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鋒銳律師事務所9名律師和相關人員被采取刑事強製措施。該事件刮起的輿論風波,不斷發酵。觀察紛繁蕪雜的爭論,必須厘清三個“標簽”:律師、“死磕”律師、違法的“死磕”律師。法學泰鬥江平曾說,“如果依法治國是一汪水,律師就是這水裏的魚,律師興則法治興,法治興則國家興。”而死磕律師,往往自賦或被賦予較真的褒揚,然而一旦逾越法律邊界,就不是較真法律水平了,而是挑戰司法權威。實際上,主流輿論批判的正是違法的“死磕”律師。(2015年7月23日 人民網)
對於大多數人而言,律師不僅是令人向往和敬畏的職業,還是正義的化身,是人民群眾利益的忠誠衛士,是敢於向一切不公平、不正義奮起抵抗的勇士。然而,現實之下並非如此。“鋒銳律師事務所”掀起的輿論風波破壞了大多數人對於律師的看法,同時也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律師的守法用法與違法弄法無疑成為了關注的焦點。 律師之於法律,就好比魚兒之於清水,二者之間緊密的聯係,就決定了法律賦予律師更高的責權,而律師反過來必須維護法律的尊嚴。而那些自詡正義化身的“死磕”律師,一旦棄職業道德不顧,利用自身對法律的熟悉,逾越法律邊界,鑽空子、造聲勢,表麵看似為為民申冤,伸張正義,實則為博出位,謀一己之私。這部分人造成的影響是巨大的,不僅是給整個行業的抹黑;還是對國家法律的惘然不顧,公開挑釁;更是對人民群眾的錯誤引導,顛倒黑白。
針對這樣的“死磕”律師,知法犯法,國家必將嚴懲,絕不能讓國家法律受到半點汙染。此外,還應該加強律師行業的職業道德教育,在行業內倡導職業操守,從思想認識層麵,再一次穩固責任心和使命感。加強監督和規範,用製度來監督秩序,用標準來規範職責。隻有一手狠抓,一手治理。才能逐漸肅清行業內的不正之風,才能正義凜然為人民群眾伸張正義,維護法律權威。 在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提倡法製建設的過程中,律師需要承擔更重的責任,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因此,律師隊伍建設顯得尤為重要,堅守職業道德守法用法,更是每一位法律從事者必備的素質和責任,律師必須是擔當起維護法律與正義的捍衛者,而不是違法的先鋒和法律秩序的破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