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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在南海扇自己嘴巴 中國何曾屈從威脅?

(2016-07-14 20:29:04) 下一個

美在南海扇自己嘴巴 中國何曾屈從威脅?
 

南海仲裁鬧劇落下大幕,後台策劃者美國終於跳到前台,儼然以國際憲兵的姿態要挾中國幹這個幹那個,說實在的,美國管得著嗎?美國完全忘記了他自己曾經在南海問題上的表態,不斷地煽自己的嘴巴。

首先,美國是知道南海問題的曆史經緯的。

美國是《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的主要簽約方,在這兩個法律文件中明確規定,日本要將“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以來在太平洋所得或占領之一切島嶼……歸還中華民國。”

1946年,當時的中國政府正是派美國移交的軍艦到南海收複被日本搶占的南海諸島,南海諸島是中國人民浴血奮戰贏來的二戰勝利品。美國是這一曆史事件的見證人。

在1951年,美國與相關國家簽署了《舊金山和約》(雖然由於中國的缺席,中國政府並不承認該“和約”的合法性),在此“和約”中明確聲明“日本承認朝鮮半島之獨立,放棄台灣、澎湖、南沙群島、西沙群島等島嶼的主權”。

美國於1951年與菲律賓簽署的《共同防禦條約》,防禦範圍並不包括西沙、南沙。

1957年至1961年,駐菲美軍到黃岩島及南沙群島進行水文地質調查,都要事先征得中方同意。雖然它出於意識形態的考慮,征求的是台灣當局的意見,但誰都知道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在內心,美國是承認中國對黃岩島和南沙諸島的管轄權的。

美國在1961年版的《哥倫比亞利平科特世界地名辭典》、1963年版的《維爾德麥克各國百科全書》、1971年版的《世界各國區劃百科全書》都將西沙、南沙劃入中國傳統海疆線之內。

菲律賓曾是美國的殖民地,菲律賓的版圖都是根據1898年《美西巴黎條約》、1900年《美西華盛頓條約》、1930年《英美條約》確定的,菲律賓西部疆界從來沒有超過東經118°,而中國與菲律賓的海域、島礁爭執全部都在東經118°以西,美國不可能不知道孰是孰非。

美國完全是在揣著明白裝糊塗。美國說他在南海島礁歸屬問題上“不持立場”,“不選邊站”,其實這是曆史的倒退,他曾經在南海問題上是“有立場”,而且是“選邊站”的,即他曾經認同南海諸島屬於中國。國際法有一條基本原則,叫做“禁止反言”,美國自食其言,是對國際法的公然違背。

其次,美國在南海問題上選擇性的失憶和失明是出於霸權主義的需要。

奧巴馬上任伊始,就揚言,“美國隻當老大,絕對不當老二”。美國提出“重返亞太”戰略就是在這個大背景下提出來的,即美國不僅要當世界的老大,也要當亞太的老大。美國介入南海爭端的目的有三:一是表明美國製定和主導的海洋霸權秩序不容挑戰;二是美國在海上橫行霸道的“自由權”不容幹擾;三是美國與盟國結成的霸權軍事同盟不容受到威脅。於是他在南海拉幫結派,不斷地秀肌肉,企圖以“炮艦政策”壓服中國,遏製中國,增大中國崛起的代價和成本。正是由於美國“霸”欲熏心,於是他完全枉顧事實,顛倒黑白。明明他心知肚明西沙南沙屬於中國,他卻要昧著良心說“不選邊站”;明明是菲律賓、越南等國侵占了中國的島礁,在搶占的島礁上設立軍事設施、修建軍用機場跑道,將“南中國海”改名為“西菲律賓海”,美國卻指責中國改變了南海的現狀和改變了島上的地理麵貌;明明是美國自己將航空母艦、戰略轟炸機、導彈驅逐艦開到中國的家門口,卻反誣中國在南海軍事化。完全是一副霸權嘴臉,強盜邏輯。

還有一點需要指出來的,為什麽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美國現在強求中國要遵守“仲裁庭”的所謂仲裁結果。但他不要忘記了,1986年尼加拉瓜向國際海牙法庭狀告美國侵犯其主權,仲裁庭判尼加拉瓜勝訴,美國拒不執行。這時美國怎麽就不說要“守法”了?在這個案例中,美國無理還攪三分,中國在仲裁案中完全站得住理,我們在維護《海洋法公約》的完整性、公平性、權威性,我們在行使《公約》第298條賦予我們的排除性權利,我們認為仲裁庭沒有權利裁決事關領土主權的問題,既然如此,我們為什麽就非要執行仲裁庭的越權仲裁呢?

如果美國真得將上述一係列曆史事實都忘記了的話,那我們現在有必要給美國提一個醒,有一個事實不要忘記,那就是,新中國成立以後,我們什麽時候屈服過威脅?壓,能壓垮中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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