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時許,到鬆北區北岸野生漁村分別在“關東人家”和“赫哲人家”兩間包房就餐。據飯店方反映,陳某在大堂魚檔點菜並對點菜單確認後下單,未提出異議。21時許在結賬過程中,因對鰉魚食材斤數提出異議,與飯店方產生糾紛,雙方報警後經民警現場調解達成和解,於22點30分許離開飯店。
2.價格問題。據飯店方反映消費者陳某在進店點餐過程中,飯店方大堂內設有相關食材價格公示,屬明碼標價,並向消費者陳某告知其所點食材價格,陳某並無異議。關於媒體關注的鰉魚價格398元/斤是否存在違規問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一章第三條關於“大多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極少數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及第一章第十一條關於“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享有自主製定屬於市場調節的價格的權利”等規定,鰉魚銷售價格不在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範疇之內,屬於經營者自主製定的市場調節價。
3.鰉魚斤數糾紛問題。因無法與消費者取得聯係,調查組至今無法對其微博內容進行核實取證,現階段隻有涉事飯店方單方證言。據飯店方稱,消費者陳某點取食材後,與點菜員一同對食材進行稱重,消費者認可後,點菜員通過點菜寶下單。經調取單據,消費者所在包房19:32分確有下單,單據上顯示鰉魚中段標注斤數為14.4斤。
4.實際消費金額問題。消費者在微博上稱“被宰一萬多”,並且曬出10302元消費票據。經向飯店方調查取證,飯店方稱該消費票據為就餐後初始的結算票據,後因發生糾紛,經民警現場調解,飯店方在消費者總消費金額(10302元)基礎上給予7折優惠,實收7200元,並提供相關最終結算清單。同時,飯店方也提供了客人現場現金付賬的監控錄像。
5.民警執法情況。經詢問出警人員,民警趕到北岸野生漁村現場後,發現涉事雙方都在酒店大廳等候。民警隨即向雙方了解情況,並對雙方進行勸解勸說,進行法製宣傳。在民警的調解下,雙方都表達了自行協商和解的願望。最後,陳某與飯店負責人擁抱和解、互留微信、電話等聯係方式,並對民警過年期間快速出警幫助化解糾紛表示感謝。
經調查現場錄像和詢問民警,未見出警人員有抽煙等不文明執法行為,也未見民警到現場後,雙方有肢體衝突行為。
下一步,鬆北區將盡一切努力繼續聯係消費者,深入調查取證。也希望當事人主動與鬆北區取得聯係,還原事件原貌,使我們依法依規保護消費者和商家的合法權益。同時,將進一步加大對全區服務行業的排查監管力度,進一步規範市場經營,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鬆北區誠摯地感謝社會各界以及媒體的關注和監督,也真誠地歡迎外地遊客來哈遊玩,我們將做好旅遊業的服務和管理,歡迎廣大遊客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