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2)
2016 (134)
2018 (376)
2019 (334)
2020 (189)
說點生活體驗,強收服服務費和收保護費有何分別?
個例一:獨門獨戶門前帶有草坪的房子(可以理解為小花園),這一草坪是屬於這家人的,但不準你圍起來,種小樹圍住也不許可,這片草地自己不能剪草,強迫你必須接受由專門公司來管理。
個例二:房子在地下自已一門進出,有後門進後院,住戶從來都不會用到樓梯,樓上住戶另有門進出,但樓梯清潔服務費也要強迫地下住戶分擔,樓梯對地下住戶有何關係,強迫性收取管理費合理嗎?和收保護費有何分別?
樓房住家聲音大點警察都會找上門來,街道電單車吵音更大為何不管,隻許州官放火不準民間點燈?在自己樓層吸煙必須把窗門關緊關實,煙味吹上樓也會有警察上門找麻煩。自家後院曬內衣內褲會有人會投訴,更別說穿三點式曬太陽了,自己在後院種的樹不能亂砍。我有個老板買了一套地下帶花園的房子,花園種有幾棵大樹他覺得擋住陽光把鋸掉,被人告上法院重罰一大筆錢。
六、七個星期小狗買回家,在自己家後院養,由於小狗剛離開母狗最初幾晚叫個不停,隔幾條街遠有人報警說聽到狗叫聲,天亮警察上門查這查那,養小狗叫也會有人告狀,還有樓上住戶養狗必須割聲帶,這也叫做愛護動物、保護動物?這些是否幹涉到個人生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