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突然想起我上大學那會兒,遠離父母親朋,收到好多來信啊,偶爾還收到包裹,那是很令人開心的事兒呢。怎麽現在沒寄給兒子什麽呢?
在這個通訊發達,電話、電子郵件、視頻很順手的年代,人們似乎忘記了郵件的事兒。
正好剛得了$50 的抽獎禮卡,就上網google出兒子的地址、郵編,寄給了他。
我就署上:
Love,Mom
為什麽不呢?
我寫的字不好看,索性就生成了一整版的label, 以後一拿一貼就好了.
不久發現我的手裏還有一小包可愛、精致、包裝精美的gum。 這個我不會碰的,放著,最後肯定得扔掉。可我知道兒子是喜歡這類東西的。於是就寄給了他。
同事孩子募捐賣巧克力,雖然我不吃,可也得買啊,為了慈善。
今天又把它寄給了孩子。
他已上大學,滿了18歲,已算成人。
可在我的眼裏,他就是永遠的孩子。
收到郵件,這孩子肯定是開心的吧?就如我上大學時那樣。雖然寄的東西實在不算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