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信用卡,大家都先想到超前消費。信用卡雖然可以透支,但是千萬不要賴賬,因為你欠
的是銀行的錢,欠銀行的錢可不是鬧著玩的!在銀行發給你信用卡之前,早已經把你欠錢不
還的後果設計好了,後果很嚴重!
到了還款日期,沒有還款的,信用卡持卡人可能要向銀行繳納以下費用:1)信用卡滯納金;
2)逾期利息;3)產生不良信用記錄 ;4)訴訟費用;5)惡意透支者甚至會麵臨刑事責任。
下麵小M分別給你講一下上麵5個結果到底啥意思。
所謂的信用卡滯納金就是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還款日實際還款額低於最低還款額的情況下,
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要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的比例一般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但是每
個銀行關於滯納金的比例也有所不同。為了進一步說明滯納金怎麽產生的,小M舉個例子,比
如信用卡持卡人小M用信用卡消費了1500元,在到期日小M隻向銀行還了500元,假如該銀行規
定的最低還款額為1500元。小M要交的滯納金為1500-500=1000元;1000X5%=50元。所以小M要
向銀行繳納滯納金就為50元。不足10元的按照10元來收。
下麵我們來看一下逾期利息。小M向銀行信用卡客服確認,目前信用卡逾期的利息是按日計算
的,利率為0.05%,而且利息計算的日期是從使用信用卡消費的第2天進行計算的。比如小M在
10號用信用卡消費了2萬元,還款日期為28號,那麽11號開始就開始計算利息了,假如小M到
下個月的5號才把錢還上,小M要交的逾期利息就為20000X0.0005X26=260元。這隻是逾期利息
,其實還要繳納一定的滯納金。
信用卡逾期不還款還會導致不良信用記錄的產生。一般是1)逾期六十日計入個人征信;2)
逾期九十日計入個人征信不良;3)逾期超過九十日,銀行方麵不再進行欠款催收,會向法院
提起訴訟。不良信用記錄一般5年後才可消除,嚴重的10年後才能消除甚至永遠進入黑名單。
關鍵是在征信不良期間,不僅不可貸款,出國會受到限製,甚至買火車票和飛機票也會受到
限製。
現在房價這麽高,你不貸款怎麽買房子,你的征信不好怎麽從銀行貸款?所以欠銀行的錢還
是趁早乖乖地還了吧!要不然,銀行會把你告上法庭,在這個期間產生的訴訟費用,也是要
信用卡持卡人承擔的。
但是現實中,總有些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人。這些人辦理信用卡就一個目的:惡意透
支!專門黑銀行的錢。因為法律有時效性,如果你透支信用卡的錢不還,銀行沒有報案公安
和其它司法機關也沒發現你的事沒有立案,10年之後,一般不會再追究你的責任,除非最高
人民檢察院特批。錢是銀行的生命,銀行怎麽可能不報案。如果銀行報案,公安司法機關已
經對你的事立案偵查的:就不存在追訴時效的問題了,不管什麽時候發現你回國,都可以追
究你的刑事責任。
還有一些人說,索性惡意透支完之後就拿著錢移民到國外,讓自己變成外國人,這樣自己就
可以享有一定的豁免權。別做夢了,豁免權,僅是對外交人員或聯合國國際組織人員的,而
且即使對以上這些人一般也僅是民事豁免,刑事輕易不會被豁免。對於惡意透支,刑法給出
的處罰規定是非常嚴重的,大家可以看看,自己感受一下:
《刑法》第196條規定 :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
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
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現在手機支付這麽發達,信用卡沒有太大的必要,而且如果產生透支或者逾期不還還會給自
己帶來巨大的麻煩。曾經辦理過信用卡的讀者現在好好想想自己的信用卡有沒有透支,有沒
有逾期不還。之前辦過信用卡的讀者如果不放心可以查查自己的征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