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4日電 (張素 馬德林)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發言人傅瑩4日在北京表示,根據中國律師法的規定,律師執業要遵守憲法、遵守法律,如果律師知法違法也要麵對法律的懲處。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發布會當天在北京舉行,中新社記者問到,全國人大如何評價西方媒體關於“維權律師被捕”的報道。傅瑩回答說,司法部門會依法處理。她同時表示,律師首先應該是守法的模範,而且很多人並不讚同“維權律師”這種說法,“好像要把我們的律師隊伍做一個政治劃分。”
傅瑩說,中國的律師隊伍成長較快,現在已有30多萬人;而在1978年中國恢複律師製度時,這一數字隻有2000多。“無論是在社會生活當中,還是在經濟活動當中,如果遇到糾紛、遇到困難,大家可能首先想到找律師搞搞清楚。”她表示,律師是中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一個非常重要的力量。
傅瑩同時強調,律師依法執業的權利也要得到保障。她指出,中國正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律師隊伍的健康成長,對各項法律的正確實施、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都是不可或缺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