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星期前,娃和其他三個同學一組做science project。商量好大家帶錢去dollar店去買project所需的材料,然後去subway吃東西,在那一起完成project。我覺得那個subway太小不適於做group project,並建議他們去圖書館。娃自己還知道帶上剪刀,膠帶。。。走了,走之前還給我留下紙條告訴我1:40pm離開的家。到了晚上7點多了還沒回家,我就打電話,不接。於是我們決定偷偷摸摸地去subway看看他們幹什麽了。我帶上攝像機開車去了subway。沒有發現他們。問售貨員小姐,她說不記得了。我想他們一定去圖書館了。我們又去了圖書館。還是沒有,能去哪裏呢?發信息。終於等到回信息了。原來幾個大神去了其中一位同學的家裏。
原來,孩子們在dollar店買完所需的東西,大概17塊錢,結賬時娃用他的iphone pay付的款(錢是娃參加數學競賽和下chess掙的獎金)。另外兩個孩子決定請娃吃subway(其他族裔的孩子也深諳人情世故)。其中一個孩子邀請去他家。
大概晚上10點鍾娃回到家。結果人家家長晚飯請這幫孩子吃的pizza。他們又約好第二天繼續。第二天早上吃飯的時候,我對娃說今天一定要完成否則打擾人家太多。
又到晚上十點左右,終於完成了project。人家家長晚飯又請他們吃的cake。。。
通過做這個project,能看出來幾個有關leadership的亮點:1.協調能力 包括定時間,選址。。。2.不摳,主動付款顯大氣3.知道節約,自己帶剪刀,膠帶 4.記得給家長留紙條。
娃在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