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善良的女孩,我不想說這樣的話,但我不得不說,因為我幾乎失去我所有的家人。
先說媽媽,媽媽得了肝癌六年。在肝癌初期,村裏的人知道媽媽得了癌症,沒有人願意與媽媽聊天、說話,看到媽媽就躲得遠遠的,生怕媽媽把癌症傳給他們。有時媽媽好心給鄰居一些自家種的蔬菜,鄰居當麵好意接過蔬菜後,等媽媽轉身後就立即扔到牲口圈,每每村裏有紅白喜事,大家圍在一個桌子吃飯,也沒有人願意與媽媽坐在同一個桌。這些都不算什麽,鄰居們畢竟是外人,但哥哥的媳婦竟如此對待媽媽,向所有人下令:不讓媽媽抱她的孩子。害怕把癌症傳染給她的孩子,媽媽天天遠遠地眼巴巴地望著她的孫女,後來,我們實在受不了,給她和每個孩子打了乙肝加強針,還帶她問醫生和癌症病人在一起一般的生活會傳染嗎?醫生說抱孩子,一般的生活接觸不會,除非血液傳播,這個媳婦竟還是不相信,依然我行我素。
哥哥有兩女兒,孩子很想靠近他們的奶奶,每當孩子靠近奶奶,哥嫂就對孩子一陣猛打,看到此景,這讓我的媽媽怎樣活?後來,媽媽總與孫女兒隔空相互做鬼臉、玩耍,若我在家,會偷偷讓媽媽抱抱她們。
在媽媽癌症晚期躺在醫院,這時,哥哥又有了一個孩子,是一個男孩,媽媽聽說後很是開心,天天鬧著要見一麵,但是直到死,媽媽都沒有見到她的孫子。
跪在媽媽的靈柩前,我向哥哥哭訴:“你的媳婦不讓媽媽抱抱孩子,看看孫子,你就不害怕咱媽把你的孩子帶走嗎?”
哥哥哭了:“我能怎麽辦?她就那種想法,我能做什麽?”哥哥看了媽媽的靈柩一眼,說:“媽嘞,你原諒你的兒媳婦。”說著,他去裏麵的房間去了,我急忙問:“你去幹啥?”
“找孩子們的百照片,放在媽媽的棺材裏,讓媽媽帶走。”哥哥一邊哭,一邊找。
最後哥哥把孩子們的百天照片放在媽媽的身旁。
我心疼哥哥,也害怕迷信,害怕哥哥這樣做會給孩子帶來不吉利,就又趁哥哥不注意悄悄地把照片拿了出來。
等媽入土後,我們要把媽媽生前的衣物和用品扔掉,當我用哥哥家的小三輪車時,哥嫂不讓用:還是害怕媽媽的東西也會傳染給她。我怒了:我就用!
最後,與哥媳婦吵了一架,哥媳婦氣的撇下三個孩子回娘家去了,揚言說:我不請她,她不回來,她若自己回來,我永遠不能回娘家。
我沒有去請她,隻是告訴哥哥:若因為我你失去了媳婦,請原諒我。之後,就來美國了。
姐姐長我兩歲,姐姐像其他村裏女孩一樣在初中就輟學了,去外地城裏打工,在外麵自由戀愛,未婚先育,傳統保守的父親覺得丟人,大怒:你不再是我的女兒。可姐姐每逢過節都會回家看父母,但每次父親都以死相逼:你若敢進家門,你爹就死給你看。
無奈,姐姐與母親隻好隔牆相望,相泣。就這樣,姐姐一連五年沒有跨入家門,漸漸地村子裏,越來越多的女孩像姐姐一樣的事情發生,估計爸爸逐漸意識到,在這個村,不僅僅是姐姐這樣,就再媽媽的勸說下,爸爸原諒了姐姐,不!農村文化原諒了她。
離家鄉遙遠的姐姐,幾乎是被她男人騙來的,對姐姐並不好,姐姐多次向我訴苦生活,我說你為什麽不離開:帶著孩子自己過。可姐姐哭了:他不會給我孩子,我真的舍不得孩子。
我想把自己現代女性的觀點告訴姐姐,但又害怕對有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思想的姐姐行不通,隻能使她陷入更糟的境地。正如魯迅所說大意是:喚醒她,又不能真正幫她脫離,也是一種過錯。
另一個更加奇葩現象就是:出去要飯是一件很自豪的事。
我的鄰居,左邊,右邊,前邊,後邊,都出去要飯了,要了很多錢,很富有,回來後,還大肆宣言要飯的光榮:每天就往地上一躺,就有人給錢,若再打扮一下,看上去更可憐,就會得到更多的錢。他們呲牙咧嘴噴著唾沫地自豪地講著他們的光榮史。村民們被他們的事跡所煽動,很多要躍躍一試。
我父母也很羨慕,非得要和他們一起出去要飯,那時,還上高中的我哭著說:“爸媽,若我們真的沒有東西吃,快餓死了,我也不上學了,我和你們一起去要飯。但若我們有吃,就是不許你們出去要飯。”媽媽笑著說:“你看小花她媽都去要飯了,那怕啥,不就是往地上一躺嗎?”
“不行,你們有兩個選擇,一、我不上學了,和你們一起要飯;二,你們不許要飯。”我堅決地說。然而,我阻止了我的父母,但這種趨勢的潮流終究還是愈演愈烈。叔叔竟用自己六歲的兒子和他一起出去扮演“災民”去要飯,天呢,生我養我的故鄉,這裏還有沒有羞恥?
雖然要飯的事情我阻止了我的父母,但買賣婚姻,拐賣人口濁烈的火終究還是燒到我家。
小時候,我和鄰居大娘聊天,她告訴我,她是她男人買來的,由於她不識字,所以回不去,現在有了孩子,就再也不想著走了。
有一次,高中月考後回家,媽媽告訴我:村裏的傻蛋花了三萬三買了個媳婦,剛結婚一天,媳婦就跑了。
又有一次大學回家,媽媽告訴我,村裏的一位姐姐小霞與她母親廝打。
我驚奇地問:“為什麽?”
媽媽說:“霞的母親不讓自己死了丈夫的女兒改嫁一個很遠的老頭,但霞不聽她媽的話,就說她媽:‘你個婊子!別管我。’她媽聽了女兒如此說自己,就一個拳頭打了過去。”
後來才得知,霞的媽媽年輕時很漂亮,很風流,即使結婚了,還和很多男人睡,加上自己的男人常年在外打工,她更加猖獗,後來被派出所抓走,用皮鞭暴打得出:她睡過三十幾個男人,其中包括霞的叔叔,舅舅,姑父。而派出所給她所睡過的男人每人500 元罰款。
重男輕女,使男女比例嚴重失衡;很多女孩去城裏打工,不再回來,使男女的分配極其不均。農村的年輕人越來越難找媳婦。媒婆的生意越來越猖獗,介紹成功一對,媒婆費是上千。
對超過三十歲沒有媳婦的農村男人更是難上加難,他們不得已從其他偏遠地方“領”媳婦,有的還從國外“領”媳婦。
是的,我的母親去世了,這一年,爸爸很想再找個伴,我們做子女的也十分同意 。
沒有想到,就在前幾天一對人販子聯合欺騙我爸,讓我爸給媒婆三千塊錢,就可以給我爸介紹一個女人。結果被洗腦的父親加上急切想找個伴就同意了。爸爸領那女的回家,經過在家的妹妹查證後,發現是騙子。我就和妹妹設計救父,終於把父親從火坑裏拉了出來。
金色和快樂的童年在這個村子裏成長,
幸福和歡樂的家人曾在這個村子裏活過,
為什麽我竟對它越來越陌生,難道是我翻臉不認人,還是我從未看清。
心中一絲絞痛:我是中國人,難道是我做了叛徒?
可笑中國法律明文規定這種行為算強奸,那個警察法官會管?窮男人多可憐啊,犧牲女人都算不上代價。可是犧牲下一代呢?退化進程有加速度的,最後代價也許是整個種族的絕滅。
女人地位低下,直接導致下一代的素質退化。不是一家一戶的事情,雖然有例外反複,全民總體趨勢總是一代不如一代,幾千年緩慢而持續。
貧窮是結果,不是起因。
別動不動就自我高尚的說什麽“幾乎失去我所有的家人”,又不是什麽自相殘殺的事,明擺著就是你自己選擇放棄了家人!
是否背叛其實不需要糾結,生命就是改正和糾新,過去的認知在未來都有被打破的必須。你不過是經曆一場必須的生命曆程,以圓滿你的人生。
為你的好文和你的行為點讚!
要理解你的嫂子,那不是哥媳婦~~~是你的嫂子!
農村是現代化中國那些被遺忘的角落。
當下,你去非洲或者南美洲等閉塞地區,看到的也是同樣問題,談不上什麽國家的人,叛徒一詞很可笑。
你說周圍有人販子的土壤,同樣,在小孩被拐騙的人的周圍,也有很多不計得失,熱心幫忙尋找的善良之人。
其實你舉的例子,恕我直言,就是一句話‘窮山惡水出刁民’的真實寫照。這個和國家無關,和人所處的環境以及人性有關。比如你自己,出於這麽一個環境,和周圍的人卻不同,不是嗎?
後者,任何一個旁觀者都會客觀的告訴你是後者。
恭喜你早離開那個惡毒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