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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專家談遊客遭虎襲:園方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2016-07-25 18:48:13) 下一個


法學專家談遊客遭虎襲:園方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野生動物園老虎咬人致1死1傷 法學專家:園方不需擔責

中國網7月26日訊 (記者 魏婧)7月23日下午,北京延慶區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發生一起老虎咬人事件,造成一死一重傷。據延慶區委宣傳部通報,事故發生在當事遊客自駕遊過程中,遊客私自下車後受到老虎攻擊。目前,北京警方正在調查此事,涉事動物園已被停業整頓,配合調查。

據悉,事發於園內猛獸區東北虎園,根據當日監控視頻顯示,在自駕遊車道上,一年輕女子從轎車副駕駛下車走到駕駛員一邊,駕駛員打開車門,兩人開始對話,突然,一隻老虎猛地向該女子身後撲來,女子回頭的瞬間被老虎咬住並迅速向後拖拽,駕駛員見狀下車營救,隨後後座一位女子也衝下車子營救。

據了解,目前,受重傷的年輕女子已脫離生命危險,但仍不能排除感染的可能。下車營救的女子是其母,不幸的是,這位母親當場被另外一隻老虎撲咬致死。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中國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在我國,以前對於動物園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責任存在一定爭議。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出台,特別把這種情況進行了明文規定。

該法第十章為飼養動物損害責任,其中第八十一條規定,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從這條規定來看,動物園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承擔的是過錯推定責任,先推定動物園有責任,但如果能證明自己完成安全保障義務和管理職責的話,就不用擔責。”朱巍說。

據悉,在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自駕遊的遊客入園前都要簽訂《自駕車入園遊覽車損責任協議書》,記者看到,該協議第一條即寫明“猛獸區必須關好、鎖好車門、車窗,禁止投喂食物、嚴禁下車”;同時規定“如因違反上述規定發生的車輛損傷和人員傷害,自駕車主應負相應的責任”。

此外,景區內有相關的安全提示牌,並有巡邏車來回巡視,還有廣播反複提醒遊客安全注意事項,也包括禁止下車。

監控視頻顯示,年輕女子被咬後,附近一輛墨綠色吉普車立即駛向老虎拖拽方向。延慶區園林綠化局新聞發言人王淑琴表示,該車就是園區的安全保障巡邏車,“她下車之前,巡邏車還用喇叭喊,讓她別下來,她還是下來了。”

當日在現場目睹了老虎咬人整個過程的吳女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證實,在自駕遊覽區是不允許遊客下車的。“一路都有廣播,但還是沒有能避免悲劇發生。”吳女士說。

基於以上內容,朱巍認為,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在此次事件中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首先,法律有規定,動物造成損害雖然應該承擔責任,但是如果能證明自己已盡到管理職責的,即可不承擔。”

“從視頻上看是年輕女子主動下車的,而且高音喇叭包括外麵的提示已經說的很清楚,不能夠下車,不是動物從園中跑出來傷人,是人明確知道規則依然要下車。”朱巍說,“從這一點來看,動物園已經完全盡到了提示的義務,而且管理職責也都盡到了,所以應該不用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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