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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孟晚舟事件 中國不惜一切逼迫加拿大讓步(圖) ZT

(2019-01-15 11:38:16) 下一個

華為孟晚舟事件 中國不惜一切逼迫加拿大讓步(圖)

文章來源:  於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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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在上月扣留華為財務長孟晚舟。

美聯社分析指出,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領導的政府不計毀譽,決心逼使加拿大在上月扣留華為財務長孟晚舟事件上讓步。

中國先前以含糊的危害國安罪名逮捕2名加拿大公民,以及昨天改判一名加拿大毒販死刑,在在顯示中方決心發動恐嚇和報複,盡管北京當局正式否認。

中國遵守自由貿易與法治的全球認知可能受創,這對於習近平和其他民族主義派共黨高階領袖而言,風險很大。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學教授林和立(Willy Lam)指出:“中方將會不計一切,因為這大損顏麵,尤其是中國政府和習近平。”

加拿大應美國要求,去年12月1日扣留中國電信設備大廠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孟晚舟是華為創辦人任正非的女兒,美國指控她誤導跨國銀行進行與伊朗有關的交易,使這些銀行蒙受違反美國製裁令的風險,要求引渡孟晚舟到美國受審。

分析家表示,他們認定中方逮捕2名加拿大公民和孟晚舟一案有關,中方在加拿大毒販上訴中罕見改判死刑同樣令人起疑。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執行長羅思(Kenneth Roth)發推文說:“中方玩人質政治遊戲,改判加拿大毒販死刑,顯然是向加拿大施壓。”

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專研中國法律的教授郭丹青(Donald Clarke),則使用了新的表達方式,他以更嚴峻的措辭“死亡威脅外交”形容目前的情勢。

?

喜大普奔 發表評論於 

說美加是法治國家行政不能幹涉司法的磚.家先學習這個帖。

 
來源:  於 2019-01-15 08:42:59 

1. 司法部叫”司法“部,但是它是百分之一百屬於行政分支(branch),不是司法分支,更不是立法分支。

2. 所謂”司法獨立“,是指法院法官獨立,法院法官才是司法分支。再重複一遍,司法部不是司法分支,屬行政分支。

3. 司法部長是內閣成員,由總統挑選和任命,向總統負責,聽命於總統,並且隻聽命於總統。總統下令後,如果司法部長不想執行,隻有辭職一途。

4. 加拿大收到外國的引渡要求後,首先報給司法部長。

5. 司法部長權衡後,可以(原文是may,意思是可以。原文不是shall,那樣意思是必須)簽發命令,指示總檢察長(他也完全屬於行政分支,完全不屬於司法分支)代表發來引渡要求的外國,向法庭(這時候司法分支才第一次出現)申請逮捕令。

6. (以下為我引申的)法庭收到總檢察長的申請後,法庭決定批準還是不批準。這個時候才涉及司法獨立的原則。行政分支,也就是豬.頭小土豆和他的豬隊友們,在這個時候不能也不敢幹涉法庭的決定。

7. 法庭批準逮捕後,交由皇家騎警或者其他執法部門實施抓捕。皇家騎警也屬於行政分支,不屬於司法分支。但是收到法庭的逮捕令後,騎警必須執行抓捕。這個時候行政分支能做的不多。

8. 抓到人之後,由法庭主持保釋聽證。是否保釋的決定屬於司法部門,行政分支不能也不敢幹涉。

9. 保釋聽證後,由法庭主持引渡聽證,由法庭決定是否應當引渡。是否引渡的決定屬於司法部門,行政分支不能也不敢幹涉。

10. 法庭作出批準引渡的決定後,該決定又會回到司法部長手裏。再次重複一遍,司法部屬於行政分支,聽命於總理。司法部不是司法分支。

11. 司法部長最後決定是否將抓到的人移交給外國。這個決定是行政決定,與司法獨立毫無關係。

在步驟6之前,決定權完全在行政部門。行政部門的決定當然是政治決定,與司法獨立原則毫無關係。豬.頭小土豆和他的豬隊友輕易做出了一個政治決定,批準了開始引渡程序,抓捕了一名:

國籍不是美國
疑似犯罪地點不是美國
疑似受害人不是美國
未經美國起訴的

中國人!

小土豆莫名其妙地為博爾頓背個大黑鍋,將給加拿大帶來巨大損失。而加拿大卻得不到任何的好處。

如果抓孟能換來奶製品配額的好處,關稅的好處,軟木的好處,輸油管的好處,等等,倒也算小土豆立功心切。現在加拿大一丁點的好處都沒撈到,反而為美國鷹派頂了個大雷,所以我說他不是壞,是真的蠢。

說美加是法治國家行政不能幹涉司法的專家先學習這個帖。

jljts 發表評論於 
清醒點,這不是在大陸,耍流氓隻能自取其辱,
我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
槍杆子裏出政權!
革命是暴力,是一個階級,推翻另一個階級的暴力行為!-漢奸語錄
孟晚舟王偉晶都是千千萬萬中共的受害者之一。
必須將孟女引渡到美國,按法律程序進行審判,如果罪證確鑿,正是中共一貫的惡習(二),說明中共在禍害全世界。
如果沒有證據,那美國鬼子就應了中共一貫的謊言: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中共怕砸了自己的腳,所以無論如何也要掩蓋證據,不許引渡,不許審判。
中華民族的格言:不做虧心事,半夜不怕鬼叫門!
Armweak 發表評論於 

你若是從天朝出來的,你會非常明白,賣不賣伊朗產品,不是華為能說了算,而是習近平習包子。華為及其它公司通過它們自己的產品,在外收集情報,也不是它們自己所為,歸根結底在背後,是土共和習包子。可以說,是習包子,讓華為在世界上“老鼠過街,人人喊打”。一個公司好好地做生意,好好地賺錢,收集別國公民的情報,對自己公司業務有多大用處?

作為華為的CFO孟晚舟,她不可能不知道這一點。這才是習包子不斷在狗急跳牆的根本原因。

 
HanXin2014 發表評論於 
咱中國人 發表評論於 2019-01-15 11:08:40
中國政府在試圖阻止其他國家的後續跟風。這是必要的行為。否則,中國人在海外進行的商業行為將無以為繼,任何派駐海外的員工的人身安全就會蒙上陰影,這是中國政府不願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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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儆效尤,必須的。
路人2017 發表評論於 
中國政府確實厲害,看來華為是和政府連在一起,有政府撐腰怕什麽,幹到底
lynn2019 發表評論於 
我愛寶島台灣 發表評論於 2019-01-15 11:15:46
隻是通過外交抗議你們說成軟弱,抓一個違法的對方公民你們說成報複、逼迫。民主就是這樣的嗎?
該判刑的判刑,別理會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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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在那些人口中不過是雙重標準的借口而已。
cgh 發表評論於 
隨便抓一個國家的人,是侵犯那個國家的主權,中國公民,沒有必要在中國領土上尊守美國法律,加拿大這一次犯了大錯,如中國沒實力,隻能忍了,但中國有足夠的實力報複,加拿大隻能等著看中國報複。
不要拿我的飯盒 發表評論於 
220公斤冰$毒還要上訴,請問你腦$子壞掉了嘛?
*summer* 發表評論於 
太好奇了,這夢碗粥究竟知道什麽秘密土共要這樣拚命救人?一定要引渡到美國審個究竟
傻大目 發表評論於 
到底是怎麽回事 中國政府用盡全力來保夢碗粥 難道她真的知道很多事情 ??
不要拿我的飯盒 發表評論於 
230公斤冰毒還要上訴,真是zo zuo no die啊
不要拿我的飯盒 發表評論於 
220公斤冰毒判15年,還要上訴,請問你腦子壞掉了嗎?
問題哥 發表評論於 

本哥倒有一方:
晚舟使館躲藏。
三國看似都怒,
隻有記者瞎忙。
 
路邊的蒲公英 發表評論於 
樹沒皮怎辦 發表評論於 2019-01-15 11:04:53
個人以為如果中國的政府部門確實因為孟晚舟的事報複加拿大,隻會使加拿大更加配合美國,更有可能使孟被引渡到美國。如果我是華為,應不希望看到這種結局。再說,加拿大根據條約,應美國司法部要求臨時拘留孟,確實沒有辦法。條約也是有約束力的。就比如中國和俄羅斯也簽訂了引渡條約,薄熙來逃到俄羅斯去,中國政府要求俄羅斯根據條約拘留薄熙來,俄羅斯有義務執行條約。在加拿大,法官怎樣判,不需要向行政部門請求;行政部門也不可以指示法院應該怎麽判,否則是幹預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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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直接幹預司法,但是可以通過其它途徑顯示此案為政治事件,造成不滿足引渡條件。加拿大死刑犯還有上訴機會,要死要活(死緩)小土豆自己決定吧。
楓橋老道 發表評論於 
如果每個星期捉一個判一個死刑到夢小姐案有結果,看看宇宙怕不怕!
MoonRiverMe 發表評論於 
等著看如何適得其反
GuoLuke2 發表評論於 
中國知道一旦引渡就全完了
lulu071058 發表評論於 
這老娘們知道的太多,所以共產黨著急了,加拿大一定要挺住 放了她就是放虎歸山後患無窮 抓住她就是抓住了共產黨的軟肋 機會難得呀
maina 發表評論於 
加拿大巨傻,早就說過要麽放人,要麽趁早把這燙手山芋扔給美國。如果去年就引渡給美國,估計人也不會被抓更不會被判死刑,因為抓了沒有判了也沒用。
zhoucaihua 發表評論於 
打起來了,僑民全部關起來,加拿大護照是燙山芋
我愛寶島台灣 發表評論於 
隻是通過外交抗議你們說成軟弱,抓一個違法的對方公民你們說成報複、逼迫。民主就是這樣的嗎?
該判刑的判刑,別理會口水。
自由之身 發表評論於 
她的發型真的很難看。
哢炸飛 發表評論於 
給加拿大毒販判死刑是給加拿大做好事吧。連澳大利亞都惠及,因為那200包毒品本來是銷往澳洲的。
咱中國人 發表評論於 
中國政府在試圖阻止其他國家的後續跟風。這是必要的行為。否則,中國人在海外進行的商業行為將無以為繼,任何派駐海外的員工的人身安全就會蒙上陰影,這是中國政府不願看到的。
ceocto 發表評論於 
一但引渡,做實,美針對華為可以禁進口各種軟件硬件,王牌師被殲滅,這就是潰敗了。
楓橋老道 發表評論於 
加大壓力,開航母到溫哥華外的公害以加大壓力。再不行,派中國人天天去大家拿首都唱國歌和跳廣場舞7X24不斷。
樹沒皮怎辦 發表評論於 
個人以為如果中國的政府部門確實因為孟晚舟的事報複加拿大,隻會使加拿大更加配合美國,更有可能使孟被引渡到美國。如果我是華為,應不希望看到這種結局。再說,加拿大根據條約,應美國司法部要求臨時拘留孟,確實沒有辦法。條約也是有約束力的。就比如中國和俄羅斯也簽訂了引渡條約,薄熙來逃到俄羅斯去,中國政府要求俄羅斯根據條約拘留薄熙來,俄羅斯有義務執行條約。在加拿大,法官怎樣判,不需要向行政部門請求;行政部門也不可以指示法院應該怎麽判,否則是幹預司法。但有一個環節,即法律規定,法院判決引渡後,司法部長有一定的權力決定是否引渡。如果中國政府之前一再拘留加拿大人,就會使司法部長在可引渡與不引渡之間,做出不利於孟的決定。所以我認為在目前階段不斷報複加拿大的人,其實是想害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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