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是怎麽煉成的?
眾所周知,當人需要某種服務時,大多是出了自己搞不定的事,你有選擇權,讓誰來提供服務解決問題.事後有評判權,滿意的皆大歡喜,不滿意的有權拒決,並從中吸取教訓.同時在自由競爭的環境下,在人人不斷地貨比貨的選擇下,隻能是優勝劣汰,迫使服務的水平與質量不斷提升.人類社會的服務不過如此而矣.小家解決不了的問題,才需要社區來提供服務,各縣解決不了的問題,才需要州(省)來提供服務,同理,州解決不了的問題,才需要國來提供解決問題的服務.順序不可反之.否則理不順.
一個機構是否真的服務,不是聽它喊的口號,或貼在牆上的價值觀.而是可驗證性,同時,機構產生的目的要十分明確,才知如何設計與構建.才可能如願. 正如其它工具的設計建造一樣,不能想當然相信:所謂的權威,磚家.......人之所以有別其它動物,是明白更多事物的理,而不是反智的產物.愛上一個不愛的人,那是自個的悲傷,但建了一個不是服務大眾的機構,那是多數人的痛苦.不合理的機構唯有改造或重新設計與構建.這樣的理是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