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打拚】突然接到法院傳票有理就不怕和他們鬥:這是我賣水晶的事,我同學在香港開了一間手飾加工廠,專門加工寶石、玉器、水晶、貝殼之類產品。自從中國改革開放後香港各行各業生意都不好做,改革開放之初,中國鼓勵外來投資給出很多優惠政策,這種優惠政策的確吸引很多香港小老板回國做生意,各行各業都想到內地投資發展,我的同學也不例外,他把香港加工廠搬到內地,他在香港接生意回內地加工。後來內地生意也不好做,據他說很多同行倒的倒、走的走。九二年我回國時,他的加工廠工人就有八九十之多,後來生意越來越難做,工人也越來越少,他除了幫人加工外也開始做些石料水晶飾物自己賣。
06年我回香港時他問我想不想在英國開個小鋪賣些水晶飾品,他說可以提供貨源,我聽他一說有貨源,不妨先租一個小攤位試試看,我和攤位業主簽了九個月合同,每周五交租。合同簽明賣水晶兼賣其它東西,攤位租金按周交每周五交租。經過一番準備後小攤位開張了,我這個小攤位除了賣水晶還兼賣其他東西。做了一個多月左右由於生意不理想決定不做,所以提前把貨物一點點搬走,貨物斷斷續續一天搬一點,搬了幾天基本搬完,剩下一些零零碎碎的貨物和那些台台櫃櫃。
雖然水晶飾品搬了七七八八,但我們還繼續開門營業準備賣其他東西。一個星期三下午我們正準備收擋時,突然來了一男一女攤位管理員,他們到我的攤位看了一下就離開了,跟著我們也收工鎖了攤位回家。隔天我們如常準備開門營業,誰知攤位的鎖被管理員換了,原來管理員當晚就把攤位門鎖換掉。我估算管理員看見我們搬貨,他們以為我們不想租了所以門鎖換掉。
隔天,也就星期四我們如常上班,回到鋪裏發現門鎖被換掉,問管理處為何把我們攤位換鎖,他們也不解釋堅決不讓我們進。當天我們也去警察局報案,警察局說這種事情不歸警察局管。由於攤位貨品所剩不多,隻有零碎東西和搬不動的台櫃,也沒什麽損失也就算了。時間慢慢過去過了三、四個月,我們突然接到法院傳票,攤主把我們告上法院,要我們賠償所欠租金,限時要交完合同內所欠租金否則就上法院。
我們接到法院傳票後即刻去找律師,我們將情況告訴律師,因為我們交了這個星期租金,攤位租期還有效,他們非法提前鎖門使我們無法進去營業。我對律師說店內有幾千鎊貨品,我們要求賠償,律師發信問他們,合同期內為何換鎖要他們解釋。我和律師商量後律師發信問他們,合同期內為何換鎖要他們解釋。為何還沒到交租日期就把鎖換掉,交租日子是星期五,合同簽明可轉賣其它貨物,我就是不賣水晶也可賣其它物品,我又沒說關門不做。
他們接到信後覺得自己理虧吧,再加七千鎊貨物賠償,後來攤主撤訴了。他們為何要撤訴,1、合同期內非法把門鎖換掉,星期五才交租他們就提前將鎖換掉,理虧,2、合同簽明可轉賣其它貨物,我就是不賣水晶,也可說轉賣其它物品,我又沒說關門不做,還是理虧,3、我們要求賠償店內貨品,我們不在換門鎖貨物不見他們負責。租期還是我們的,你把門鎖換掉我們沒法開門營業,生意損失誰負?所有理由都在我們這一邊,就算收到租金都不夠賠貨款,他們敢不撤訴?上到法院他們都必輸無疑,他們目的是想嚇唬我們,你怕就交餘下幾個月租金,理由充足我就不怕和他們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