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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鳴在洛杉磯生活工作的點點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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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如何趕走不交房租的人

(2016-12-04 12:33:44) 下一個

 在美國,有不少中國的投資者購置房產來做租房生意,出租給留學生,做生意的人群,還有一些來美旅遊的人群,還有一些移民到這兒的暫時買不起房子,就租房居住,來租房的人群大部分的經濟條件不是太好,除了那些來這兒旅遊的,或者臨時租房的客戶,租房族的經濟收入水平相對比較低,由於沒有穩定的收入,所以繳納房租就成了困難的事情,經常有這個月沒那個月,給出租房的房東造成了一定的困擾,那麽麵對這些不繳房租的房客,在美國有相關的法律程序是保護房東的利益的

首先房租到期後,房客沒有交房租,房東一般要等候15天,然後提前給下發一張終止租約的通知,房客接到通知後在15天內交房租,如果房客超過30天還未交房租,房東要將此事報“房東及租客管理委員會”,委員會會安排公聽會,公聽會上委員們根據雙方的說法,作出判決,如果判決後11天仍然沒有繳納房租,而且也沒有搬走,房東不可以自行驅逐,必須將委員會的判決令申報法院執行局,由法警來執行具體的驅逐工作,一般從申報到他們正式驅逐需要三到四個星期,還需要花費一筆費用。

如果驅逐順利,房東走完這個程序,驅逐大約的90天,如果租客以健康沒有律師等理由推遲公聽會,或者反訴房東騷擾,居所缺乏維護,驅逐令會更長,其實,經過法律程序,真是勞民傷財,而且有時還起不到好的效果,所以租房者在租房時時加以注意,對租房房客的信用分數 做什麽工作 收入如何要有很清楚的了解,這樣可以避免以後出現不能交房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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