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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愛相伴的日子 20170726 遺囑

(2017-07-27 11:12:44) 下一個

他帶回來網購的一堆東西,我倆拆了試穿試戴,忙完了吃飯,排骨和兩個素菜,又去Moore買了件襯衫,到HomeDepot退了上次多買的東西,天氣很適合兜風。

感覺缺錢,這兩天琢磨著要不要做點什麽生意,腦子裏不太清靜。他一向對我的情緒特別敏感,一路問我是不是心裏有什麽事。我們就聊了下,清潔公司?谘詢公司?或者幹脆再打份什麽工?他說做他這行的兼職谘詢工作可以掙每小時 $80,但是他選擇不做,我說我沒有什麽技能,做不了高薪的工作。他說可以去中國教英語,我沒有接他的話,我去了中國,我倆就不能在一起了,他好像並沒有考慮這一點。我知道如果我提出來,他肯定會說,讓我自己拿主意,他絕對尊重我的選擇,我不想聽這些。然後他又提議或者在這裏教新移民英語,我說那還需要考證的,太麻煩,而且我對我的英語水平很沒有信心。聊到收入的事,心裏忽然有些挫敗感。

時間過得很快,偎依在床上,我問他回國旅遊前還需要準備什麽,我本意是想聊聊還有什麽東西需要帶,沒想到他說他要Update他的遺囑,還有研究一下他的保險條款。。。我說我根本就沒有遺囑,他驚異地問:“那不是萬一有什麽事,財產都歸你丈夫了?你願意嗎?” 我奇怪他竟然知道他的名字,估計是他看Netflix帳號猜的。我說我也應該去立份遺囑了,就沒有繼續往下談。

我跟丈夫還是一家人,財產歸了他我覺得也是應該的,他對我、對孩子、對我父母都很好,隻是沒有那麽需要我而已,我倆才選擇了兩地。他喜歡國內,我喜歡這裏,估計很多人會站在道德的製高點上拍磚,其實我也很困惑,怎樣做才好呢?長期兩地是我們共同做出的選擇,住在一起的生活對雙方也都沒有什麽吸引力。我跟他說,在國內隨便怎樣,他開心就好,我都沒意見。我這邊呢,應該守身如玉度過下半生?

我覺得丈夫是我的親人,他是我的愛人。不可以有兩個嗎?

本來日記的麵很窄,是隻記我和他兩個人的,今天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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