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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桃小溪——第五十五章 林夢瑤的自白1

(2017-03-25 07:26:05) 下一個

 

饑腸轆轆的一群人站在大堂等了好久,安淩菲一天沒有吃飯,餓的拿著大堂贈送的餅幹猛嚼了幾口,林夢瑤才緩緩地從賭博區入口走了出來。整個人悵然所失,眼神疲憊,放佛老了好幾歲。

“夢瑤姐姐,那個黑衣大叔你認識啊?”安淩菲滿腹好奇,迫不及待地問。

林夢瑤苦笑一聲:“認識,不僅認識,還熟悉得很呢。”

“黑衣大叔打牌很厲害啊!一顰一笑眼裏全是戲,心理戰術打得杠杠的。”安淩菲一躍而起,興奮地說。

“可不是,演技厲害到騙了我那麽多年。”眾人均疑惑不解,藍小夏看出了林夢瑤眼神裏的苦楚,“夢瑤姐,他到底是什麽人啊?”

林夢瑤猶豫了很久,一字一句地說:“他叫趙奇勝,是我前夫。”

眾人一驚,雖說大家多少都知道曾經在國內混的風生水起的林夢瑤,生活閱曆豐富,出國之前多少會有幾段情,卻都沒想到在異國他鄉偶遇前夫這麽狗血的事情居然真真切切就發生在了他們的眼皮子底下。

頓時鴉雀無聲。

“都別愣著啦,這會兒也不早了,咱們進餐廳,一邊吃東西一邊聊吧,不然這位孕婦都要低血糖了。”見氣氛尷尬,藍小夏趕緊拽著舒碧琪的手往大堂餐廳的地方走。

“是啊,是啊,我也餓了一天了,這會兒已經前胸貼後背了。”安淩菲也附和著說著。於是眾人便慢悠悠地一同走進了一家雖然熱鬧,但人也不算太多的意大利餐廳,找了個昏暗的角落坐了下來。

林夢瑤沉默了許久,兩隻手交纏在一起來來回回地移遊,眼神沒落,那種失落與悵然的感覺,彌漫在空氣裏,讓人心慌。

她抿了一口紅酒,終於娓娓道來。

“認識趙奇勝那一年,我19歲,剛剛上大學。認識他是挺偶然的一個機會,他的公司在我們學校搞活動,需要幾個幫手,我那時候缺錢,家裏供不起我上大學,我得自己掙學費。所以這種兼職的機會我經常去。

他那時候35歲,已經是行業裏挺有名的一號人物了,年紀輕輕就坐到了公司的高管。他才華橫溢,溫潤儒雅,卻又不失幽默,很自然地,像我這種情竇初開、初出茅廬的小姑娘,很快便陷入了單相思。

為了更經常地見到他,我每天刷學校的網站,看他們公司有沒有什麽學生兼職的工作,隻要是他的公司,不給錢的誌願者我也要去。

大學四年,忙忙碌碌,不僅要兼顧學業,還要打很多分工來賺錢支持自己的生活。很多時候覺得自己快堅持不下去了,就想想他,翻看翻看網上有關他的新聞,偷偷去他的公司等到深夜,隻為了看他一眼。那個時候他就是我的精神支柱,是我活下去的信仰,是我生活裏的光。他那時是那萬人矚目的星辰,而我隻是一個黑黑瘦瘦毫不起眼的女大學生,暗戀了他四年,他卻對我毫無印象。

大學畢業,我費盡心思進了他們公司,從最底層的工作做起,每月薪水付完房租就隻剩500塊錢,給家裏寄點錢,手裏就隻剩不到200塊,很多時候隻能靠吃饅頭鹹菜填飽肚子。雖然生活得很卑微,可是每天心裏頭都充滿了光亮,充滿了希望。每天哪怕隻見到他一個背影,我都能興奮一整天。

夢碎的那一天我記得很清楚,外麵下著蒙蒙細雨,我們組組長讓我給他辦公室送一份材料。我興奮了好久,心跳快得如小鹿亂撞,終於能再正式地見一次那個朝思暮想了快5年的男人了。我在他辦公室外麵的走廊裏徘徊了好久,腦袋裏設想了無數種和他對話的情形,當終於有勇氣敲門進去的時候,他卻並不在。我失望地把材料放在他桌子上,無意間卻看到了一張他放在辦公桌最中心位置的照片。

照片裏他的笑容溫潤如玉,旁邊的女人倚在他的肩膀,眉眼裏滿是嬌媚。他的腿上還坐著一個3-4歲大的女娃娃,生得甚是好看,應該是繼承了他們倆人的美貌。

我整個人都愣住了,設想過那麽多種我們之間的可能性,卻從沒想過如果他結婚了怎麽辦。傻傻地暗戀了一個男人5年的時間,5年的光陰,一個女人最美好的時光,我卻都獻給了一場虛無的泡沫。

我木然地走了出來,木然地隻想回家躺在床上大哭一場。外麵下著好大的雨,雷鳴轟轟,卻恰好適合那時我的心境。終於可以不需要掩飾地放肆大哭一場。我走在雨裏,盡情地哭。想把那五年所有的苦、甜和對他的相思都發泄出來。不知道在雨裏走了多久,我終於到家了。我把自己裹在被子裏,身子瑟瑟地發抖,整個人像是被掏空了。

後來我大病了一場,久病初愈後回到公司,整日鬱鬱寡歡。

年輕女孩的心思大抵都是單純的,卻也執念太重。執著於全心全意深深藏在心底那麽多年的那個人,和那段可能的愛情,卻在對方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就無疾而終,沒辦法給那五年的青春一個交代,更沒辦法給自己一個交代。思想上也過不去。

在那個公司裏就這樣鬼混了一年多,不知怎麽地,慢慢地自己就想通了。自己已經浪費了7年的時間在一場自導自演的遊戲裏,該放下了。

後來我就跳槽到了PAK教育集團,斷了自己的念想,也斷了自己和那個人所有的可能和機會,我好像重生了一般,那股子幹勁和對工作的熱情又回來了。我很感謝新公司賦予我的放佛新生一般的活力。那有很多大學生來做兼職,大多數同事也是剛畢業的年輕人,每天和他們在一起,覺得自己又朝氣蓬勃起來。我們窩在一個同事的宿舍裏一起寫策劃案和教案,寫到深夜再走到深街小巷裏買烤串和麻辣燙吃。那一個個徹夜未眠的晚上,我們一起工作一起奮鬥,或者去K一晚上的歌,淩晨再去小鋪下麵喝啤酒,看著星星,訴說著自己的信仰與抱負。

那一年我們上班在一起,下班了也不願意分開,一起為生活而奮鬥,一起為理想而打拚。當知道我們組在全公司業績排名奪冠了的時候,我們抱在一起,大家都哭了。那是一種革命戰友一般的友情。

在那裏我做得不錯,一年不到就升了組長,又過了一年晉升了經理。後來總公司調我過去做運營和帶團隊。在那裏我再次見到了他。

兩年的時間,我如脫胎換骨一般,以為生命中和他再也不會有交集。收拾好心情,也整理好曾經被傷得傷痕累累的心。可是見到他的那一刻,我卻全部被打回原形。我以為我已經心死,對他再也不會有什麽非分之想,可是我錯了,見到他,曾經封存在心底裏那最純真最真摯的七年的感情,有如洪水一般,一發不可收拾。過去的七年我愛得卑微,愛得盲目,甚至連我深愛的那個人他都不知道我的存在,可那七年卻見證了我少女時期所有的喜怒哀樂。

現在想想,這份愛,也是深沉至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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