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6日),中國駐多倫多總領館就加拿大“大麻合法化”問題致信領區中國公民,鄭重提醒領區廣大中國公民,特別是廣大留學生,為了保障自己的身心健康,請繼續避免接觸或使用大麻。
為幫助大家準確理解“大麻合法化”的意涵,了解有關法律風險,多倫多總領館專門委托法律人士撰寫了關於“大麻合法化”的文章,並提醒中國公民仔細閱讀,時刻牢記,嚴格遵守加拿大各項法律法規,切實維護自己的各項合法權益。
以下為文章全文:
加拿大“大麻合法化”究竟意味著什麽?
最近加拿大的一個大新聞就是所謂的“大麻合法化”。但是,“大麻合法化”的說法是帶有相當高的歧義性的。如果對此不能正確認識,會產生非常嚴重的後果,尤其是對在加拿大工作和學習的外國人而言。
相比“大麻合法化”,“大麻規管化”這一提法似乎更加貼切。目前,加拿大聯邦、省和市一級政府都對大麻推出了相關的規管法令。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更嚴格的監管。我們先從聯邦立法說起。
聯邦對大麻的規管
大麻規管化之前,加拿大是通過“刑法”及“毒品和藥品管理法”對大麻進行監管。任何形式的持有、種植和分派大麻行為都有可能使當事人受到刑事起訴。
大麻規管化之後,一個18歲或以上的成年人可以持有30克幹大麻,同時也可以分給其他成年人最多30克的大麻。一個成年人可以在一個住所 (注意:即使一個住所有一個以上的成年人,也隻能按住所而不是人頭來算)種植最多四株大麻;而這些大麻的種子必須是由有執照的生產商提供的。所有的大麻必須從省一級政府指定的供應商那裏購買。違反上述任何一條,都會構成刑事犯罪。
另外,向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出售或分派大麻是嚴重的犯罪行為;其最高刑期可達14年。攜帶大麻出入加拿大海關,不管攜帶者是否成年,不管攜帶的量是否在30克以內,也不管攜帶的大麻是自己合法種植還是從指定的零售商處購買,都構成犯罪。同時,聯邦政府也通過立法加大了對毒駕的打擊。
大麻的規管對在加拿大居住的外國人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因為根據加拿大“移民及難民保護法”要求,一個外國人一旦有了刑事犯罪記錄,對他的遣返程序就會啟動。也就是說,一個在加拿大讀書、訪問或工作的外國人(包括加拿大永久居民),如果因為違反聯邦政府對大麻的監管法規而被刑事起訴並被定罪,產生刑事犯罪記錄,那麽該當事人就很有可能被遣返。所以,大家千萬不要誤以為大麻在加拿大是“合法”的,從而為所欲為。
雖然加拿大聯邦政府對大麻的持有、購買、分派和種植方麵做了少許非刑事化處理,但各個省級政府和市級政府都通過立法對成年人購買、吸食、分派及種植大麻進行了嚴格的監管。在這裏,以安大略省為例做簡單介紹。
安大略省對大麻的規管
在安大略省,合法吸食大麻的年齡是19歲,而不是18歲。在安省,一個超過18歲但還沒到19歲的人如果吸食大麻,雖然不會觸犯刑法,但卻會被罰款。
安省也通過立法對可以吸食大麻的場所做了嚴格規定。在安省可以吸食大麻的場所有私人住宅、人行道、公園、在停靠狀態下內置廚房及睡房的遊艇或房車內、老人院、長期護理所、精神病院及退伍軍人護理所內指定的區域。
安省同時規定不可以在公寓樓內的公共空間、封閉的公共或辦公區域、非指定的旅館房間內,中學、小學及幼兒園內,以及餐廳或社區活動中心內吸食大麻。
安省也全麵禁止在行駛中的車船內使用大麻。
市政府對大麻的規管
除了聯邦和省一級政府對大麻進行規管外,市一級政府也可以對大麻進行規管。比如,市政府可以通過立法禁止在該市內設立任何大麻零售商店,或禁止在該市內的人行道或任何市政公共空間內吸食大麻。萬錦市和列治文山市已出台法令,禁止在公共場所吸食大麻。公共場所是指任何公眾可以進入的地方,以及停在公共場所的任何車輛,無論其是否由政府或私人實體擁有。這包括學校、托兒所、公園、街道、高速路、人行道、商場、辦公樓、圖書館、社區中心、公共停車場等地方。
其他方對大麻的規管
除了各級政府對大麻的規管外,企業也可以對大麻的使用進行規管。比如,一個酒店可以禁止客人在酒店的任何地方吸食大麻。企業也可以通過企業內的規章來限製員工吸食大麻。加拿大航空公司則全麵禁止飛行員、機械師和空乘人員使用大麻。安省部分高校也宣布在校園內禁用大麻。
聯合國、中國和其他國家對大麻的規管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雖然加拿大已經實施“大麻合法化”,大麻目前仍是聯合國禁毒公約規定的嚴格管製品,在絕大多數國家攜帶、吸食大麻仍屬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57條亦明確規定大麻屬於毒品,在中國境內非法種植、持有和使用大麻是違法行為。加拿大聯邦法律亦規定攜帶大麻乘坐國際航班屬違法行為。請乘坐國際航班的中國公民嚴格遵守以上規定,切勿在行李中藏匿或夾帶大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