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話題的起因是朋友孩子的高中在半年時間內有兩個孩子先後自殺,給了學生和家長們很大觸動。是加拿大孩子的升學壓力太大了嗎?雖然自9年級後每年的會考成績對申報大學很重要,但是北美的大學教育接近於普及教育,孩子們升學的壓力要弱於競爭激烈的東亞國家。那麽是不是因為孩子們的家庭狀況?由於要麵對著朝不保夕的生活,孩子們不願忍受這種窘迫而選擇輕生?但自殺的孩子來自中產社區的高中。
對於出生下來就生活在蜜罐中的加拿大孩子們,享受著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高營養並均衡的飲食條件、個性化高檔次的教育資源,那麽還有什麽不滿意,不繼續享受人生而去選擇終結自己的生命呢?
朋友的孩子怪罪家長說:"你們不了解自殺的孩子們自身有多麽痛苦!你們不理解!"但是這可不能成為"年輕人輕生"的原罪。如果看一看中國山區希望小學的孩子們。他們有的需要徒步走幾十裏的山路上下學;有的每天的飲食隻有米飯和鹹菜,吃一頓豆腐都是大餐;有的冬天教室裏麵沒有暖氣,手上凍瘡開裂仍然堅持寫字。這些吃上一個雞蛋就是過年的孩子們在應對艱苦生活的同時,每天仍然堅持學習。什麽是他們持之以恒的動力?通過受教育來走出大山、走出貧困生活是他們的動力。反觀加拿大青少年,在“寓教於樂”中長大;社會物質豐富,缺乏奮鬥的動力,沒有人生的根本追求;青少年中流行頹廢文化、甚至吸毒;沒有經受過挫折教育,青春期遇到一點不如意就“要死要活的”。這一代的加拿大年輕人,更需要眼界走出國門,走進貧窮的第三世界國家,去體會那些孩子是怎樣在艱苦的條件下仍然能夠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樂觀上進的生活態度。
在通過上述“憶苦思甜”,強化青少年信念的同時,我們還需要通過社會學的方法來分析近些年青少年自殺率變化的原因以及研究相應的對策。加拿大統計局的數據表明,1960年代前後是青少年自殺率發生較大變化的時期。通過大數據,直觀上有以下三個因素影響了自殺率的變化:
1. 60年代之前大致50%左右的加拿大人定期參加宗教活動(禮拜、團契等);60年代之後這個比例下降到30%左右,並且這30%的人中隻有15%是1960年以後出生的。
2. 二戰的經濟增長紅利在60年代之後逐漸降低,這導致失業率,尤其是年輕人的失業率逐年上升。失業率由60年代前的3%左右一直達到90年代的1x%,並且一直保持到現在。
3. 60年代之後加拿大的離婚率增加了6倍,這意味著越來越多的孩子是在單親家庭中長大。
那麽這些數據後麵隱藏著什麽更深層次的原因嗎?
社會學的創始人之一塗爾幹曾寫過一本書叫作《自殺論》,在這本書裏麵他介紹了上麵這麽一個模型 - 自殺率與人與社會的連結有關。他將自殺分為4個類型:
利己性自殺(Egoistic Suicide)為了個人利益而自殺。
利他性自殺(Altruistic Suicide)如自殺性攻擊、軍人犧牲等
失範性自殺(Anomic Suicide)無法再享受利益和好處而自殺,如失業、重病、畏罪自殺等
宿命性自殺(Fatalistic Suicide)如受虐待而自殺
從上圖中可以看出,自殺是一種社會事實,既社會存在,自殺的情況就一定存在,但會根據不同社會結構發生變化。社會整合度強的社會,相對利他性自殺比較多;個人自由度高的社會,相對利己性自殺比較多;當社會中集體主義與個人主義達到一個相對平衡的時候,這個社會的自殺率最低。
60年代之前人們的宗教活動比較多,而定期的宗教活動成為社會上人與人緊密連結的紐帶。有自殺念頭的人會因為與他人大量的社會連結、或者社會集體生活而選擇不自殺。60年代之後隨著人們信仰的變化,個人主義越來越盛行,尤其是青少年更加特立獨行。雖然社會財富不斷增加,但踏入工作崗位的青年的經濟地位卻不斷下降,同時單親家庭的增加、電腦網絡又導致人們的社會連結越來越小,這也成為青少年自殺率增加的根本原因之一。
隨著信息爆炸促進了人們的科學素養,加拿大社會開始進入後宗教時代。那麽是不是有必要以新的社會組織形式來取代宗教消失後人們社會集體生活的缺乏,是不是一個應當考慮的課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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