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凡人(序) (2)
選召有限的人數或許出自他要卓有成效地將他們訓練成為門徒的考慮。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如果主追隨者的人數變成主國度事工的累贅和障礙,特別當這個事工將延綿持久之時。要所有跟隨他的人都一直地跟從他走下去是不可能的,他們中相當數量的人隻是偶爾的跟隨者。但是顯然他希望至少有一些人會在時時處處事事上跟隨他的腳蹤,成為他各處布道的同伴,國度事工的見證人和事工的支持者。關於這點,可見諸馬可記載,“耶穌上了山,隨自己的意思叫人來,他們便來到他那裏。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可3:13-14)。
這意味著這些原本從事世俗職業的人僅受稍稍超過18個月的訓練將被選召去從事一項具劃時代意義的大事。如果這十二凡人失敗的話,沒有後備人才,沒有替補隊員,也沒有B計劃。
這一戰略思路風險太大,從屬世的眼光來看,似乎是把教會的奠基操作和廣傳福音的事工押寶在明顯先天不足的這十二凡人身上,更何況他們中間還有一個是要出賣萬主之主的角色。而且這些人的訓練工作的全部時間也不超過今天神學院拿到學位所完成課業時間的一半。
但基督耶穌知道他所做的,他的神性參透萬事,深知惟有聖靈動工在這些人裏麵,他們才能夠去完成自己全能的旨意。這是一件無人可以阻撓的使命,也是一件惟有神的名值得敬拜和得到榮耀的大工。這十二凡人隻是他手中的器皿-正像你我今天可以成為神的工具一樣。神喜悅使用這樣的凡夫俗子,“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 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 使一切有血氣的,在 神麵前一個也不能自誇”(林前1:27-29)。
聖經有的地方稱呼這十二凡人是“門徒”-這在希臘原文中用的是mathetes這個詞(太10:1;11:1;20:17;路9:1)。這詞有“弟子,學生”的含義,也即是說,他們的這幾個月是在主的直接指導下度過。盡管後來主的門徒人數不斷加增,但隻有這十二人具有使徒的特別身份。使徒一詞是從希臘原文apostoloi (απ?στολοι)來的。意思很簡單,就是“信使”或“受差遣者”。他們受命做基督的使者和代言人。路加在其福音書和使徒行傳中特別使用這個詞來稱呼這十二人。而馬太福音中“使徒”僅使用一次(太10:2);其餘都為“十二門徒”(太11:1;20:17‘26:14,20,47)。馬可也一樣,使用“使徒”僅1次(可6:30),餘則為“十二門徒”(可3:14;4:10;6:7;9:35;10:32;11:11;14:10,17,20,43)。約翰福音僅用1次apostolos(約13:16,並非用以指使徒,而是泛指的“受差遣者(中文和合本譯成“差人”)),反而是像馬可一樣用“十二門徒”來稱呼這十二人(約6:67,70-71;20:24)。
路加福音10章記載了耶穌設立了70個人,然後“兩個兩個差他們在自己的前麵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路10:1)。他們顯然也是受差遣者,因此有些聖經注釋家就因此用“使徒”一詞描述他們,但其實並非路加原意。
十二門徒是主選召充任作使徒這一特殊職分的。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裏,apostoloi幾乎總是用於有此特殊身份的十二人,他們都被選召並按立為這一職分。徒14:14和保羅書信清楚表明保羅就是照著這一方式奉召填補使徒的空缺並擔任“外邦人的使徒”(羅11:13;提前2:7;提後1:11)。保羅的使徒職分是一個獨特的呼召。他與十二使徒一樣,有著同等的權柄和權利(林後11:5)。但保羅的使徒職分不在本書涉及範圍內,因為我們的重點是集中在這十二人與基督共同分擔事工,他們是耶穌最親近的朋友和相伴左右的人。在主升天之前,保羅尚未歸主(徒 9章),他是“未到產期而生”的使徒(林前15:8)。他用和這十二人同樣的權炳說話並具有同樣的行神跡異能的能力-這十二人也認可他的權柄並歡迎他加入事奉的團隊(彼得後書3:15-16)-隻是他並不名列這十二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