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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行政級別 高校的步子可邁得更大些

(2016-11-10 18:53:46) 下一個

                                   取消行政級別 高校的步子可邁得更大些

 

  北京大學校長林建華日前表示,北大的綜合改革正穩步推進,效果開始逐步顯現。在人事改革方麵,北大未來將嚐試取消院係行政領導的行政級別,並采用聘用方式,進一步弱化行政級別,加強人員流動。

  我國於2010年頒布的國家教育規劃綱要提到,要逐漸取消學校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對此進行了重申。然而,從綱要頒布至今,我國沒有一所公辦高校取消行政級別,包括北大在內的多所高校校長在多個場合呼籲取消學校行政級別,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北大將嚐試取消院係行政領導的行政級別,正是推進高校去行政化的重要一步,但要取得去行政化的實效還需要持續深化改革。

  首先,要改革院係行政領導的選拔任命機製,實行公選。如果取消行政級別後,仍采用行政任命方式,那行政領導還是會追求政績,學校對院係行政領導的管理、考核也會套用行政級別管理、考核,這樣一來,取消行政級別就會換湯不換藥,無法促進院係行政領導的職業化、專業化。這種情況在我國中小學領域已普遍存在,中小學校長實行職級製改革後,由於選拔任命機製不變,管理考核模式不變,一些地方教育部門仍將校長作為一級官員管理,導致職級製的優勢無法體現。取消行政級別後,院係行政領導的聘任,應該由學院理事會負責,進行公開遴選,要實行真正的職員製,而不能煮成“夾生飯”。

  其次,要在學校內推進行政權和教育權、學術權分離,不能再由行政權主導教育和學術資源配置。學校可根據職務要求招聘、管理、考核人才,做到能上能下。如果取消級別後,教育權和學術權仍掌握在行政領導手中,並不能說解決了校內治理的行政化問題。取消行政級別,隻是為高校不再按官員身份聘用、管理院係行政領導創造條件,更重要的是,要在高校內實行現代治理。在院係,教育和學術事務的決策權應該交給教授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不能是行政權力通吃。

  這其實是對學校的整體治理改革提出了要求。毋庸置疑,在學校校級領導還有行政級別的環境中,取消院係行政領導行政級別,對高校的整體行政氛圍會有所觸動,但觸動不會很大,學校的中層幹部管理還很難擺脫行政思維。因此,在高校探索取消院係行政領導行政級別的同時,國家可以選擇幾所高校,試點取消校級領導的行政級別,並改革校長的選拔、任命機製。不妨就從北大開始試點改革,一方麵,北大等高校已經表達了取消行政級別,去行政化的改革意願,整體取消學校領導的行政級別,雖然會有阻力,但阻力相對不會很大;另一方麵,北大的改革會對其他高校的改革起到積極的示範作用,北大都能取消行政級別,其他高校沒有理由不能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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