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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的精神,文字的力量------ 寫在大憲章誕生800年之際

(2015-06-14 18:36:15) 下一個


正義的精神,文字的力量
 
------寫在大憲章誕生八百年之際
 
秋立
 
大憲章,英國對世界的一大貢獻,卻鮮為國人所知
 
                提起英國,人們習以為常地稱之為“大英帝國”。這或許是來自於那國號全稱“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那裏有個“大”字。不過,我們中國人習慣稱之為 “大英圖書館(British Library)”或者“大英博物館 (British Museum)”的,雖然都是英國國家級的場館,其英文原文裏並沒有“大”字。中文名字加進去這個“大”字,其實 是因為那些場館的規模在國人心中的地位使然。
                總之,英國在這個地球上是個非常重要的國家,但是它的國土麵積並不大。若隻論國土之大小,英國隻能算個小國,其水陸麵積一共才24.4萬平方公裏。就這麽大點兒國土,還是由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以及北愛爾蘭,這四個習俗、文化都不盡相同的地區拚湊出來的。所以,“大英”的這個“大”,絕非以國土麵積而論,應該是其影響力之大,在世界上貢獻之大,換言之,是偉大之大。過去有一種宣傳論調,稱大英帝國曾稱霸全球,靠的是“船堅炮利”。對此,我十分疑惑。維多利亞女王時代,是英國稱霸世界的鼎盛時期,別說澳大利亞、新西蘭這些新興國家,它們哪個都比英國麵積大得多,就是印度這樣的文明古國大國,英國並未發兵征服,但是它們一個個都臣服英王,加入了英聯邦。何來“船堅炮利”?反過來,那日本島國,也是野心勃勃,但其窮兵黷武,也曾一時在東南亞得逞,尤其是占據了我中華大半江山。最後還不是被我國民浴血抗戰趕出中華大地?被世界反法西斯聯盟徹底擊垮?日本倒是“船堅炮利”,但是它在我國民心中地位如何?絕不是“大”,而是“小”,誰聽說過有“大日本”之說?
                何以成為“日不落大英帝國”,必有深奧道理,我說不清楚。我相信,那絕非因為“船堅炮利”。
                英國之偉大,在於它對於人類的社會文明與科學技術的貢獻,世界上罕有國家能與其比肩。英國在文學上有喬叟,莎士比亞和狄更斯等等,數不過來的巨匠;科學上有牛頓、達爾文、圖靈和霍金等等,一代又一代的巨星;英國是瓦特的故鄉,因之也是工業革命的發源地;等等。這些成就都是國人耳熟能詳的。其實,英國對於世界還有一大貢獻,卻鮮為國人所知。那就是公元1215年,在英國誕生了被人們稱之為“正義的精神,文字的力量”的、本文要述及的“大憲章”,其拉丁文用語是Magna Carta, 英文則譯為Great Charter。


           大憲章當年是以拉丁文發布,是用鵝毛筆書寫在羊皮紙卷上。國王約翰蓋章之後,為令各地和各教區執行,據考證,當年的文件被抄寫了250份,都是用鵝毛筆書寫在動物皮卷上。如今在英國僅存有4份,一份保存在索爾茲伯裏大教堂(Salisbury Cathedral),一份在林肯城堡(Lincoln Castle),還有兩份保存在大英圖書館 。大英圖書館保留的這兩份,都是彌足珍貴的原件,其中一份是大憲章原本,另一份則是當時的抄件。原本上有約翰(John)國王當時用的蠟封密章,因為受潮而字跡模糊了,但約翰王的蠟封密章保存完好。另一份抄件則字跡清晰可辨。這兩份古跡,被大英圖書館密封地保存在一個單獨的房間裏。我前年在大英圖書館參觀,專門去拜訪過。
              大憲章和英國當年發生的曆史事件,不僅一般的中國老百姓不知道,就連中國的知識界大多也對此不甚了然。今年是大憲章誕生800年慶,大英圖書館為此舉辦一個特展。在預展期間曾公開發出邀請,他們計劃以抽簽的方式,在世界範圍的報名者中邀請1215(這數字暗合大憲章誕生的年代)位幸運的客人,今年2月來倫敦觀看大憲章之原本和其它相關曆史文物。據說全世界約有45,000人踴躍報名,但是卻沒有一位中國學者提出申請。中國人對大憲章的漠視,令大英圖書館特展主辦者吃驚,並在當地華文媒體采訪時,坦率流露。


                今年五月, 內子和我又赴英國旅行,第一站就是索爾茲伯裏,目標是索爾茲伯裏大教堂。這所大教堂是公元1300年代的建築,教堂是典型哥特式,灰黑色調,線條筆直,見棱見角,狹窄細長的窗戶,高聳的穹頂。這所中世紀的古老教堂聞名於世,一是由於那巍峨的穹頂之高在英國數第一,其二就是當年教堂的主教手中的大憲章抄本原件,被完好地保留至今。這本大憲章,如今保存在玻璃盒子裏,瞻仰這份原件不僅收費,而且排起長龍。好不容易輪到我在大憲章麵前觀看,也就隻能停留大約一分鍾。可是這遺憾不久就得到了意外的彌補。


大憲章橫渡大西洋,與我有緣
 
                我此次英國旅行結束後,心血來潮地選擇搭乘遊輪橫跨大西洋,從英國的南安普頓(Southampton)登船出發,7天渡海,在美國紐約上岸。所乘遊輪是號稱豪華型的英國瑪麗皇後2號(Queen Mary 2)。


                從海上跨越大西洋,今天已經非常平常。倒退到1840年代,那時的航海技術設備以及船隻的噸位性能,都不及如今的越洋遊輪。那大西洋上的龍卷風行蹤不定,滔天波浪如同座座山峰,洋麵上漫天大霧經久不散,還有座座冰山潛伏在洋麵之下,這都是越洋的難題。總之橫跨大西洋充滿凶險,望洋興歎者眾,但英國也不乏夢想征服大西洋的漢子。蒸汽機的發明更給他們增添希望,其中一位丘納德(Cunard)先生付之行動,斥資在港口城市利物浦興建造船廠,設計與製造他的夢幻越洋遊輪。他的第一艘巨型遊輪製造成功後,當時英國國王喬治五世的皇後瑪麗,也就是當今伊麗莎白女王的祖母,欣然接受邀請,同意新船冠以她的名字,並親自參加遊輪的下水慶祝,親手剪彩,撞碎了那一大瓶香檳酒。


             瑪麗皇後號首航成功,把英國與新大陸美國、加拿大連接了起來。丘納德是幸運的,然而他的競爭對手就不然。同樣是試圖征服大西洋的塔坦尼克號,首航就在大西洋上失事了,瑪麗皇後號聞訊立即趕赴塔坦尼克號沉船的海域,參加營救。
           丘納德接著又造了兩艘大型遊輪,投放到大西洋。他很驕傲地宣稱:我的船在和平時期,沒有一個人喪生!而在兩次世界大戰期間,丘納德的遊輪紛紛應征參戰,主要任務是運輸盟軍的戰士和給養,以及撤退傷員。丘吉爾首相和盟軍首腦會晤和會議,也選擇在瑪麗皇後艦艇上舉行過。
           丘納德的遊輪自然成為德軍的U2潛艇的攻擊目標,為了躲避德軍潛艇的攻擊,他的船隻根本不能回到英國港口停泊,常年在海上漂泊,以迷惑敵軍潛艇。瑪麗皇後號遠航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運輸這些盟軍的戰士,不斷變換航線。盡管如此,丘納德還是有一艘大船不幸被敵軍擊沉。戰後英國海軍幫助丘納德恢複事業,出資重造豪華遊輪。瑪麗皇後號1960年代退休,最後一次航行是離開英國,航行到美國,最後停泊在加利福尼亞州的港口城市長灘(Long Beach),成為一所酒店和博物館,取而代之的就是我這次搭乘的瑪麗皇後2號。
           丘納德先生早已作古,但他名垂青史。瑪麗皇後2號等遊輪,仍然在丘納德的旗下,屬於丘納德遊輪公司。丘納德公司和英國皇室頗有淵源,也是港口城市南安普頓的重要支柱。為了慶祝大憲章800年,瑪麗皇後2號,特意向南安普頓市附近的索爾茲伯裏大教堂借來大憲章原件,擺放在遊輪的大廳供乘客隨意觀賞,隻要不使用閃光燈,還可任意拍照。這就是那半月前,我排了長龍隊伍,卻隻能停留一分鍾來觀賞的同一件文物。


                大憲章既然與我有緣,我立意把我知道的有關故事,告訴大家。
 
大英圖書館舉辦特展,紀念大憲章800
 
                今年六月是大憲章誕生800年,英國必定會有隆重的慶典。50年前,也即是1965年,英國曾舉辦了“大憲章”誕生750年的慶典活動,成為當年世界上的重大事件。世界上許多國家的首腦,知名人士齊聚倫敦,共襄盛舉。在那隆重的入場儀式上,各國首腦列隊魚貫而入,最後“壓軸”的乃是喜氣洋洋的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和她的夫君菲利浦親王。要知道,“大憲章”用今天流行的語言說,是把國王的部分“權力關進籠子裏”的嚐試!大憲章的原始版本,用今天的眼光看,粗糙、零碎、沒有條理、沒有文法,但是它提出了最重要的原則:那就是所有的人,包括國王,都必須在法律之下。即使國王,也不能為所欲為:要抓人、要判刑,就需要經過審判;要斂稅、要征兵,就得經過“公議”。


           我不知道伊麗莎白女王怎麽想,她是什麽心情?事實是,在那封建時代英國的曆代國王,個個是獨裁暴君,權力絕對無上。這“大憲章”是她的祖先約翰國王心不甘、情不願、不得已低下頭,才蓋印發布的一份妥協性文件。事實還是,發布了這份“大憲章”,約翰不僅保住了他的王位,還把這王位傳至今天。伊麗莎白女王或許感激她祖先的“英明”:要想王位長治久安,臣民不革命、不造反,唯一的辦法就是向臣民妥協和讓步。這是任何一位統治者都應該明白的道理,也許這簡單的道理裏麵就蘊含著民主政治的真諦。


           我在英國旅行的第二站是倫敦,當然計劃再次拜訪大英圖書館,再去看看那本大憲章。我自以為熟門熟路,徑自走到原來存放大憲章的展室,不料卻吃了閉門羹。一問才知道,因為舉辦800年紀念特展,挪了地方。這個特展之好超過我的預期,特展不僅包含大憲章的原始版本,還有以後的三次修訂版原件;特展介紹了約翰王朝發布大憲章的曆史背景,以及佐證曆史的文物,諸如約翰去世時的塑像,他的兩顆牙齒;約翰王使用過的武器和衣料,他和他人的通信;當時流行的貨幣;大憲章被羅馬教皇否定的信件;還有大憲章超越英國國界、對於世界的影響。美國華盛頓,傑佛遜,印度甘地,南非曼德拉等人,在他們從政、治國的道路上,都曾受到大憲章的感召,都仔細地研究過英國走向憲政的曆史。
            美國的獨立運動就是受到大憲章的啟迪。英國在發現美洲新大陸後,實行殖民擴張,並且隨意在美洲的殖民地橫征暴斂。這當然是“未經公議”,因為英國的議會裏沒有美洲殖民地的代表。這與大憲章精神不符!美國早期的領袖們如華盛頓,傑佛遜,弗蘭克林等,都深入研究過大憲章。他們“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以此為由,揭竿而起,在英王喬治三世(George III)時期,實現獨立。特展上可以看到美國《獨立宣言》的原本,其中不少詞句來自大憲章。
 
大憲章的故事
          
          總之,大英圖書館舉辦的大憲章800年紀念特展,把我帶回到英國的中古世紀,它逼真地重現簽署大憲章的場景,那泰晤士河畔的一個村落,名叫朗尼密德(Runnymede)。

           我不是曆史學家,讓我試著簡略地敘述一下大憲章的曆史背景。約翰王的時代,大致相當於我國南宋時期,算起來他是英國的第七代國王。英國王室家譜(並非英國的全部曆史)是從1066年算起,那年來自法國北部諾曼地區的統治者威廉公爵,帶兵跨海,打敗了英倫島上原來執政的盎格魯撒克遜王,奪取了英國王位,帝號威廉一世(William I),諡號“征服者(Conqueror)”。威廉一世是地道的法國人,但他知道要真正征服英國不能僅靠武力,須以攻心為上。於是他繼承了盎格魯撒克遜人信仰的基督教,教會和主教都受到保護;威廉尊崇英國原來的盎格魯撒克遜國王愛德華(Edward),因為愛德華篤信基督,曆史稱他為懺悔者(Confessor)。威廉把愛德華的靈柩安放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裏,他本人也在那裏舉行加冕大典。其實威廉與愛德華是表兄弟,愛德華的母親是威廉的姑媽,當年從法國遠嫁英國,與盎格魯撒克遜王室聯姻。威廉冊封了一批對他忠心耿耿的下屬為貴族(Baron)、封贈給他們領地。除此之外,威廉還與原盎格魯撒克遜貴族們達成協議:隻要貴族們臣服威廉一世,並向國王承諾納稅以及應征作戰等等義務,威廉一世就保留他們的貴族地位和各自的領地。威廉一世其實是靠著這些新貴舊胄們,建立它的新王朝,統治這個被他征服在腳下的舊國家。威廉一世的後代多與盎格魯撒克遜貴族們通婚,因此他的後代,包括後來的各代英國國王,直至如今的伊麗莎白二世,都仍然具有盎格魯撒克遜血統。所以,英國在1066年雖被外來者威廉征服而改朝換代,但依然是盎格魯撒克遜人的天下。
 
           王位傳到第六代理查德一世(Richard I),就是曆史上有名的“獅子心”。此人殘酷好戰,幾乎一生都在外國征戰,既率領十字軍東征耶路撒冷,又要平定曾屬英國、今屬法國的那些地區的叛亂。


           
            打仗需要錢,除了籌措軍餉,他基本上不在英倫島,大都在今屬法國的英國領地活動,內政就統統交給了他的弟弟約翰打理。約翰隻得不斷地增加稅賦,向貴族們催逼軍餉,殘酷地關押殺害那些反抗的貴族。貴族們對他強烈不滿。在理查德一世死後,聲名已經十分狼藉約翰,擅自繼承了王位。可是約翰並不是唯一的合法的王位繼承人,另一個王位的競爭者是他的侄子亞瑟(Arthur)。這位可能的繼承人當時居住在法國的英國領地。約翰跑到法國,把亞瑟抓了起來,投入牢房。後來亞瑟屍體被人從塞納河裏打撈出來,引起紛紛議論,都說是約翰害了自己的侄子。這還不算,法國那些被英國征服的地區,紛紛造反,脫離英國,重回法國懷抱。約翰隻得帶兵征討,但他缺乏文韜武略,大敗而回。貴族們趁機起義,帶兵包圍了倫敦,約翰王岌岌可危。


                貴族們雖然劍拔弩張,但是他們的意圖似乎不是要徹底推翻約翰,而是要向他“訴冤”,進而限製他的權力,規範他的統治,保護貴族們自身的安全與權益。英國肯特伯雷大主教斯蒂芬(Stephen),雖然受到國王的保護,地位特殊,但也受到約翰狂征暴斂的波及,他對約翰的胡作非為也很不以為然。在此次貴族們逼宮造反的事件中,大主教斯蒂芬仍能發揮調解作用。約翰雖無治國韜略,倒也明白“好漢不吃眼前虧”的道理,於是接受了大主教的從中調停,全盤答應了貴族們提出的各項訴求。大主教斯蒂芬依據調處結果,起草了和解契約。1215年6月10日,約翰王騎馬走出倫敦城,來到泰晤士河畔朗尼密德的一個臨時營地,在斯蒂芬大主教的主導下,與貴族們見麵和解,在和解書上蓋章畫押。在此之前,英王擁有絕對的至高無上的權力,其合法性就是所謂的“王權神授”。這份文件限製了王權,肯定了教會、貴族乃至一切“自由人”的權力,並且明確國王的統治必須在法律框架之下。這份文件蘊含憲政的萌芽,是英國黑暗的封建時代裏的第一道曙光,被稱為“大憲章”。


                英國的學者們把這份原始的大憲章逐字逐句譯成英文,並依內容將其劃分成63條款。這使得我們今天能夠了解大憲章的輪廓。大憲章以複數第一人稱寫就,因此開宗明義,列出所有參與者的官爵和名字。首先是國王約翰,其次列出的是各個教區的大主教們以及各個領地的貴族們,並表明他們是在神的麵前發出承諾,以及對於王國秩序的美好期盼等等。
 
                我感到,說原始的大憲章是法律文件似乎很勉強。它隻是不分段落,不分條款地記錄下來貴族們的各條意見。有些聽起來就像是貴族們在向國王訴苦;有些談的是諸如在泰晤士河裏有關捕魚之事等等,那些出現在某時、某地的具體問題。這都不像是法律文件。
 
                有人說大憲章是“人權宣言”,我看也不是那麽回事。大憲章所論及的幾個大的問題,例如未經公議,國王不得隨意征收新的稅賦等等;各個領地一律按照原來的定額納稅,未經公議,國王不得隨意增加。這些限製國王的權力,要保護的主要是教會、貴族和自由人們的權益,與百姓關係不大。須知道,那年頭被禁錮在各個封建領地的勞苦奴隸,才是英國大多數的民眾。大憲章根本沒他們什麽事兒,所以大憲章離人權還遙遠。
 
                盡管如此,大憲章的可貴之處是原始版本中的4條(第1,第13,第39 ,第40),其精髓至今有效。以第39為例,該條款提出“自由人”概念,大意說:除非經過法官的法律審判,或者依據法律行事,任何自由人都不應被拘禁,被囚禁,被奪取財產,被放逐,被殺害。國王要審判任何人,隻能依據法律,而不能以他個人的喜惡行事。這段話的英譯原文如下,僅供參考:

No free man shall be seized or imprisoned, or stripped of his rights or possessions, or outlawed or exiled, or deprived of his standing in any way, nor will we proceed with force against him, or send others to do so, except by the lawful judgment of his equals or by the law of the land.
 
                這些詞句,今天覺得平常得很。但是在800年前那黑暗的中古世紀,英國國王就是個專製的暴君,自負權力無限,一人獨大,朕即是國家,朕的話即是法,天經地義!大憲章是第一次以文字的形式,麵對獨裁的統治者,強調法治(注意不是法製),明文約定統治者必須怎麽做,不能怎麽做。我以為,這真了不起!正如本次大英圖書館為大憲章特展所確定的標題所示:“大憲章:正義的精神,文字的力量。”恰當之極!
                接著說大憲章的故事。把國王的權力,哪怕僅僅是部分權力,關進籠子裏,談何容易?約翰王緩過勁兒來之後,就要撕毀他親手蓋章畫押的文件。而且,這份大憲章也觸動了羅馬教皇英諾森三世(Innocent III)的威嚴。他遠在羅馬,根本不知道英國已是危機四伏,僅憑主觀臆斷,決定不承認大憲章。在大憲章簽署40天後,教皇的一封親筆信就到了約翰手裏。教皇在信裏指責大憲章不合倫理,是“以武力和恐嚇強加於國王的無恥行為”,還要求英國必須恢複國王尊嚴,廢除大憲章。
           約翰王有了借口,以為得計,他還以為原來逼迫他低頭簽字的貴族們,都已經各回領地,現在無所顧忌了,於是公開表明廢除大憲章。已經非常克製的貴族們這次被惹惱了,決定再次起兵造反。各地的貴族部隊重新聚集起來,那僅僅是需要一些時間而已。英國隨即陷入全麵動亂。而此時的大主教斯蒂芬地位十分尷尬。原來他還可以自圓其說:國王的權力確實來自神授,但必須執行法律,正義地行使權力。如今大憲章被他的上司羅馬教皇否定,而且他被教皇解了職,很狼狽,在國家動亂時刻無所作為。此時,老對頭法國也以伺機而動,與貴族們勾結,計議一舉推翻約翰王朝。應付外患內亂一年後,約翰王心力交瘁,一命嗚呼。
                然而他的死卻讓英國的政局發生了轉機。約翰的九歲兒子繼了位,這就是亨利三世(Henry III)。亨利雖然年幼,但是他親曆了大憲章簽署的前前後後,他聰明地接受顧問大臣們的建議,立即宣布重新承認大憲章,而且把原來不盡合理的內容予以修正,歸納成37條,使之更像一份法律文件。
                約翰王的死得好,挽救了英國。關於他的死有不同版本故事。一說約翰在征戰途中身染痢疾,不治身亡。另有一說流傳更廣,說約翰征戰途中,不僅疾病纏身,還眾叛親離。在他身邊的幾位教士為他準備了毒酒。約翰王對此心知肚明,卻將毒酒一飲而下。英國有一副名畫,就是描寫的這個場麵。
                約翰死後,他的屍骨依照皇家規格和禮儀,被妥善地安葬在烏斯特大教堂(Worcester
Cathedral)內。


                1297年,已經是約翰的孫子、愛德華一世當權了。愛德華發布的最後版本把大憲章詞句固定了下來,得以流傳至今。英國雖沒有一部成文的憲法,在施行憲政後,其憲法是由一係列的文件和法案組成。說這份1297年版本的大憲章是英國憲法的奠基石,那一點兒都不過分。
 
後來的故事
 
                誠然,大憲章是劃時代的。但英國並不能僅僅靠一部大憲章就實現憲政。徹底脫離黑暗,走向光明。實現民主政治,還要經過人們不懈的抗爭,幾代國王的掙紮,還有很長一段道路。但大憲章畢竟為議會和人民的抗爭專製威權,提供了法律依據。
 
                當若幹年後的國王查理一世(Charles I),再次宣布“王權神授”,不接受法律約束、不經議會讚同、擅自增加稅賦時,議會就以大憲章為依據,與之對抗。查理居然帶兵到議會捉拿反對他的議員。議會堅信國王有罪,於是武裝自衛、對抗。支持國王的軍隊和和支持議會的軍隊,兩軍對壘,英國內戰爆發。查理在內戰中失利,本人被俘,卻不願與議會講和。他逃跑後聯絡蘇格蘭的勢力,繼續內戰,再次被俘。


           統領議會軍隊的是議員克隆威爾(Cromwell),此人出身平民,家境殷實,受過高等教育,頗具軍事才能,是議會中的資產階級代表。打敗了查理一世,克隆威爾聲望如日中天,成為了議會領袖。他主導議會,判處國王查理有罪,罪過大致是違背大憲章,挑起內戰,致使死傷無辜等等,把查理一世送上了斷頭台。
                這克隆威爾一旦掌權,自持手中軍隊,施行獨裁統治。議會隻要出現異議,他就動輒關閉議會大樓,解散議會,驅趕議員。這位資產階級革命領袖,比暴君還暴君,是不戴王冠的國王。


                在克隆威爾死後,議會得以恢複,決定還是恢複王室統治為好。那被砍了頭的國王的兒子們,都在國外流亡。大兒子被請回倫敦,複辟王位,這就是查理二世。他死後,王位傳給弟弟,曆史稱此人詹姆士二世(James II)。


                詹姆士二世,居然繼承父誌,又祭出“王權神授”的破旗,力圖恢複至高無上的王權。這時議會就毫不客氣地聯合她遠嫁荷蘭皇室的女兒瑪麗(Mary)和女婿威廉(Williams)公爵,  帶兵回來逼宮。詹姆士二世的“王權神授”不得民心,他的軍隊也不堪一擊。女兒和女婿幾乎兵不刃血,兵臨城下,給困守倫敦孤城的老爹兩條選擇:要末認錯,要末流亡。詹姆士二世,寧失王位,不改理念,選擇了流亡法國,算得上是條好漢。後來,瑪麗、威廉夫婦和議會達成協議,簽署了一份權力法案(Bill of Rights),明確了王室和議會的責任與權限,確定議會為國家的最高立法機構,規定瑪麗與威廉夫婦聯合執政,開啟了瑪麗二世與威廉三世的朝代。


           這一事件的結局皆大歡喜,史稱“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自此英國實現君主立憲,走向光明。這份權力法案和大憲章,堪稱姊妹篇,共同譜寫著英國走向民主政治的進行曲。本文以大憲章為主,權力法案僅如此提提而已。
                瑪麗和威廉夫婦那巴洛克格調的新宮殿,是在亨利八世那都鐸風格的漢普頓宮廷舊址上,擴建營造而成。美輪美奐的宮廷和多姿多彩的花園,更兼他們夫婦那具有曆史意義的傳奇故事,讓漢普頓宮廷成為如今赴英國的旅遊者,非常喜歡光顧的好去處。


           我年過七十,沒有興趣改行曆史,更無意從政。欣賞大憲章僅僅是興趣而已。本人以數學為業,教書謀生,浪跡中美逾40年。女兒們各自成家立業,令我們如今無牽無掛。晚年以和老妻同遊天下為樂。僅僅遊山玩水,拍照留影,略顯單薄、乏味。為旅行增加些人文內涵,實現活到老,學到老,豈不更好?旅行結束後,寫下點滴見聞,克服老年癡呆是我的最大目的。倘若他人讀了獲益,則喜出望外矣。


                                                                                2015年6月6日 於加利福尼亞


 


 


 


 


 


 


 


 


 


 

 

 
 
 
 
 
 
 
 
 
正義的精神,文字的力量
------寫在大憲章誕生八百年之際
秋立
大憲章,英國對世界的一大貢獻,卻鮮為國人所知
                提起英國,人們習以為常地稱之為“大英帝國”。這或許是來自於那國號全稱“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那裏有個“大”字。不過,我們中國人習慣稱之為 “大英圖書館(British
Library)”或者“大英博物館 (British
Museum)”的,雖然都是英國國家級的場館,其英文原文裏並沒有“大”字。中文名字加進去這個“大”字,其實 是因為那些場館的規模在國人心中的地位使然。
                總之,英國在這個地球上是個非常重要的國家,但是它的國土麵積並不大。若隻論國土之大小,英國隻能算個小國,其水陸麵積一共才24.4萬平方公裏。就這麽大點兒國土,還是由英格蘭、蘇格蘭、威爾士以及北愛爾蘭,這四個習俗、文化都不盡相同的地區拚湊出來的。所以,“大英”的這個“大”,絕非以國土麵積而論,應該是其影響力之大,在世界上貢獻之大,換言之,是偉大之大。過去有一種宣傳論調,稱大英帝國曾稱霸全球,靠的是“船堅炮利”。對此,我十分疑惑。維多利亞女王時代,是英國稱霸世界的鼎盛時期,別說澳大利亞、新西蘭這些新興國家,它們哪個都比英國麵積大得多,就是印度這樣的文明古國大國,英國並未發兵征服,但是它們一個個都臣服英王,加入了英聯邦。何來“船堅炮利”?反過來,那日本島國,也是野心勃勃,但其窮兵黷武,也曾一時在東南亞得逞,尤其是占據了我中華大半江山。最後還不是被我國民浴血抗戰趕出中華大地?被世界反法西斯聯盟徹底擊垮?日本倒是“船堅炮利”,但是它在我國民心中地位如何?絕不是“大”,而是“小”,誰聽說過有“大日本”之說?
                何以成為“日不落大英帝國”,必有深奧道理,我說不清楚。我相信,那絕非因為“船堅炮利”。
                英國之偉大,在於它對於人類的社會文明與科學技術的貢獻,世界上罕有國家能與其比肩。英國在文學上有喬叟,莎士比亞和狄更斯等等,數不過來的巨匠;科學上有牛頓、達爾文、圖靈和霍金等等,一代又一代的巨星;英國是瓦特的故鄉,因之也是工業革命的發源地;等等。這些成就都是國人耳熟能詳的。其實,英國對於世界還有一大貢獻,卻鮮為國人所知。那就是公元1215年,在英國誕生了被人們稱之為“正義的精神,文字的力量”的、本文要述及的“大憲章”,其拉丁文用語是Magna
Carta, 英文則譯為Great
Charter。
           大憲章當年是以拉丁文發布,是用鵝毛筆書寫在羊皮紙卷上。國王約翰蓋章之後,為令各地和各教區執行,據考證,當年的文件被抄寫了250份,都是用鵝毛筆書寫在動物皮卷上。如今在英國僅存有4份,一份保存在索爾茲伯裏大教堂(Salisbury
Cathedral),一份在林肯城堡(Lincoln
Castle),還有兩份保存在大英圖書館 。大英圖書館保留的這兩份,都是彌足珍貴的原件,其中一份是大憲章原本,另一份則是當時的抄件。原本上有約翰(John)國王當時用的蠟封密章,因為受潮而字跡模糊了,但約翰王的蠟封密章保存完好。另一份抄件則字跡清晰可辨。這兩份古跡,被大英圖書館密封地保存在一個單獨的房間裏。我前年在大英圖書館參觀,專門去拜訪過。
                大憲章和英國當年發生的曆史事件,不僅一般的中國老百姓不知道,就連中國的知識界大多也對此不甚了然。今年是大憲章誕生800年慶,大英圖書館為此舉辦一個特展。在預展期間曾公開發出邀請,他們計劃以抽簽的方式,在世界範圍的報名者中邀請1215(這數字暗合大憲章誕生的年代)位幸運的客人,今年2月來倫敦觀看大憲章之原本和其它相關曆史文物。據說全世界約有45,000人踴躍報名,但是卻沒有一位中國學者提出申請。中國人對大憲章的漠視,令大英圖書館特展主辦者吃驚,並在當地華文媒體采訪時,坦率流露。
                今年五月, 內子和我又赴英國旅行,第一站就是索爾茲伯裏,目標是索爾茲伯裏大教堂。這所大教堂是公元1300年代的建築,教堂是典型哥特式,灰黑色調,線條筆直,見棱見角,狹窄細長的窗戶,高聳的穹頂。這所中世紀的古老教堂聞名於世,一是由於那巍峨的穹頂之高在英國數第一,其二就是當年教堂的主教手中的大憲章抄本原件,被完好地保留至今。這本大憲章,如今保存在玻璃盒子裏,瞻仰這份原件不僅收費,而且排起長龍。好不容易輪到我在大憲章麵前觀看,也就隻能停留大約一分鍾。可是這遺憾不久就得到了意外的彌補。
大憲章橫渡大西洋,與我有緣
                我此次英國旅行結束後,心血來潮地選擇搭乘遊輪橫跨大西洋,從英國的南安普頓(Southampton)登船出發,7天渡海,在美國紐約上岸。所乘遊輪是號稱豪華型的英國瑪麗皇後2號(Queen
Mary 2)。
                從海上跨越大西洋,今天已經非常平常。倒退到1840年代,那時的航海技術設備以及船隻的噸位性能,都不及如今的越洋遊輪。那大西洋上的龍卷風行蹤不定,滔天波浪如同座座山峰,洋麵上漫天大霧經久不散,還有座座冰山潛伏在洋麵之下,這都是越洋的難題。總之橫跨大西洋充滿凶險,望洋興歎者眾,但英國也不乏夢想征服大西洋的漢子。蒸汽機的發明更給他們增添希望,其中一位丘納德(Cunard)先生付之行動,斥資在港口城市利物浦興建造船廠,設計與製造他的夢幻越洋遊輪。他的第一艘巨型遊輪製造成功後,當時英國國王喬治五世的皇後瑪麗,也就是當今伊麗莎白女王的祖母,欣然接受邀請,同意新船冠以她的名字,並親自參加遊輪的下水慶祝,親手剪彩,撞碎了那一大瓶香檳酒。
                瑪麗皇後號首航成功,把英國與新大陸美國、加拿大連接了起來。丘納德是幸運的,然而他的競爭對手就不然。同樣是試圖征服大西洋的塔坦尼克號,首航就在大西洋上失事了,瑪麗皇後號聞訊立即趕赴塔坦尼克號沉船的海域,參加營救。
           丘納德接著又造了兩艘大型遊輪,投放到大西洋。他很驕傲地宣稱:我的船在和平時期,沒有一個人喪生!而在兩次世界大戰期間,丘納德的遊輪紛紛應征參戰,主要任務是運輸盟軍的戰士和給養,以及撤退傷員。丘吉爾首相和盟軍首腦會晤和會議,也選擇在瑪麗皇後艦艇上舉行過。
                丘納德的遊輪自然成為德軍的U2潛艇的攻擊目標,為了躲避德軍潛艇的攻擊,他的船隻根本不能回到英國港口停泊,常年在海上漂泊,以迷惑敵軍潛艇。瑪麗皇後號遠航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運輸這些盟軍的戰士,不斷變換航線。盡管如此,丘納德還是有一艘大船不幸被敵軍擊沉。戰後英國海軍幫助丘納德恢複事業,出資重造豪華遊輪。瑪麗皇後號1960年代退休,最後一次航行是離開英國,航行到美國,最後停泊在加利福尼亞州的港口城市長灘(Long
Beach),成為一所酒店和博物館,取而代之的就是我這次搭乘的瑪麗皇後2號。
           丘納德先生早已作古,但他名垂青史。瑪麗皇後2號等遊輪,仍然在丘納德的旗下,屬於丘納德遊輪公司。丘納德公司和英國皇室頗有淵源,也是港口城市南安普頓的重要支柱。為了慶祝大憲章800年,瑪麗皇後2號,特意向南安普頓市附近的索爾茲伯裏大教堂借來大憲章原件,擺放在遊輪的大廳供乘客隨意觀賞,隻要不使用閃光燈,還可任意拍照。這就是那半月前,我排了長龍隊伍,卻隻能停留一分鍾來觀賞的同一件文物。
                大憲章既然與我有緣,我立意把我知道的有關故事,告訴大家。
大英圖書館舉辦特展,紀念大憲章800
                今年六月是大憲章誕生800年,英國必定會有隆重的慶典。50年前,也即是1965年,英國曾舉辦了“大憲章”誕生750年的慶典活動,成為當年世界上的重大事件。世界上許多國家的首腦,知名人士齊聚倫敦,共襄盛舉。在那隆重的入場儀式上,各國首腦列隊魚貫而入,最後“壓軸”的乃是喜氣洋洋的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和她的夫君菲利浦親王。要知道,“大憲章”用今天流行的語言說,是把國王的部分“權力關進籠子裏”的嚐試!大憲章的原始版本,用今天的眼光看,粗糙、零碎、沒有條理、沒有文法,但是它提出了最重要的原則:那就是所有的人,包括國王,都必須在法律之下。即使國王,也不能為所欲為:要抓人、要判刑,就需要經過審判;要斂稅、要征兵,就得經過“公議”。
           我不知道伊麗莎白女王怎麽想,她是什麽心情?事實是,在那封建時代英國的曆代國王,個個是獨裁暴君,權力絕對無上。這“大憲章”是她的祖先約翰國王心不甘、情不願、不得已低下頭,才蓋印發布的一份妥協性文件。事實還是,發布了這份“大憲章”,約翰不僅保住了他的王位,還把這王位傳至今天。伊麗莎白女王或許感激她祖先的“英明”:要想王位長治久安,臣民不革命、不造反,唯一的辦法就是向臣民妥協和讓步。這是任何一位統治者都應該明白的道理,也許這簡單的道理裏麵就蘊含著民主政治的真諦。
           我在英國旅行的第二站是倫敦,當然計劃再次拜訪大英圖書館,再去看看那本大憲章。我自以為熟門熟路,徑自走到原來存放大憲章的展室,不料卻吃了閉門羹。一問才知道,因為舉辦800年紀念特展,挪了地方。這個特展之好超過我的預期,特展不僅包含大憲章的原始版本,還有以後的三次修訂版原件;特展介紹了約翰王朝發布大憲章的曆史背景,以及佐證曆史的文物,諸如約翰去世時的塑像,他的兩顆牙齒;約翰王使用過的武器和衣料,他和他人的通信;當時流行的貨幣;大憲章被羅馬教皇否定的信件;還有大憲章超越英國國界、對於世界的影響。美國華盛頓,傑佛遜,印度甘地,南非曼德拉等人,在他們從政、治國的道路上,都曾受到大憲章的感召,都仔細地研究過英國走向憲政的曆史。
                美國的獨立運動就是受到大憲章的啟迪。英國在發現美洲新大陸後,實行殖民擴張,並且隨意在美洲的殖民地橫征暴斂。這當然是“未經公議”,因為英國的議會裏沒有美洲殖民地的代表。這與大憲章精神不符!美國早期的領袖們如華盛頓,傑佛遜,弗蘭克林等,都深入研究過大憲章。他們“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以此為由,揭竿而起,在英王喬治三世(George
III)時期,實現獨立。特展上可以看到美國《獨立宣言》的原本,其中不少詞句來自大憲章。
大憲章的故事
                總之,大英圖書館舉辦的大憲章800年紀念特展,把我帶回到英國的中古世紀,它逼真地重現簽署大憲章的場景,那泰晤士河畔的一個村落,名叫朗尼密德(Runnymede)。
           我不是曆史學家,讓我試著簡略地敘述一下大憲章的曆史背景。約翰王的時代,大致相當於我國南宋時期,算起來他是英國的第七代國王。英國王室家譜(並非英國的全部曆史)是從1066年算起,那年來自法國北部諾曼地區的統治者威廉公爵,帶兵跨海,打敗了英倫島上原來執政的盎格魯撒克遜王,奪取了英國王位,帝號威廉一世(William
I),諡號“征服者(Conqueror)”。威廉一世是地道的法國人,但他知道要真正征服英國不能僅靠武力,須以攻心為上。於是他繼承了盎格魯撒克遜人信仰的基督教,教會和主教都受到保護;威廉尊崇英國原來的盎格魯撒克遜國王愛德華(Edward),因為愛德華篤信基督,曆史稱他為懺悔者(Confessor)。威廉把愛德華的靈柩安放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裏,他本人也在那裏舉行加冕大典。其實威廉與愛德華是表兄弟,愛德華的母親是威廉的姑媽,當年從法國遠嫁英國,與盎格魯撒克遜王室聯姻。威廉冊封了一批對他忠心耿耿的下屬為貴族(Baron)、封贈給他們領地。除此之外,威廉還與原盎格魯撒克遜貴族們達成協議:隻要貴族們臣服威廉一世,並向國王承諾納稅以及應征作戰等等義務,威廉一世就保留他們的貴族地位和各自的領地。威廉一世其實是靠著這些新貴舊胄們,建立它的新王朝,統治這個被他征服在腳下的舊國家。威廉一世的後代多與盎格魯撒克遜貴族們通婚,因此他的後代,包括後來的各代英國國王,直至如今的伊麗莎白二世,都仍然具有盎格魯撒克遜血統。所以,英國在1066年雖被外來者威廉征服而改朝換代,但依然是盎格魯撒克遜人的天下。
                王位傳到第六代理查德一世(Richard
I),就是曆史上有名的“獅子心”。此人殘酷好戰,幾乎一生都在外國征戰,既率領十字軍東征耶路撒冷,又要平定曾屬英國、今屬法國的那些地區的叛亂。打仗需要錢,除了籌措軍餉,他基本上不在英倫島,大都在今屬法國的英國領地活動,內政就統統交給了他的弟弟約翰打理。約翰隻得不斷地增加稅賦,向貴族們催逼軍餉,殘酷地關押殺害那些反抗的貴族。貴族們對他強烈不滿。在理查德一世死後,聲名已經十分狼藉約翰,擅自繼承了王位。可是約翰並不是唯一的合法的王位繼承人,另一個王位的競爭者是他的侄子亞瑟(Arthur)。這位可能的繼承人當時居住在法國的英國領地。約翰跑到法國,把亞瑟抓了起來,投入牢房。後來亞瑟屍體被人從塞納河裏打撈出來,引起紛紛議論,都說是約翰害了自己的侄子。這還不算,法國那些被英國征服的地區,紛紛造反,脫離英國,重回法國懷抱。約翰隻得帶兵征討,但他缺乏文韜武略,大敗而回。貴族們趁機起義,帶兵包圍了倫敦,約翰王岌岌可危。
                貴族們雖然劍拔弩張,但是他們的意圖似乎不是要徹底推翻約翰,而是要向他“訴冤”,進而限製他的權力,規範他的統治,保護貴族們自身的安全與權益。英國肯特伯雷大主教斯蒂芬(Stephen),雖然受到國王的保護,地位特殊,但也受到約翰狂征暴斂的波及,他對約翰的胡作非為也很不以為然。在此次貴族們逼宮造反的事件中,大主教斯蒂芬仍能發揮調解作用。約翰雖無治國韜略,倒也明白“好漢不吃眼前虧”的道理,於是接受了大主教的從中調停,全盤答應了貴族們提出的各項訴求。大主教斯蒂芬依據調處結果,起草了和解契約。1215年6月10日,約翰王騎馬走出倫敦城,來到泰晤士河畔朗尼密德的一個臨時營地,在斯蒂芬大主教的主導下,與貴族們見麵和解,在和解書上蓋章畫押。在此之前,英王擁有絕對的至高無上的權力,其合法性就是所謂的“王權神授”。這份文件限製了王權,肯定了教會、貴族乃至一切“自由人”的權力,並且明確國王的統治必須在法律框架之下。這份文件蘊含憲政的萌芽,是英國黑暗的封建時代裏的第一道曙光,被稱為“大憲章”。
                英國的學者們把這份原始的大憲章逐字逐句譯成英文,並依內容將其劃分成63條款。這使得我們今天能夠了解大憲章的輪廓。大憲章以複數第一人稱寫就,因此開宗明義,列出所有參與者的官爵和名字。首先是國王約翰,其次列出的是各個教區的大主教們以及各個領地的貴族們,並表明他們是在神的麵前發出承諾,以及對於王國秩序的美好期盼等等。
                我感到,說原始的大憲章是法律文件似乎很勉強。它隻是不分段落,不分條款地記錄下來貴族們的各條意見。有些聽起來就像是貴族們在向國王訴苦;有些談的是諸如在泰晤士河裏有關捕魚之事等等,那些出現在某時、某地的具體問題。這都不像是法律文件。
                有人說大憲章是“人權宣言”,我看也不是那麽回事。大憲章所論及的幾個大的問題,例如未經公議,國王不得隨意征收新的稅賦等等;各個領地一律按照原來的定額納稅,未經公議,國王不得隨意增加。這些限製國王的權力,要保護的主要是教會、貴族和自由人們的權益,與百姓關係不大。須知道,那年頭被禁錮在各個封建領地的勞苦奴隸,才是英國大多數的民眾。大憲章根本沒他們什麽事兒,所以大憲章離人權還遙遠。
                盡管如此,大憲章的可貴之處是原始版本中的4條(第1,第13,第39 ,第40),其精髓至今有效。以第39為例,該條款提出“自由人”概念,大意說:除非經過法官的法律審判,或者依據法律行事,任何自由人都不應被拘禁,被囚禁,被奪取財產,被放逐,被殺害。國王要審判任何人,隻能依據法律,而不能以他個人的喜惡行事。這段話的英譯原文如下,僅供參考:No
free man shall be seized or imprisoned, or stripped of his rights or
possessions, or outlawed or exiled, or deprived of his standing in any way, nor
will we proceed with force against him, or send others to do so, except by the
lawful judgment of his equals or by the law of the land.
                這些詞句,今天覺得平常得很。但是在800年前那黑暗的中古世紀,英國國王就是個專製的暴君,自負權力無限,一人獨大,朕即是國家,朕的話即是法,天經地義!大憲章是第一次以文字的形式,麵對獨裁的統治者,強調法治(注意不是法製),明文約定統治者必須怎麽做,不能怎麽做。我以為,這真了不起!正如本次大英圖書館為大憲章特展所確定的標題所示:“大憲章:正義的精神,文字的力量。”恰當之極!
                接著說大憲章的故事。把國王的權力,哪怕僅僅是部分權力,關進籠子裏,談何容易?約翰王緩過勁兒來之後,就要撕毀他親手蓋章畫押的文件。而且,這份大憲章也觸動了羅馬教皇英諾森三世(Innocent
III)的威嚴。他遠在羅馬,根本不知道英國已是危機四伏,僅憑主觀臆斷,決定不承認大憲章。在大憲章簽署40天後,教皇的一封親筆信就到了約翰手裏。教皇在信裏指責大憲章不合倫理,是“以武力和恐嚇強加於國王的無恥行為”,還要求英國必須恢複國王尊嚴,廢除大憲章。
           約翰王有了借口,以為得計,他還以為原來逼迫他低頭簽字的貴族們,都已經各回領地,現在無所顧忌了,於是公開表明廢除大憲章。已經非常克製的貴族們這次被惹惱了,決定再次起兵造反。各地的貴族部隊重新聚集起來,那僅僅是需要一些時間而已。英國隨即陷入全麵動亂。而此時的大主教斯蒂芬地位十分尷尬。原來他還可以自圓其說:國王的權力確實來自神授,但必須執行法律,正義地行使權力。如今大憲章被他的上司羅馬教皇否定,而且他被教皇解了職,很狼狽,在國家動亂時刻無所作為。此時,老對頭法國也以伺機而動,與貴族們勾結,計議一舉推翻約翰王朝。應付外患內亂一年後,約翰王心力交瘁,一命嗚呼。
                然而他的死卻讓英國的政局發生了轉機。約翰的九歲兒子繼了位,這就是亨利三世(Henry
III)。亨利雖然年幼,但是他親曆了大憲章簽署的前前後後,他聰明地接受顧問大臣們的建議,立即宣布重新承認大憲章,而且把原來不盡合理的內容予以修正,歸納成37條,使之更像一份法律文件。
                約翰王的死得好,挽救了英國。關於他的死有不同版本故事。一說約翰在征戰途中身染痢疾,不治身亡。另有一說流傳更廣,說約翰征戰途中,不僅疾病纏身,還眾叛親離。在他身邊的幾位教士為他準備了毒酒。約翰王對此心知肚明,卻將毒酒一飲而下。英國有一副名畫,就是描寫的這個場麵。
                約翰死後,他的屍骨依照皇家規格和禮儀,被妥善地安葬在烏斯特大教堂(Worcester
Cathedral)內。
                1297年,已經是約翰的孫子、愛德華一世當權了。愛德華發布的最後版本把大憲章詞句固定了下來,得以流傳至今。英國雖沒有一部成文的憲法,在施行憲政後,其憲法是由一係列的文件和法案組成。說這份1297年版本的大憲章是英國憲法的奠基石,那一點兒都不過分。
後來的故事
                誠然,大憲章是劃時代的。但英國並不能僅僅靠一部大憲章就實現憲政。徹底脫離黑暗,走向光明。實現民主政治,還要經過人們不懈的抗爭,幾代國王的掙紮,還有很長一段道路。但大憲章畢竟為議會和人民的抗爭專製威權,提供了法律依據。
                當若幹年後的國王查理一世(Charles
I),再次宣布“王權神授”,不接受法律約束、不經議會讚同、擅自增加稅賦時,議會就以大憲章為依據,與之對抗。查理居然帶兵到議會捉拿反對他的議員。議會堅信國王有罪,於是武裝自衛、對抗。支持國王的軍隊和和支持議會的軍隊,兩軍對壘,英國內戰爆發。查理在內戰中失利,本人被俘,卻不願與議會講和。他逃跑後聯絡蘇格蘭的勢力,繼續內戰,再次被俘。
           統領議會軍隊的是議員克隆威爾(Cromwell),此人出身平民,家境殷實,受過高等教育,頗具軍事才能,是議會中的資產階級代表。打敗了查理一世,克隆威爾聲望如日中天,成為了議會領袖。他主導議會,判處國王查理有罪,罪過大致是違背大憲章,挑起內戰,致使死傷無辜等等,把查理一世送上了斷頭台。
                這克隆威爾一旦掌權,自持手中軍隊,施行獨裁統治。議會隻要出現異議,他就動輒關閉議會大樓,解散議會,驅趕議員。這位資產階級革命領袖,比暴君還暴君,是不戴王冠的國王。
                在克隆威爾死後,議會得以恢複,決定還是恢複王室統治為好。那被砍了頭的國王的兒子們,都在國外流亡。大兒子被請回倫敦,複辟王位,這就是查理二世。他死後,王位傳給弟弟,曆史稱此人詹姆士二世(James
II)。
                詹姆士二世,居然繼承父誌,又祭出“王權神授”的破旗,力圖恢複至高無上的王權。這時議會就毫不客氣地聯合她遠嫁荷蘭皇室的女兒瑪麗(Mary)和女婿威廉(Williams)公爵,  帶兵回來逼宮。詹姆士二世的“王權神授”不得民心,他的軍隊也不堪一擊。女兒和女婿幾乎兵不刃血,兵臨城下,給困守倫敦孤城的老爹兩條選擇:要末認錯,要末流亡。詹姆士二世,寧失王位,不改理念,選擇了流亡法國,算得上是條好漢。後來,瑪麗、威廉夫婦和議會達成協議,簽署了一份權力法案(Bill
of Rights),明確了王室和議會的責任與權限,確定議會為國家的最高立法機構,規定瑪麗與威廉夫婦聯合執政,開啟了瑪麗二世與威廉三世的朝代。
           這一事件的結局皆大歡喜,史稱“光榮革命(Glorious
Revolution)”,自此英國實現君主立憲,走向光明。這份權力法案和大憲章,堪稱姊妹篇,共同譜寫著英國走向民主政治的進行曲。本文以大憲章為主,權力法案僅如此提提而已。
                瑪麗和威廉夫婦那巴洛克格調的新宮殿,是在亨利八世那都鐸風格的漢普頓宮廷舊址上,擴建營造而成。美輪美奐的宮廷和多姿多彩的花園,更兼他們夫婦那具有曆史意義的傳奇故事,讓漢普頓宮廷成為如今赴英國的旅遊者,非常喜歡光顧的好去處。
           我年過七十,沒有興趣改行曆史,更無意從政。欣賞大憲章僅僅是興趣而已。本人以數學為業,教書謀生,浪跡中美逾40年。女兒們各自成家立業,令我們如今無牽無掛。晚年以和老妻同遊天下為樂。僅僅遊山玩水,拍照留影,略顯單薄、乏味。為旅行增加些人文內涵,實現活到老,學到老,豈不更好?旅行結束後,寫下點滴見聞,克服老年癡呆是我的最大目的。倘若他人讀了獲益,則喜出望外矣。
                                                                                2015年6月6日 於加利福尼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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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2)
評論
freemanli01 回複 悄悄話 寫得好啊,學習了,英國無論是人文還是科技給現代世界的貢獻實在是太多了。

看了pc123的回複,想到Word這個詞在基督教的背景下,大概還有宗教意味,有神聖約定的意思。約翰福音從開始就是把Word和上帝聯係在一起。
John 1
1 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 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 and the Word was God.
2 The same was in the beginning with God.
3 All things were made by him; and without him was not any thing made that was made.
1 太 初 有 道 , 道 與 神 同 在 , 道 就 是 神 。
2 這 道 太 初 與 神 同 在 。
3 萬 物 是 藉 著 他 造 的 ; 凡 被 造 的 , 沒 有 一 樣 不 是 藉 著 他 造 的 。
4 生 命 在 他 裏 頭 , 這 生 命 就 是 人 的 光 。
pc123 回複 悄悄話 寫的挺好,謝了。(Spirit of Justice,)Power of Words若翻成“承諾的力量(或威力)”似更好,英文中有
"I give my words" 便以Words為承諾/保證之意。當然承諾或保證之類在中國政治尤其是共產黨政治中是不存在的。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