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臉書(Facebook)上的內容按“讚”(like)時要非常小心。一名瑞士男子在臉書上對那些誹謗中傷性言論按“讚”,被瑞士法庭控罪後罰款4000瑞士法郎(約4100美元)。
據CNN新聞5月31日報導,這名瑞士男子在社交媒體平台上,多次對誹謗中傷性的言論按“讚”,瑞士法庭對他以多個誹謗罪進行起訴。
蘇黎世法院發現,該男子間接認可並通過使用無處不在的臉書“讚”(like)選項,進一步擴散這些誹謗性言論。
在法庭聲明中沒有透露該男子姓名,這名男子對指責動物維權主義者、反猶太主義、種族主義和法西斯主義等方麵的言論進行按“讚”。
在法庭上,該男子無法證明這些言論是準確的,或可以合理確定為真實的。
法庭一項聲明顯示:“被告明確表示讚同不合法的內容,並將其作為自己的內容(傳播)。”
法庭對這名男子判處4000瑞士法郎的罰款,他有權對判決提出上訴。
臉書表示,該案與公司“沒有直接聯係”,發言人拒絕置評。
這個案件是有法庭第一次把“讚”(like)解釋為明確支持的案例。
蘇黎世法院表示,這個案子中的男子在臉書上的行為發生在2015年7月至9月之間,之後臉書擴大了用戶可以在回複帖子時選擇的表情符號範圍。
直到2016年2月,“讚”是對臉書帖子做出反應的唯一方式,被用來表達網友的一係列情緒,包括關心。用戶現在可以選擇“愛”(love),“哈哈”(haha),“哇”(wow),“悲傷”(sad),“憤怒”(angry)等其它情緒符號。
臉書花了一年多的時間對情緒符號進行篩選。臉書員工與社會學家一起工作,進行谘詢和調查,以確定哪些表情符號將最終被去除。
批評者說,這種反應情緒的表情符號範圍需要做更多工作,因為它不包括重要的情緒,如恐懼和不同意。
"The Zurich judge ruled the defendant had failed to prove that the comments he had liked on Facebook were true."
不可能在美國出現這種判決。可能瑞士法律對言論自由比美國的規定更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