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化與馴化
動物的馴化方法:就是進行圈養,欄養,或者.......利用幼齡動物可塑性大的特點,進行人工馴化建立起來的條件反射,使其長大以後聽話的行為。這種條件反射不斷重複可以強化,所以,馴化需要不斷地進行。
個體馴化是對每一個體的單獨馴化,而群體馴化具有更大的實用意義。群體馴化是在統一的號令指引下,使每一個動物都建立起共同的條件反射,產生一致性的集體舉動。如:起,居,飲,食等.......都在統一號令指引下集體旡意識的共同活動,給管理者的工作帶來很大方便。
前麵所述的個體馴化和集群馴化皆屬於直接馴化。間接馴化與之不同,它是利用同種的或異種的個體之間在馴化程度上的差異,這種馴化也就是在不同馴化程度的動物中,建立起行為上的聯係,從而產生服從或從眾的效果。如:馴化程度高的母鹿帶領著未經馴化的仔鹿群去放牧,這是利用幼齡動物具有“仿隨學習”的行為特點而形成的“母帶仔放牧法”。在放牧過程中提高了仔的馴化程度。再如:牧犬協助人去放牧鹿群,更是一種很得力的工具,在人一犬一鹿之間形成一條“行為鏈”,會取得很好的效果。
同理,在配種期建立起新的條件反射,指定動物的"對象",定量交配......而且可以控製繁殖率。
人類究竟有沒有被“馴化”過?像家豬與野豬、家雞與野雞等那樣,“馴化過的”的特征:獨立生存的活力與智力等......之能力,必每況愈下,隻會通過套近乎和搖尾.......等等來和管理者打招呼,那人類和猩猴間的關係就值得重新思考了,這至少能找到諸多人類社會行為的出處。
從古至今統治者為了維護自己的特權與利益能夠牢固和持久.孟德斯鳩所作的論述十分深刻;“統治者們認為政府的主要目的是國泰民安。在他們看來,服從是維持太平最適宜的方法。從這種思想出發,激勵人們孝敬父母,恪遵孝道。他們製定了無數的禮節和儀式,使人對雙親在他們的生前和死後,都能克盡人子的孝道。要是在父母生前不知盡孝......敬奉亡親的儀式,和迷信的關係密切;侍奉在世的雙親的禮節,則與法律、風俗、禮儀的關係密切。不過,這些隻是同一個法典的不同部分而已;這個法典的範圍是很寬廣的.......。尊敬父親就必然和尊敬一切可以視同父親的人物,如老人、師傅、官吏、皇帝等聯係著......所有這些都構成了禮教,而禮教構成了國家的一般精神,是以治家的思想為基礎的。隻要削減掉這些習慣中的一種,你便動搖了國家的基礎。一個兒媳婦是否為公婆盡這個或那個義務,這事的本身是無關緊要的。但是如果我們想到......原來如此.因此,統治者們有兩個目的。他們要老百姓服從管理,又要老百姓勤勞刻苦"。當人人服從、人人勞動的時候,國家的處境就是"幸福"的國泰民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