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聞林鄭月娥在香港緊急頒布並施行《禁蒙麵法》並立即生效,真是大快我習總的心事。
香港最近幾個月發生的事情,真是讓我習總捉急,上次把月娥你叫來中南海訓了一頓,但你一直沒有領會領導的意思。現在看來你剛剛入了點門,知道了共產檔是咋末會事兒!
雖然這次幹的不錯,但還不夠,還可以幹的更好!
習總我覺得下一步可以搞一個《禁穿衣法》,這樣就可以讓暴亂份子們無處藏身了!什麽道理?這不太簡單了,為什麽你們搞個《禁蒙麵法》呢?因為暴亂分子都蒙著麵,普通人也蒙著麵,咱香港人民警察分不清啊!加上有些香港法官可不是人民法官,他們在法庭上可是要證據的啊!因此,蒙著麵咱們就不能把他們繩之以法,對吧?
禁止蒙麵,這隻是第一步。下一步就是禁止穿衣。好人都不穿衣服,隻有暴亂分子穿衣服,這不就更容易抓他們和控告他們了嗎?
而且,我希望盡快頒布並施行《禁穿衣法》,而且你們香港政府的高官們要帶頭不穿衣服,讓暴亂份子暴露在大庭廣眾之下!
什麽,你們覺得不好意思?沒什麽不好意思的,共產檔員嗎!希望我習總帶頭?那就沒有必有了吧?一國兩製嗎!