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是聯合國主要司法機關,根據《聯合國憲章》設立,位於荷蘭海牙的和平宮內。這座建築由非營利機構卡內基基金會為國際法院的前身常設國際法院建造。聯合國因使用該建築每年要向卡內基基金會捐款。和平宮另一“租客”是1899年建立的常設仲裁法院,不過和聯合國沒有任何關係。
世上主要的仲裁法庭有兩個,一個是隸屬於聯合國的國際法庭(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另一個則是常設仲裁庭(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 PCA)。兩個機構都設在同一個建築裏,也即海牙的和平宮。
ICJ的前身是常設國際法庭(PCIJ),主要為國與國之間的事務提供法律谘詢、建議、和仲裁服務。ICJ於1945年10月從PCIJ那裏接收了所有檔案和功效,成為最重要的國際仲裁機構。
另一方麵,而PCA則是成立於1900年,在1902年開始運行的另一個國際司法機構。在聯合國的前身國聯都尚未創立之前,PCA擔當了為其成員國提供仲裁的服務。隨著聯合國創立自己的國際法院和國際常設法院之後,PCA因為沒有UN的執行力和普遍代表性,而長期缺乏案源,其作用和影響力也就日益減小。
給大家普及一下海牙國際仲裁庭(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它不是海牙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下的國際法庭,是個隻要付錢連私人事務都管的調解組織,該組織成立117年來總共接受過16起仲裁請求,仲裁協議執行率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