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專欄作家裏戈韋托·蒂格勞當日在《馬尼拉時報》頭版發表文章說,菲律賓為南海仲裁案請律師,共花費了三千萬美元。“他們(美國)在南海沒有主權聲索,也不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而仲裁案給了美國幹預南海事務的借口,美國中央情報局或者國務院應該給菲律賓報銷這筆高昂的訴訟費和律師費。
蒂格勞說,這些律師竟然成功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做到重新定義“仲裁”這個詞,“仲裁一直是指在有爭議的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第三方幫助解決爭議問題。現在看上去‘仲裁’可以單方麵提起了。”
蒂格勞曾是菲律賓前總統阿羅約的新聞發言人和辦公廳主任。
那麽,問題來了。
菲律賓究竟請了誰當律師呢?
據美國媒體2013年10月16日報道,菲律賓已經聘請了一位美國知名律師,以在國際法庭的南海問題仲裁中打擊中國。該律師曾多次在國際法庭代表小國對抗大國,他希望借助國際輿論迫使中國在中菲南海爭端中讓步。今年初,國際海洋法法庭受理了菲律賓單方麵提交的南海爭端仲裁請求,但根據有關國際法,由於中國拒絕承認該法庭管轄權,該法院對中國領土主權問題並無管轄權。
美國律師保羅·賴克勒
據美國《華爾街日報》網站10月14日報道,華盛頓律師保羅·賴克勒把職業生涯中的相當一部分時間用於代表小國對抗大國:尼加拉瓜訴美國;格魯吉亞訴俄羅斯;毛裏求斯訴英國;孟加拉國訴印度。
他的第一次重大勝利在20世紀80年代引起了轟動。當時,海牙國際法院裁定,美國支持尼加拉瓜反政府武裝推翻左派桑地諾政權的行為違反了國際法。
因為這個緣故,人們應該關注他2013年在聯合國一個仲裁機構提出的訴訟:菲律賓訴中國。
報道指出,2013年1月份,菲律賓基於1982年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把中國告上法庭。中國是該公約的簽約國。賴克勒是代表馬尼拉的主要律師。
賴克勒說:“我們當然知道與中國這樣的國家對著幹的嚴重性。如果我們不知道,那就太愚蠢了。”
美國律師保羅·賴克勒
仲裁法庭任命了一個由五名法官組成的仲裁庭,公布了處理此案的時間表,其中包括菲律賓在2014年3月30日的最後期限之前提交證據。
報道指出,這是北京首次被告上法庭,中國“怒火中燒”。中國堅稱圍繞南海諸島產生的領土爭端應該遵循“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原則,通過雙邊磋商加以解決。
報道稱,北京拒絕配合並未能阻止訴訟繼續進行,此舉甚至可能加快了審結速度。賴克勒說,如果中國不參與,案件可能會在2014年年底之前審結。否則的話,此類訴訟可能會拖上5年。
報道指出,其中涉及的不光是法律考量。該案的重要性還在於,它將表明中國看待世界的態度。
賴克勒指望國際輿論能影響中國對不合自己心意的裁決作出的回應。他說:“違抗法庭裁決,會對國家聲望造成沉重打擊。”
報道指出,從菲律賓的角度看,法律行動是外交手段失敗後的最後選擇。馬尼拉官員說,中國不會改變對整個南海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的態度,而且正在穩步對菲律賓“領土”形成包圍之勢。2012年,中國船隻封鎖了黃岩島。中國表示,菲律賓海軍侵擾了中國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