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沙希淡促請馬國首相納吉盡快就伊斯蘭刑法表態
馬來西亞首相、巫統主席納吉遲遲未針對吉蘭丹州通過伊斯蘭刑事法表態。對此,前副首相慕沙希淡促請納吉必須盡快表達立場,並奉勸巫統“不要自我毀滅”。他指出,巫統不能比伊斯蘭黨更伊斯蘭化。“巫統不應高喊伊黨的口號。我對巫統至今仍未表達堅定的立場感到失望及遺憾。”
慕沙希淡週五發表文告說,巫統必須有堅定的立場,因爲這個課題不管是在國內或國際上,都會對馬國帶來深遠的影響。他指出,伊刑法不適合在馬國實行,而這也是他個人一貫的立場。“作爲一名巫統前領袖,我堅信,巫統創黨至今的立場一直都認爲伊刑法不適用於像馬國這樣多元文化及多元種族的國家。如果我是錯的,那巫統應盡快闡明黨的立場。”
慕沙希淡是前首相馬哈迪於1981年上台時的第一位副首相,後於1986年因與馬哈迪不和而辭職。他強調,伊刑法是很重要的課題,巫統不應該也不能置之不理。
東姑安南:納吉最遲明天表態
東姑安南也說,人民不應對伊黨提呈伊刑法感到驚訝,因爲這是伊黨一直以來鬥爭的理念,而民聯其他成員黨也不應假裝不知道。針對巫統的立場,國陣及巫統總秘書東姑安南指出,納吉最遲會在明天表明國陣的立場。他昨天受詢時強調,國陣認爲伊刑法必須符合聯邦憲法,並指伊黨的伊刑法隻是“政治伊刑法”。
不過,東姑安南沒有正麵回應巫統是否支持伊刑法,反而批評目前是人民公正黨和民主行動黨在玩弄此課題。他說:“身爲穆斯林,我們支持阿拉的刑法。玩弄此課題的是公正黨與民行黨……他們以爲可以攻擊及分裂國陣。”
哈迪阿旺:民聯有“同意不尋求共識”事項
此外,伊黨和民行黨昨天繼續針對伊刑法隔空舌戰。伊黨主席哈迪阿旺指出,民行黨在指責伊黨是“背叛者”前,應自我反省,因爲該黨也曾在地方選舉課題上背棄伊黨。他說,伊黨不同意恢複地方選舉,但民行黨依然在檳州議會上提呈有關法案,而伊黨雖反對可是並沒有阻止。
哈迪阿旺強調,背叛問題並不存在,因爲民聯三黨於2011年簽署的聲明曾闡明,民聯有“同意不尋求共識”的事項,其中包括伊刑法。
不過,民行黨國會領袖林吉祥昨天細數哈迪阿旺的“罪狀”,批評後者多次違反民聯共識,包括在撤換雪蘭莪州大臣風波時,否決三黨決定的新人選。
他指出,哈迪阿旺在民聯結盟七年以來,已有一係列違反民聯原則的紀錄,除了否決雪州新大臣人選,還幾乎杯葛民聯高層理事會會議,如今更計劃擅自向國會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等於是公開蔑視和違背民聯。然而,伊黨丹州副大臣莫哈末阿瑪說,馬國尤其是丹州的非穆斯林並沒有反對伊刑法,隻有民行黨在“吵吵鬧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