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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分子寫一篇有關偷渡南北方不同的看法
什麽叫偷渡?按理非法走出國門的就可以叫偷渡,偷渡本身也有很大差別,罪名也有重輕,為了生活出走的與犯罪份子出逃的罪名有天淵之別,非法走出國門逃向外國的也分幾類,逃向敵對國家的罪名最嚴重,抓到可以按叛國漢奸罪處理,槍斃都不為過,為了生活逃向一些比較中立國家或友好國家,這類人對國家影響不大罪名也輕得多,第三類就是偷渡港澳了,港澳屬於中國主權夠不成偷渡國外這一說,和叛國罪更不兼邊,偷渡港澳這類人還要看在什麽時候偷渡的,邊防封鎖後再偷渡,比較嚴重的要看成分了,例如成分出身不好的地主被抓到,也隻不過勞動改造三幾年,成分出身好的普通人,勞動改造三幾個月,甚至開開會鬥爭一下就過去了。
關於看待偷渡,南方北方、沿海內地看法大不相同,北方內地對偷渡認知就是叛國罪,抓到要坐牢槍斃的,南方沿海對待偷渡沒有到坐牢槍斃分上。在我們老家一帶向港澳走的可以說是家常便飯,抓到要按北方內地理解,要建多少牢房才夠,如果槍斃的話要死多少人,殺一敬百效應誰還敢偷渡?我就走過三次、一次自動回家一次被抓,連勞改犯罪名也夠不上,北方內地人對待沿海偷渡看法的確有點誤解。
據我所知解放前偷渡香港的人從來就沒有斷過,解放前到香港的是否也是叛國,合不合法由法律去分析吧,解放後比較大批走的也有好幾次,1957年有一批,這一批人以地主富農男人幾多(我們那一帶),我村子地主富農(男人)除了一個(我祠堂的)上了新疆勞改,其餘都在57年幾乎走完,地主富農留在當地的隻有老人或帶有幼兒的婦女。有人說陶鑄在廣東土改成分不落力,這點讓曆史去說吧。
1962年偷渡算最多一批了,這一次我也經曆過,我去之時己接近尾聲,中方邊防不但不抓,還有人指路(當然這是極個別的)不抓是真的。這一年走不成功的不用抓全部自動回家,什麽罪名都沒有我父子兩人就是證例,62年尾我第二次坐船被抓,除了同去的富農婆(堂嬸)在公社開大會被鬥外(就是點點名沒有打罵帶高帽之類做法),我和其它人連勞改都不用。所以說沿海對偷渡看法很平常夠不上什麽罪。夠不成叛國賊罪名,更別說槍斃了。
略提我老家土改,有人說我們廣東土改評成分沒有其它省份嚴厲,這事我不想爭辯,我村也算大村六姓之多,祠堂七、八個,人口幾千,土改評成分地主可不少隻我祠堂就評了兩個大地主幾個富農,除了一個男的去了新疆勞改其它男的都在57年偷渡到了香港,剩下老人小孩在村裏。據我所知去新疆的主要有兩批人,一批成份不好的地主富農,被送去勞改的勞改犯,另一大批就是朝鮮戰爭王震那支部隊了,再有就是零散的上海從良姑娘和各地女孩了。
(一)…(家鄉篇)、(二)…(偷渡篇)、(三)…(香港篇)、(四)…(英國篇)、(五)…(諞閑傳)、(六)…(生活篇)
(總篇) 我的自述-(70年經曆及所見所聞)…(加加插插修修改改難免有重複,請見諒)
(一):我的自述-…老李的故事:家鄉篇…二十年間家鄉生活見聞
( 親身經曆大躍進、人民公社大鍋飯、三年困難時期 )
(二):我的自述-…老李的故事:偷渡篇 …三次難忘的一段旅程
( 第一次隨流走、第二次坐船走、第三次八日八夜行程 )
(三):我的自述-…老李的故事:香港篇…十一年間香港生活見聞
( 經曆過六七暴動、每四天供水一次,每次四小時掣水、有史以來山泥傾瀉)
(四):我的自述-…老李的故事:英國篇…四十多間英國生活見聞
( 經過打工、開外賣店及餐館、賣水晶生涯 )
( 東拉西址閑聊七十年來見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