論看來,海內外異議人士對VOA高層要求龔小夏遵守新聞守則很不理解,尤其是在核實事實這一點上,即使一些自己做媒體的人,也激烈反駁VOA高層。他們的意思是,核實事實是一般新聞的準則,但對中共政權無法做到這一點。即郭文貴的爆料可以例外。
毫無疑問,針對郭文貴爆料,要核實事實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但核實不等於隻有通過中共政權這一條,即使沒有這一途徑,隻要有專業精神,還是可以通過其他辦法嚐試的。龔小夏團隊應該認識到,郭文貴的爆料是一個很好的信息來源,但卻不是新聞本身。為了使郭的信息成為正式的新聞,記者必須做大量的幕後準備工作,對其信息進行反複校驗,多渠道的校驗。
盡管找中國官方校驗事實非常困難,但記者還是可以努力,即使不成功也應該按程序進行。還有責任從一旁發掘更多的信息來源,至少找到第二個來源來核對。例如郭文貴的商業糾紛,應該可以找到一些原始的材料。隻有記者考證並熟悉掌握了一切材料,才會在采訪中與被訪者有真正的討論。
而龔小夏似乎什麽都沒有準備好,他們在預告上說:“沒有人知道,郭文貴的爆料將指向哪個層次……”這種故作神秘的姿態可能吸引聽眾,卻違背了新聞的原則,把堂堂正規大媒體降低到網絡自媒體的地步。
這種自媒體式的爆料可能有其他的政治效應,卻幾乎沒有新聞價值。新聞理論認為:“新聞價值是事實價值與認識價值的統一”,“客觀性與主觀性的統一。”而龔小夏所做的采訪,不但客觀性不夠,更缺乏的是主觀上的盡職與努力 。
第四,沒有例子說明新聞原則可拋棄
為龔團隊辯護的人提及多個新聞事件的例子,想要證明:對郭文貴爆料核對事實之不可能。那麽,我在此一一分析。
(1)水門事件
有人說:“ 如果真的遵循新聞原則的話,當年華盛頓郵報不可能將水門事件向公眾曝光。”說這話的人應該再去讀讀有關資料。一,當年爆料的“深喉”並未出來直播,而是在三十幾年後才露麵承認。二,盡管“深喉”的作用是關鍵性的,但記者並沒有單純地依賴他和相信他所說的話,而是去查實他提供信息。有一部記述此案的電影,我記得記者一再夜晚敲門找人查證的鏡頭。( 這部電影叫 All the President's Men,總統班底)
(2) 北韓脫北者
東方先生說:“有些同事提出,如果這樣的話,以前對脫北者控訴金正恩政權的采訪,對中國訪民的采訪,難道都違規了。”不錯,記者要找金正恩政權去核實,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但記者仍然可以考察脫北者的逃亡路線,他們身上被殘害的痕跡,還有營救者和旁觀者的證言。很多彼此不認識的證人證詞都能印證事實。
(3)巴拿馬文件
參與調查巴拿馬文件的記者之一Sven是我熟悉的瑞典人,我因此追蹤過此案的調查過程。他們花了一年時間核查材料,給一個個空殼公司的客戶打電話,一家一家銀行前去詢問。一直等到證據都清楚了,他們才向世界公布。
(4)關於涉及中國權貴財富的報道
美國記者傅才德(Michael Forsythe)調查王健林萬達帝國與中國權貴,曆經了好幾年的艱難曲折。早在2012年,傅才德在調查王健林時就偶然發現習近平的姐姐齊橋橋的巨額資產,他挖掘一年多後才寫成報道,經編輯審核事實和法務部門審查,準備發表時被彭博社槍斃。後他受雇於《紐約時報》。繼續對這一題目深入挖掘一年多,采訪了二、三十個人,其報道才於2015年發表。
@ 失去信譽,媒體將為時代所唾棄
我不用再更多舉例了。但熱切期待郭文貴爆料的讀者會問:如果VOA這樣認真查證,不搞直播,郭文貴拒絕錄播怎麽辦?我請大家看看3月27日BBC記者專訪郭文貴的節目。那個三十分鍾的紀錄片完全是錄播,一分鍾直播也沒有,記者的提問準備周到而且謹慎小心。但結果呢?此片還是不能在BBC電視台上播送,估計他們對新聞的準確真實有更高的要求。
這就說明,如果不是龔小夏過分的“慷慨大方”,無原則地交出VOA平台主權,郭文貴應該也是會考慮錄播的。後來美國之音高層的三小時決定,與BBC相比還是非常慷慨的。為什麽這麽多人隻追著VOA獵巫不放,而沒人去BBC抓內鬼與共特呢?
在人人都有麥克風的網絡時代,像VOA、BBC這樣的正統媒體,如果不堅守真實準確的生命線,濫用信息、盲目爆料出風頭,就會失去信譽,為時代所唾棄,淹沒於自媒體的汪洋大海之中。
從這個角度看,VOA現在調查龔小夏等人,是他們的一次自我反省,自我更新,也是自我拯救。我們吃瓜群眾應該理解並支持他們維護新聞原則的做法。如果不講原則,不講證據,一味熱衷於獵巫,我們就與我們所反對的共產黨沒有區別了。
2017-05-06 於瑞典
還有明鏡方的何頻和那個叫小平的,可能他們習慣幕後工作吧,乍到前台,表現真是太業餘了;我就想,這些人就代表海外華人媒體的最高端嗎?
郭文貴倒是形象氣質不錯,盡管沒什麽文化,爆料還故意張冠李戴、閃爍其詞,可有時講話挺有骨感,也見多識廣;隻可惜家人和職員在國內被綁為人質,他是在和政府博弈,已初見成效,但無法期待太高。
問題其實根本不在龔等人為自己辯護這事上,問題在為什麽瑞典茉莉抓著龔等人不放? 龔等人的事自有司法調查來確定,奇怪為什麽瑞典茉莉要一個勁地說三道四? 而且矛頭隻對準龔等人,根本不提公眾最關注的是不是有中共介入斷播這件事?瑞典茉莉的目的是不是要轉移公眾視線,把這件事引向八卦,而不是對中共在此事件上扮演的角色上? 如果真是如此, 其目地應該不會達到。 這件事已經在眾目暌暌之下了, 無論調查怎麽做,誰來做,都要回答中共是不是在斷播一事上起了作用這一問題,跑不掉了。
因,---老郭德貴---的講話,美國人不知道他在說什麽---,
同步翻譯---更需要時間反應,之後才能行動---。
德貴的語速----和內容---美國人一般是暈之暈。
什麽---海航----。。。。
誰會在美國說中文---?
能讓小夏的思維能支配她的行為----一定是中文思維。
---就是她接了一個中文電話。
----,龔小夏的上級---張晶沒有停職。
說明
A 可能--張晶沒有下停播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