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頓的冬天變的越來越冷和多雪。翻開近100年的曆史,其雪量最多的年份都集中近20年:1994 (96.3英寸);1996 (107.6英寸); 2005 (86.2 英寸); 然後是1948 (89.2英寸)。今年又是一個多雪年,至今天(3/6/2015)為止,降雪量已達到105.7英寸,離破記錄差1.9英寸. 我來美26年,一直住在波士頓,見證了4個最多雪量的年份。
不知是否年紀大的原因,自我感覺今年下雪比往年更猛烈。二月份18天內降6尺厚的雪,
如此短時間的大降雪確實是前所未有。每家都積雪如山,難尋地方堆雪。學生上學難,學校已停課8天。用什麽時間補回這8天?減少即將到來的春假或者推遲暑假?成為爭論的焦點。不難想像,交通事故成了每天當地的頭條新聞。火車露天地段停開,以汽車代替,可苦了附近的上班族。冰天雪地之下要等1-2個小時汽車,再轉坐火車,來回上下班要花4-5小時在路上,人們對交通管理發出怨恨之聲,不久就看到總管辭職的消息。
和朋友交談,鏟雪成了離不開的話題。尤其有房屋出租的屋主,清除積雪究竟是屋主的責任?還是房客的責任?各個州的條例不同,我上網查證,原來麻州還定了有關法律條文。
條文規定屋主有責任清除人行道和車道的積雪,房客沒有責任。有屋主爭辯,在租約上寫明就行。2010年新條文規定,這樣做也不合法,為一例外的是,屋主可以要求房客清除房屋的進口處,隻因為下完雪,你不可能馬上就把雪掃幹淨,此時房客又要出門。今年1/29國務卿John Kerry 收到市政府的罰單,由於他家沒有及時清除人行道的積雪,他被罰款$50/per day, 他的發言人馬上公開道歉,沒有人能淩駕法律之上。
雖然我來自國內南方,剛開起也不大這裏的冬天,但紮根波士頓已20多年,已經深深地愛上這座充滿美國文化活力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