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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律師時評:律所應勇擔責任,遇到問題律師絕不護短

(2016-08-04 18:24:34) 下一個

近日,河南軌道律師事務所的任全牛,編造趙威謠言利用其網絡名人身份在網上大肆傳播,各路同道中人借機擴散,意圖製造事端攻擊汙蔑政府,即給當事人趙威造成了名譽損害也嚴重的違反了我國的法律。公安機關根據當事人趙威的舉報,將任全牛依法刑事拘留。 造謠律師固然必須被嚴懲,但從中我們也應該看到部分律師事務所在社會責任問題上的表現不容樂觀。我們常說企業要講道德,要承擔社會責任。連我們平時認為“唯利是圖”的企業都在注意自身的社會責任,律師事務所更是責無旁待。但我們很少反躬自省,問問律師事務所本身有沒有很好地承擔自己的社會責任?
前有鋒銳,今有軌道,這些律師事務所儼然已經成為違法死磕的寄居體! 有的律師認為:律師是一個職業,律所是一門生意,謀生的手段而已。這也難怪,律師也是人,首先要生存,也要謀生。將律師作為一個職業,將律所看為一門生意,導致的結果是,隻要能掙到錢,什麽事都能幹,有的人網上造勢,利用網絡名人身份欺騙不明真相的網民,製造輿論壓力,甚至損害代理人的合法權益也在所不惜!有的人線下滋事、法庭鬧事,把自己打造成一個悲情英雄,同樣是製造輿論,妨害司法公正。這樣的律師,這樣的律所不怎麽考慮分析案情,也沒有心思花時間學習法律理論與法律、法規,把時間與精力都放在輿論炒作上,他們已經成為一個披著法律外衣的輿論炒手!
鋒銳律師事務所與境內外勢力交織的痕跡還未消除,軌道律師事務所是否又將按此“軌道”發展下去? 律師為了錢是否就可以不要職業道德?律所為了錢是否就可以放棄自己的社會責任?像任全牛和鋒銳律師事務所這樣的“害群之馬”,不走法律服務的正道,搞“歪門邪道”。這與律師和律所的定位、與法治精神均背道而馳,必將受到人們的唾棄和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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