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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宣布了一個消息,要“改過自新”?

(2020-01-13 05:46:37) 下一個

 

黃之鋒要“改過自新”?嗬嗬

  上周六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結束,香港的一些反中亂港分子十分興奮。他們中有些人向蔡英文連任表示祝賀,有些人則鼓吹什麽“港台連線”。曾經竄訪台灣的“香港眾誌”秘書長黃之鋒也不例外,他也在社交媒體上祝賀了民進黨勝選。

  不過,黃之鋒還趁著這個機會宣布了一個消息,那就是港獨組織“香港眾誌”於8日的成員大會上通過更改組織章程的決議,放棄了“民主自決”的主張,將政團綱領改為“推進香港的民主價值”。 

 

 

  初看之下,好像這個港獨組織改過自新……

  明眼人一看便知,黃之鋒和他的黨羽們這次改動“自決”主張,並不是他們真正放棄了“港獨”,而是為了參加9月的香港立法會選舉。

  “眾誌”宣布改綱領,自然是為騙議席

  2016年,作為召集人的黃之鋒宣布激進學生組織“學民思潮”停止運作,上香港電台節目《星期五主場》時,他還信誓旦旦地說自己沒興趣組黨,“我現在隻關注自己的大學學業”。

 

 

  但沒過兩個月,黃之鋒便食言而肥,創立“香港眾誌”參加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黃之鋒自己出任“眾誌”秘書長。 

 

 

  當時,鼓吹“暴力”、“港獨”的“本土民主前線”(本民前)被視為“政壇第三勢力”;路線與本民前相近的“香港民族黨”(民族黨)狂言在社會各方麵建立勢力。

  在這一眾極端政團的“掩護”下,“眾誌”政綱違反基本法並沒引起太多人留意,甚至還有人期待他們能夠成為議會中的溫和反對派。憑借在非法占中運動裏積攢的知名度,代表“眾誌”出戰港島選區的前學聯秘書長羅冠聰贏得一席,成為了香港曆史上最年輕的立法會議員。 

 

 

  黃之鋒作為秘書長統籌選舉事務,不過大家都知道,權力欲望更盛的他才是“眾誌”真正的“大佬”和話事人。

  “眾誌”的嘴臉很快就暴露了。羅冠聰在就任議員的宣誓儀式上,陰陽怪氣地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字,還在宣誓後大聲高呼反中言論。與他一起進行這種醜行的還有另外5人,最終他們6個全部被DQ(Disqualified,即取消資格)議員資格。 

 

 

  羅冠聰這種公開且囂張的反中行為也徹底暴露了“眾誌”的“港獨”本質。

  黃之鋒隨後推出前“學民思潮”發言人周庭參加補選,選舉主任就沒有再讓她過關,原因就是“自決”政綱違反基本法。

  去年區選時,黃之鋒自己宣布出戰海怡西選區,也因非真誠擁護基本法而被DQ。選舉主任亦引用高院裁決,提到“眾誌”和黃之鋒主張的“不具實際憲製效力的‘自決’”,同樣違背基本法。

  於是,黃之鋒發覺,“自決”這個綱領成了他們騙取議席的最大障礙。這次“眾誌”全體大會修改章程就勢在必行了。

  當然,這個伎倆無甚技術含量。2017年和羅冠聰一起被DQ議員資格的劉小麗,曾經加入不提“自決”的工黨試圖再選立法會。但選舉主任並沒有相信她。

  打擊“明獨”,防範“暗獨”

  放棄明目張膽的“自決”,並不意味著黃之鋒就放棄了“港獨”的立場。

  在16年以前,黃之鋒曾在香港電台(怎麽又是你?)節目中自認是中國人。還因為說“首先你要承認自己是中國人,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而被其他“港獨”分子罵“大中華膠”。 

 

 

  可16年之後,黃之鋒就公開發表過“講不到自己是中國人”、“港獨是無奈選擇”等言論。

  隨著他在國際上的“名聲日隆”,黃之鋒更是充當起了反華勢力的“先鋒官”,經常受到外國政府及組織邀請發表講話,內容不離崇洋媚外、煽動反華及乞求外國勢力插手香港事務。

  小卿認為,一個以“反中亂港”為己任的政棍,一個宣傳“民主自決”等思想的港獨分子突然說自己放棄了“港獨”,並且擁護基本法…… 

 

 

  不可不防黃之鋒,不可隻防黃之鋒

  “香港眾誌”宣布放棄“自決”主張,香港社會中已經有了一些聲音,認為要對黃之鋒“聽其言觀其行”,不可相信他的一麵之詞。不過,小卿覺得,對於“香港眾誌”,防黃之鋒是必要的,但不能隻防黃之鋒一人。

  大家且從幾個切麵看看黃之鋒的嘴臉。在香港電台(怎麽老是你?)的《城市論壇》辯論中,黃之鋒絲毫不讓人,態度張狂,沒有絲毫謙遜,可以說是為逞口舌之快,不斷胡說八道…… 

 

 

  在乞求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之後,黃之鋒多次在集會上公開叫囂要製裁港府官員和香港警察…… 

 

 

  就連黃之鋒的父親接受采訪時也說,黃之鋒性格不會妥協……

  黃之鋒自己知道,這種政治形象和風格比較癲狂,無法讓香港的主流中產選民給他投票。所以,在16年黃之鋒稱自己作為秘書長要“統籌黨務”,不會參選,出選的是羅冠聰。18年補選時則是由周庭出戰。論及知名度,這二人都不如黃之鋒,但他們的形象和風格比囂張的黃之鋒更加“體麵”、更具欺騙性。所以9月份的立法會選舉,“眾誌”很有可能會繼續推舉別人選舉。

  而且,黃之鋒被反對派和海外反華勢力看重,他如果參選後敗選,整個反對派都將受到重大打擊,所以他們也不敢輕易讓黃之鋒參選。

  再一個,黃之鋒的名聲太臭,“港獨”立場太難洗底,沒有哪位選舉主任會輕易相信他擁護基本法。 

 

 

  所以,小卿認為,“眾誌”放棄“自決”自然是為了騙取立法會議席,但是這個出來競選議席的“馬前卒”卻並不一定是黃之鋒自己。防範這些“港獨”分子,無論“明獨”還是“暗獨”都不能讓他們進入立法會,更不能被黃之鋒的種種小伎倆迷惑,將注意力隻放在他一個人身上,卻忽視其他的“港獨”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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