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天,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們在聽取了正反兩方麵的陳述之後,又進行了幾個小時的庭辯。他們將在今後幾天之內做出各自的判決。最終法院的裁決是根據每個法官的判決匯總得出的,結果估計會在明年六月份公布。
對於AA,我的認識也是一個不斷演化的過程。我們中的很多人在辯論AA時,總是從華人的利益角度出發,AA對我們如何好,如何壞,等等不一而論。我想說的是,是時候跳出這個圈子了。我反對AA,原因很簡單,因為它不公平。
一個公平競爭的社會,才是一個催人向上的社會,才是一個最大限度消除隔閡的社會,才是一個真正有生命力的社會。美國隻所以強大,因為與其它社會相比,它最公平。幾百年來,人們向往美國,他們來到這裏追求夢想。沒有公平,也就沒有美國夢可言,美國最終會走向衰落。
人權運動的核心是什麽?是消除一切意義上的不平等,不是按種族分配,也不是多元化。黑人籃球打得好,NBA球隊就應該以黑人為主,華人學數學用功,數學奧林匹克就應該以華人孩子為主。如果有一天華人的籃球打得比黑人還好,那就讓華人上。總之,我們能不能就隻憑能力來選拔,能不能不看膚色與種族?難道這不是馬丁.路德金的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