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官網3月14日發布消息,近年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問題日益突出。為貫徹國務院的決定,全力配合公安機關做好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打擊治理工作,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銀監會近日印發《關於銀行業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工作事項的通知》(銀監發〔2015〕48號),對銀行業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進行了全麵部署。
(解讀:電信詐騙的最終結果是要求受害人將資金轉入某個賬號或某張銀行卡,如強化銀行卡實名製一一對應,則犯罪嫌疑人自然就跑不了。現狀是,那些用來接收詐騙資金的銀行卡,大多非本人持有,有的是用假身份證開立,有的是買的別人的閑置卡)。
一是嚴格實名製管理。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充分利用身份證聯網核查等技術手段,認真審核辦理人身份證件,堅決杜絕違規代開卡、亂開卡、批量開卡等問題。
二是嚴格限製開卡數量。同一商業銀行為同一客戶開立借記卡原則上不得超過4張。對已辦理4張以上借記卡的客戶,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主動與開卡客戶聯係核查。經核查發現非本人意願辦理的,應當中止服務,妥善處理。
三是全麵提升銀行卡安全管理水平。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麵梳理完善業務流程,提升內控水平,切實加強銀行卡安全管理,不斷強化行業自律,嚴格落實社會責任。
此外,48號文還從建立聯係人機製,加強宣傳教育,建立健全考核獎懲和責任追究製度等方麵對銀行卡業務監督管理提出了全麵要求。
48號文的出台,將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強化銀行卡業務的規範管理,遏製違規代開卡、亂開卡、批量開卡等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的第一環節,從源頭切斷了不法分子獲取犯罪工具的途徑,對於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