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日記
(2005-10-26 12:42:50)
下一個
上小學的時候老師就要求我們寫日記,說是能提高寫作水平。我是不願意寫的,覺得有寫日記的時間可以做許多其他更有意義的事情,譬如說--玩。那時我是單純的,單純的沒有思想。想想也可笑,我們老師曾經形容我們這群小學生純潔得就象是一張白紙,她卻要我們在另一摞子白紙上寫作,而且要寫的質優量全,難為我啊!
真正寫日記是上了大學之後的事。少女嗎,心裏難免有點小秘密,思想上難免起些漣漪。高中生活太緊張乏味,上大學之後有時間和精力去紀錄和回味了。記得那時的日記本開始做的精美起來了。顏色圖案討喜不說,有的還有香味,更有一把精致的小鎖頭,令人再也不用擔心別人會偷看了。
真正促使我記日記的動力是我戀愛了,想要記下我們的點點滴滴,日後好有個紀念。可惜,我把紀錄了我整個初戀的日記本留給了他。剛畢業分別時怕他辜負了我的感情,送給他好讓他明了我的苦心:“我對你是真心的,我等你回來,我們還會重逢的。”兩年後,我們真的分手了,他想要給我寄回來,我卻想忘的幹淨,拒絕了:“隨你怎麽處理好了。”哎,還是有些後悔的,我並沒有自己想像的那樣能徹底的遺忘,現在連張照片,書信都沒留下,隻能靠回憶了。
現在我又開始寫日記了,為了打發無聊的時間。即便是無聊的時間,也是我自己的,我是不會再把它轉贈他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