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聲明,我這裏不討論經濟專屬區,隻討論12海裏的主權!
一塊礁石,根據《海洋法公約》,有可能擁有,也可能不擁有,12海裏的領海。是否擁有,取決於礁石的實際的自然水文狀態。
簡單地說,要看該礁石,高潮時是否露出水麵。
露出,則該礁石擁有12海裏的領海。比如島嶼。
不露出,則該礁石不擁有12海裏的領海。比如暗礁。
OK, 解決了一個問題。還有一個問題。
人工島或者人工吹填礁石而成的島,是否改變12海裏的領海裁定?
答案是:否。
就是說,判定你是不是你父母的女兒,取決於你整容前的樣子,不是你整容後某個明星的樣子。
High Five!我們又解決了一個問題。
關鍵的時刻到了:南薰島到底是不是高潮高地?南薰島到底是不是高潮高地??
這個答案,在南海仲裁裁決書可以找到。
以下摘自《裁決書》 第四節 B段:南海島礁的地位
“...仲裁庭同意菲律賓關於在自然狀態下黃岩島、赤瓜礁、華陽礁和永暑礁為高潮時高於水麵的島礁以及渚碧礁、東門礁、美濟礁以及仁愛礁為高潮時沒入水中的島礁的觀點。然而,仲裁庭不同意菲律賓對南薰礁(北)和西門礁地位的界定,並判定他們均為高潮時高於水麵的島礁。”
所以裁定是:南薰礁(北)是高潮時高於水麵的島礁。
也就是說,吹填的南薰島的確具有12海裏的領海。當然,12海裏的領海不會因為吹填麵積變大而變大,而是以原南薰礁(北)起量的12海裏,固定不變。
美國一直要求中國遵守《裁決書》。從這一點上說,美國是認同裁定的。也就是說,美國應該遵守裁定,維護中國南薰島的12海裏主權。
現在看來,美國人要不是沒讀懂,要不是根本沒讀《裁決書》。
《裁決書》通篇都是對中國的無理指責,但是在曆史水文資料前,也不敢太胡說。當然,中國南薰島12海裏主權,是中國自己根據水文資源得出的結論,與《裁決書》無關。
反倒是一些認同,吹捧《裁決書》的國家和人(城裏人),違背自己的理念。
最後,為方便您閱讀,這裏提供南海仲裁裁決書,中文版全文鏈接。哈哈,在大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